從成年人的幼年家暴經驗之敘事社會學分析,到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依附與自我梳整

張匯聆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族群與文化研究所碩士生

事實上……我們都曉得自己根本沒有區分瘋狂與理智的能力。

原文出自David L. Rosenhan,引自Susannah Cahalan(2019: 50)。

  這份書寫源自於我自身的家庭議題,過程中併行科技部大專生計畫與畢業專題研究(註一),及衍生出的兩次策展。我思考的是,面對家庭與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與修復,可以用多少種方式來說明、拓展,得以使多少人開啟一個新的體驗。如此以至於,從數份在社群上剖析自我的文章,到一個深度計畫的扎根,並創造一種新的敘說方式,邀請觀眾去經驗以往不習慣的思考模式,鼓勵更多有相同經驗者透過敘述來療癒,我認為這是現階段我能達到,並期許有的一個過程。

  當我們在情緒與衝突裡,為自己所建構出多種抗拒與機制,若能夠建立在對於自我與他人的覺知、體會與調節之上,才有它的意義,才能知道它的名字。對於家庭暴力、創傷經驗、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註二)、身心病症的照顧者與陪伴者,我們需要的是什麼?或我們有能力達到多少?

  在我們的社會中,我們會選擇另眼相看、歸類,或是遺棄一些人,但我始終認為所謂的「正常人」與被遺棄的人的分類其實是一條又細又淺,而極其容易受政治環境影響而反覆無常的線,在理解這個命題上,我總是脫離不了身為局內人的位置,站在隨時會被大眾歸類為「異常的、犯錯的、失敗的」角色,卻又努力希望回到「正常世界」中。同時,我必定也必須以一種局外人的角度去釐清與書寫,彷彿這樣才能使自己離被容納進社會近一點。但正常與非正常的界線有多遙遠,瘋狂與理智的相差甚遠,或是其實近得我們難以想像。

  我想說一個社會上的被棄者其實沒有那麼瘋癲與罪惡的故事,於是我需要爬梳各種類別的文類,心理學、犯罪學、精神分析的,理解到我們需要溯及一個人以前的記憶與身體經驗,回到最根本的早期環境中,那始終影響著一個人的一生。

早期環境、社會氛圍與處遇計畫

  一個人的個性與人格養成來自早期環境,與父母親的互動記憶,孩提時期的身體經驗都影響我們往後的行為機制與人生道路上的種種取捨。我們才發現原來從嬰兒時期哭鬧時,父母給予我們的即時、反射性的回應,便會影響我們的情感調節發展,因此,在與嬰幼兒互動時,照顧者的情感鏡映是相當重要的一環,當嬰兒哭鬧的時候,父母所反映出的情感表現,如果太直接地表現出較負面的真實情緒,那嬰兒便會認為自己的情緒會傳染給父母,而感覺到危險、不安定,而如果父母可以鏡映的情感是刻意裝飾過,再整理後的情緒,我們便會說這個鏡映特徵具有標記性(markedness)。若父母可以持續使用一致性、具標記性的情感與嬰幼兒互動,便能夠讓嬰幼兒從以為內在世界等同於外在世界,這種「精神等同」的先天經驗模式,學習到利用偽裝、調節,來分辨與認識自身的內在波動不一定會波及到外在的現實。而這便是學習逐漸「心智化」(註三)的過程(Fonagy, Gergely, Jurist, and Hepworth, 2002)。

  反之,若孩子無法得到較一致性的情感表現,容易使孩子獲得較多的創傷經驗,當孩子反覆獲得並知覺到自己被父母、他人拒絕時所得到的情緒與刺激時,便會使得孩子有較高的拒絕敏感度,而容易在往後的人際關係中成為行使主動破壞行為的角色(陳怡如,2021)。

  透過對早期環境的初步理解,我們也試圖理解長期的社會氛圍與文化因素帶來的影響是什麼。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每一位成員都是創傷的經驗者,公眾較容易對相對弱勢的族群的受創處境表現同理,而對創傷經驗特徵較不明顯,或是在家庭權力關係中較高位者有較多怪罪性的投射。但是,隨著社會理解與公民素養漸漸提升,公眾對於家暴事件的完整脈絡趨於認識,也使大眾更願意理解不同成員行為機制背後的原因與結果,而在過程中,許多研究者從不同成員角度的觀點出發,讓家庭暴力的每個相對人與可能造成的潛在因子一一被挖掘。像是子女在童年時期遭遇父母外遇,子女如何透過觀察自我原生家庭,以及親子互動中,覺知並建立自己往後的親密關係的相關研究(李宜嘉,2021)。沈瓊桃(2013)將關懷視角拉到大學生這個族群,調查大專男、女性學生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有 62.4% 的學生表示過去一年曾有施暴經驗,包括施予伴侶精神暴力(60.6%)、肢體暴力(24.3%)與性暴力(6.7%)。

  在家暴案件數據中男女性的懸殊比例,以及社會對於男女性所具有的刻板印象下,多數研究開展新的方向,重新檢視被忽略的問題與成員,衍生出新的研究分支與觀點可能性。有研究顯示暴力關係中的受害男性在求助社會時,在現今社會中,社工單位仍容易淡化個案問題的嚴重性(呂靜宜,2020),顯示這個族群普遍不被重視,或無法發聲的特性。在關係暴力事件中,男性加害者在數據顯示上遠超過於女性加害者,但在Whitaker、Haileyesus、Swahn與Saltzman(2007)的數據分析中,關係中女性單方面攻擊的次數是男性的兩倍多,而其中女性占 70%,男性占 29%,這其中牽涉的因素不是單筆資料可以梳整而成,再再顯示欲投身進親密關係研究中時必須面對的複雜度,與著手時必須擁有的謹慎性。

  再者,國內外的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計畫,也是相關的重要議題,處遇計畫的低完成率以及高流失率仍是目前施行上最大的問題,處遇計畫容易失敗的原因,也非常值得提出來與其他研究相比對,大致上可以從家庭暴力相對人面對上課是抗拒的,以及通常認為其是被強迫的、是逃避上課的(潘治強,2021),來認識到或許現今的處遇計畫並未深刻的理解相對人,而仍是將暴力相對人視為犯罪者,來進行本應為讓暴力相對人認知自我困難處境,透過教學而能順利讓相對人回到家庭中,避免下一次的暴力事件,並逐漸恢復與完善家庭功能的計畫。在得出處遇計畫之缺失及急需改進之處後,未來如何擬訂更完善的計畫加以改善問題,也是相關的重要議題。

復原力:予以支持及被賦能(empowered)

  許多學者將復原力之定義為「個體在逆境中,仍能維持正向適應的動態發展過程」(沈瓊桃,2010:118)。

  復原力是人們為了求生存而創造出的生存機制,只是它不僅僅是為了自保,更多是為了自身復原與療癒,因為與他人連結,對於自我本身形成更全面的組織網絡,使得復原進程即使載浮載沉,卻總能再次有欲想「復原」自己的動力。

  尤其在青少年研究中,個人復原力的發展與啟動,總與個人所處的關係脈絡緊密連結(汪敏慧,2008),在人與人彼此同理的關係中,被信任、尊重與同理,也適當地學習抒發情緒與解決問題的方法,因而讓個人感受到被賦能(empowered)。經驗創傷者不僅僅作為一個被施予者才因而復原,與他人互動,而得到力量,再與他人連結,不僅是一個雙向的動態過程,更認定其為一個循環,不停擴大的復原經驗觸及了更多範圍,以及更多同樣路上的他者。

  我們通常認為一個人會被現實打敗是因為其抗壓力太低,但恰恰相反,正是因為他的抗壓性高,正如以下報導人所言:

我覺得會生病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他抗壓性很高,因為他本身就是要在很惡劣的環境裡去抵抗這些東西,所以他會越來越強壯,但同時他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大,大到撐不住的時間他就會爆發,他就輸了,輸給他自己的問題(本研究報導人G)

  我們將其解釋成「復原機制」強烈,而使得創傷經驗者隨時都處於「備戰狀態」,因此,復原力可說是遭遇危機時會採用的防衛機制及因應策略之一,相較上,有多重創傷的人更明顯凸顯他的復原、抗拒與防衛機制等反應。

  而當一個人遇到環境刺激時,所選用的復原機制,若與現實狀況相衝突,那麼就會導致自我本身與外在世界的錯亂。例如,親密關係中的暴力相對人在童年時,從父母爭執中學習面對衝突運用的方法有限,當自己情緒起伏過大時會藉由摔打東西或與另一伴進行肢體碰撞來發洩,但冷靜下來後卻發現衝突不但沒解決
,還造成兩人雙雙受傷的情況,而現實告訴他這行為是「錯」的,這會讓相對人陷入長久的自我厭惡與究責情境中,也可能衍生總總與其創傷有關的身心病症,這即是內在與外在的一個錯亂與無助的例子。

  這時候他如何認知自我的情緒與創傷,選擇使用怎樣的防衛或復原機制,成為多個中介變項,一一影響他的後續生活;若情況獲得相對應的幫助,隨著年紀增長與環境因子變動,而能夠漸漸打造自己所要的理想「現實」,例如經濟獨立與情感再建立,或者在自我覺知與調節上更進一步,這樣的「新」現實、新的生活樣態便能成為復原進程的一大助力。就像在早期環境時未能分辨清楚自身的內在與外在世界,透過成長的過程,自己又將這份能力找回來般似的。

溫柔革命:走到的即是荒野──共創的共感空間

  越是深入這個研究、這項計畫,發現與自己有相似經歷的人就越多,有著脆弱、敏感靈魂的人總是聚在一起,然後再一起強大。如果這一起行動,能讓越多有著困惑卻沒有出口的人在此碰著,然後訝然:「你也是嗎?」、「我也是。」那麼這便是第一步。決定進行策展計畫,便是由此濫觴。

  這個計畫以〈受傷的靈魂唱受傷的歌〉為名,在 109 年 6 月在東華圖書館實施七天的互動式展覽,展區擺放四個展示板與一套桌椅、一副耳機,桌子上擺放筆電,存放著 A、B、C、D 四份錄音檔,而這些錄音檔都由第三方無相關者重新錄製,內容則是關於報導人的故事。參與展覽的人可以選擇坐在椅子上聽取錄音檔,也能搭配著觀看展示板上研究者的引導,以及研究中提及的專有名詞介紹,以及五位研究參與者的生命故事摘要。

  這一場展覽說的是經歷家暴事件後續的經驗者,離開家之後如何復原,認知自我與回溯家庭,展覽後,我們收到許多回應及長時間的駐足,八位的報導人敘述, 38 位現場的留言,觸及的人數與力量給我很大的鼓舞。

  但是這個展覽仍然遠遠不夠。它告訴了我們有許多人如何努力了;但它沒有告訴我們,當我們陷入情緒時,如何分辨與認知情緒、要去哪裡才能得到正式的支持系統,我們要如何才能被一個大大的網子溫柔接住?我們需要讓它成為集體力量,一個能讓人正視的群體行動;小小的力量還不夠,一群人一起努力,總有還能再往前一點點的動力,因為我們真的很努力了,我想給我們一個擁抱。於是有了再次辦展的想法。

  初次展覽的經驗不足,收穫卻也彌足珍貴,比如展覽期間策展人員如何介入觀眾與展場,分辨參與觀眾的性質不同而選擇以深入說明、在旁待命或不留在展區等多種方式應對。在畢業專題與展覽結束之際,我們系所辦理的畢業專題成果發表會邀請兩位人員來與會,分別是民族社工學程的黃盈豪老師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的副執行長蔡中岳,蔡中岳先生跟我分享人生百味組織如何辦理展覽,推薦我可以多涉略、參與不同展覽形式來做參考,而黃盈豪老師則是以社工領域專業肯定我的研究路線與行動的勇氣,兩位都給了我相當大的心靈支持與具體建議。我也學到展覽的形式上不夠全面,無論是讓觀眾置身於現場的氛圍,或是與研究參與者的人生故事相應和,這些點上都還可以做更多加強。

  於是預計於 110 年 6 月誕生,它命名為〈溫柔革命〉,召集策展團隊,多次開會討論伴隨著新點子與共識,再辦一次展覽當作畢業前的結尾。雖因疫情而取消,但〈溫柔革命〉無論是在策展場地、物件、主視覺設計上,或是主題設定、講座邀請講師、與多個支持系統媒合上,都加深了它的深度與廣度。透過經歷或目睹家暴的創傷經驗者、親密關係暴力相對者、陪伴照顧者的真人故事募集徵件,三條通道、一個溫暖而柔軟的網子,也像一個長而深,盡頭卻似有似無的通道、一條蜿蜒曲折且好難走的小路。

  這是一場溫柔革命,關於家庭暴力與創傷,關於被傷害與傷害,關於痛苦與如何去愛,後續的我們走到那裡時沒有力氣了,所以需要一場集體的溫柔革命,還有一個給自己的擁抱。關於痛苦、記憶,關於現場的那些,關於自癒、愛與傷害,陪伴與照顧。所以需要一個地方安放它們,一個溫暖得以懷抱,那些我們不敢說的、別人不敢干涉的「家務事」,那些我們覺得羞恥的、被責難的,餘後的獨自創傷,沒有被幫助到的無助感。放心地說、哭著說,都應該要是被允許的。

人類生活情境(life – context)與被棄者(social abandonment)

  什麼樣的人是社會中的被棄者,是婦女與兒童、無生產力者、犯罪者、瘋癲者、施行暴行者,與不被社會需要的人。而我們用什麼方法區分與界定排除與不被排除,在什麼情境裡的人被原諒,而什麼環境中的人被責難?

然而沒過多久,生命療養院的這項使命擴大了守備範圍。有愈來愈多被家人斷絕關係的人──包括精神疾病患者、病人、失業和無家者──被親戚、鄰居、醫院和警方留在那裡。生命療養院的團隊於是加開了一間醫療站,好讓這些被棄者在那裡跟死亡一起等待著(Biehl, 2005:16)。

  Vita,拉丁文中的「生命」,巴西人類學家畢尤(João Biehl)進入阿雷格里港市(Porto Alegre)的「生命療養院」,而在這裡的Vita們是一個個被社會排除的被棄者,在社會背景相對富裕的時代裡,遺棄只是換了一種樣貌存於國家手段中,德勒茲說到:「個體已成為複體(dividual),大眾則成為樣本、數據、市場或者『資料庫』」(原文出自 Deleuze,引自 Biehl, 2005: 77)。在當今,個體與大眾再也不適用二元性討論,而巴西前教育部長西貝多(Renato Janine Ribeiro)對於巴西政經文化的批判則適用於各種當代的國家社會中:「在巴西,真的有可能想像出一種為了解放社會,而打算終結社會性的論述」。(原文出自 Renato Janine Ribeiro,引自 Biehl, 2005: 79)。在這裡,社會(society)指的是有產能的人,社會性(social)即窮困者,我們將其放進不同的範疇中,予以歸類。

  社會的功能範圍與價值體系被重新定義,而家庭負擔起照護者的沉重負擔之後,我們無法否定窮困者、疾病者、犯罪者的出現,在法律與醫療的體制網絡中蘊含諸多政治意義,在〈失常之地的正常人〉裡,羅森漢恩(David L. Rosenhan)與他的實驗大大地批判了精神病患的鑑定標準:「事實上,我們早就知道診斷結果通常無用,或是不值得信賴,但我們仍繼續使用這些診斷。現在我們都曉得自己根本沒有區分瘋狂與理智的能力」(原文出自 David L. Rosenhan,引自 Cahalan, 2019: 50)。當一個無法分辨理智與瘋狂的體制社會大膽運行,我們更該一一檢視每個被棄者的個體與故事。

  在家庭與親密關係的暴力事件裡,華人社會的家庭主義與思維系統,影響著許多暴力相對人的生活環境與觀點,暴力事件中的相對人的處境,在階級、性別,與道德觀點上,再往前一步則猶如被社會排除的被棄者,假使相對人的狀況更上升與犯罪與醫療行為有關,那麼,社會對於此種創傷的忽視則更加顯而易見,而無論是旁人的眼光或是道德譴責,諸多壓迫性的層層堆疊之下,久而久之,個體不得承受而隨之麻木,他們通常作為被動者的身分,而失去與外界的連結,成為被棄者,而這一群人還能再成社會中的個體嗎?抑或僅能作為「前」(ex-)人類的姿態逐漸凋零。

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施予與被施予

  策展行動〈溫柔革命〉與科技部計畫〈「家庭主義」下的創傷與復原:成年人的幼年家暴經驗之敘事社會學分析〉對我來說皆是未完成的半成品,實際上在我身上發生的不僅僅於此,我尚未將我真正想做的、想說的納入研究。透過大量的、不停地敘說,我們將曾經或至今的家庭暴力說出來,為了理解與接納,或是選擇原諒,也與家人展開新的相處模式;但這中間的復原過程總不會是那麼輕鬆的成果,中間有一群人過得很辛苦,過得很痛苦,作為一個曾經目睹或受家暴經驗的創傷者,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複製與父母應對的溝通姿態,或是模仿父母的親密關係姿態,在自己而後的親密關係中,成為新的家庭暴力循環的製造者,成為親密關係暴力的施予者,這對於我來說,是一件充滿罪惡感、愧疚,以及困惑的事情。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重新開始搜尋資料與認識不同領域的內容,我發現要回答這一個問題,牽涉到各種學門的理論與知識。在心理學、犯罪學、犯罪防治方面,及社工領域,接著在社會學、教育學、人類學都有與這方面相關的研究資料。包含對於一個孩子是如何知覺雙親間親密關係,以及從小與家人的親子互動,或者是童年時期面臨父母外遇如何影響自我,抑或是親密關係的同居經驗會帶出的諸多議題與對未來的影響,以及親密關係暴力的相對人之間的情感依附類型、自我揭露或分化、拒絕敏感度、憂鬱傾向等等理論與應用都與其相關。又或是在世代差異「Y 世代」到「Z 世代」(註四)的比較之下,有許多研究觀察出 Z 世代的人,比起 Y 世代有更大的自我要求與心理壓力,再加上學業競爭、科技進步及經濟水平低迷的種種因素下,Z 世代的生活更加無所適從,這種世代的無力感也是其一因素。

  更不用說權力關係在親密關係暴力中所造成的權衡情境與對話模式,暴力與關係往往是雙向促成,由原本關係中的權力不對等觸發暴力,或是因暴力而加深雙方權力關係,皆屬權力控制型暴力(violent control violence),而較不涉及權力關係的情形,多屬情境式暴力(situational couple violence),雖然雙方的不對等關係趨緩,但仍無可避免地存在其中。其中又有誰作為照顧者(或同為暴力施予者)的角色,而照顧者也有著面對另外一方情緒需要控制的監督者,或面對另外一方情緒需要發洩的陪伴者之類型上的不同,而照顧者的情緒又該由誰來照應?這些都與權力關係相關,又是如此艱澀的議題。

  在控制型暴力的情境裡,無論是精神或是肢體方面,相對人施予的原因有多項成因需再加以歸納,而在什麼樣的情況裡,相對人需要使用暴力來控制自己無法遏止的局面,甚至是惟有透過、只習得這個方法來控制自己的恐懼與困惑,使自身的內在世界暫時得以安頓,實則是造成更大的惶恐。親密關係中成員間因為不清楚如何經營彼此,而使用暴力確立關係與秩序,甚至成為兩人無法言說的儀式性互動,並反覆、規律地再次發生。               

  但在親密關係暴力中,施予與被施予是能夠那麼好劃分與界定的嗎?在什麼情況裡誰先動手,而演變成互毆之後,這時,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已難以辨別,或是已不能那麼輕易地命名了。在暴力情境下的無能為力,與不由自主的原因究竟是什麼的情況裡,成員間同時處於施予與被施予的角色,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不只由一人所為,也容易變成互相攻擊與自我防衛的情況,這樣的暴力往往更加無所適從,越是希冀維持關係,越不知從何獲得解套的相處模式,更難以從這樣的暴力形式中脫離。

  成員間與其說是在情緒勒索對方,或許更多的是與情緒無法共存卻也找不到出口,而難以從暴力的迴圈中輕易逃出,對於紛爭處理的方式認知有限,暴力的手段從心理上的抑制失敗,成為生理上與身體經驗的條件反射。在無法分辨自己憤怒、懼怕與難過的情緒為何,在其中自己真正的需求又是如何的情境下,彼此對於雙方的情感依賴程度不甚理解與調節,更不可能知道如何去面對與改變。

  犯罪、犯錯與惡行,罪不可赦的背後有更多待釐清的細小而幽微的行為機制與文化成因脈絡。指認一個人的犯罪或許並非難事,但讓施行暴行者為自己每個施予的動作命名卻可能相對困難許多,例如我為什麼這樣做?我動手的時候落入了什麼情境、身體記憶裡?我是不是沒有資格踏入關係?當時我的感受真的是憤怒嗎,是失望,或是想放棄的無力感?要如何在對於對方的罪惡感與依賴感之間取得平衡?

  從未犯罪跨越到被定讞犯罪的那一步之前,這樣欲墜落懸崖的人還有多少?若可以透過更多的深入探討與持續行動,漸漸證明這些事不是那麼異常的,是許多人身上都發生的,是許多家庭、關係中都有的,是需要透過述說、梳整而自我理解與被他人理解的。

  或許我們能夠漸漸不輕易地歸類人群,而理解不同生活情境裡的人對世界總有著不同的認識與觀點。與自己有著密切關係的人們相處與來往,總是既沉重又時刻在維繫,如果有更多方法與空間可以稍微不那麼如此地放棄,與自我、與他人持續進行對話,或許這世界上被遺棄、孤單的人們會再少那麼一點。雖然每個人的苦痛仍然會持續著,不會也不曾消失,但或許這份痛苦裡可以稍微擁有多一些的堅定與方向,伴隨著我們繼續走著而不用那麼懼怕。


註解

  • 註一:科技部大專生計畫名稱:「家庭主義」下的創傷與復原:成年人的幼年家暴經驗之敘事社會學分析,執行起迄:2020/07/01~2021/02/28,計畫編號:109-2813-C-259-032-H。畢業專題指東華大學社會學系大三必修之社會實踐方案。
  • 註二:親密關係暴力(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定義為對配偶、前配偶、現有同居關係人或曾有同居關係人,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另外,相對人(respondent),並不等同於加害人(perpetrators/offender),即在親密關係中使用親密關係暴力之人,而包括領有保護令、曾領有保護令或、正在進行家暴通報或訴訟案件之人,或曾採取親密關係暴力之人。
  • 註三:心智化(mentalize),闡述的是一個人能夠瞭解自己或他人行為背後的心理意義的能力,能夠理解原本不理解的(understanding misunderstanding)及能夠思考「思考」這件事(thinking about thinking)的能力。
  • 註四:「Y 世代」又叫千禧世代(Millennials),一般指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出生的人、「Z 世代」,表示從 1990 年代末期(1997 年)到 2010 年代初期的出生的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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