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號專題】關於台灣的時間思考──李維倫

李維倫(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

時間是一個平淡無奇但又難以捉摸的對象,例如上個月掀起話題的重力波(gravitational wave)之發現來自愛因斯坦廣義相對論的指引,其中涉及難以想像之時空扭曲的天文物理學認識。然而除了是物理學的對象之外,時間也是人文社會科學的對象,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歷史與歷史的詮釋。物理學的時間與歷史學的時間顯然是不一樣的兩回事;這似乎表示了,時間是有性質的(quality)。

        經常將外在現象化約到內在心理機制來解釋的心理學大概也無法否認「人活在時間當中」的說法,那麼是否有不同性質的時間讓活在其中的人們經驗到不同的事實?這個問題並非無關緊要,因為目前台灣社會中的種種議題,如年金改革、世代正義、教育改革、以至於大學發展,都牽涉到人活在時間當中才會有的認識;時間不但是問題,而且還是根本上的問題。然而要如何來思考時間呢?

        時間一直以來是現象學(phenomenology)的專門主題之一,主要的現象學哲學家如胡塞爾(Husserl)與海德格(Heidegger)都對時間性(temporality)有原創的見解,隨後也啟發了各人文社學科學學門的種種思想。本文將以當代德國現象學家克勞斯.黑爾德(Klaus Held)的一篇論文「Generative Experience of Time」入手,延伸來看台灣社會與大學教育的時間性。該篇文章在我手上有兩個版本,一是英文本,收錄於2000年Springer出版社出版,由John Brough and Lester Embree所編輯的The Many Faces of Time一書中;另一是繁體中文版,收錄於2004年由左岸文化出版,孫周興編的「世界現象學」。後者將篇名翻譯為「世代生成的時間經驗」。在本文中,考慮與文章中另一關鍵概念「ephemeral experience of time」的對比,同時也納入「生命」這個關鍵意涵,我將前者翻譯為「世代生命時間經驗」,而後者為「每日生命時間經驗」。底下將先對該文進行摘要論述,之後提出我個人的一些意見,再延伸思考台灣社會與大學教育的時間性問題。

I

        現象學思考時間性始於必然的經驗(experience)。黑爾德首先指出日夜循環是人類最直接最平常的時間經驗。睡眠之後,每日生活總是重新開始。如此的日夜週期性(periodicity)是人類時間經驗的根本形式之一。進一步來看,在白日中人們必須面對維持生命所需,每日如此。人類的生存是以「白日」期間的活動來維持,因此具有「度日為生」(ephemeral)的特性;人們的每日生活(daily life)即是具體化與肉身化的時間經驗。另一方面,除了日夜循環外,人們的另一種時間經驗在於新世代的出生及舊世代的老去死亡。我們都知道週遭共同生活之人有的比較老有的比較年輕,而且我們自己是屬於接續世代中的一環。因此,生命延續有兩個形式,一是個體與種屬面對每日生存所需的謀生,另一則是子代的生育。後者即是我們的世代性(generativity)。

        每日時間經驗與世代時間經驗的差異在於,每日時間經驗是切近的,因為我們無法不面對每日維持生命的需求;而世代時間經驗只在我們將自己認識為一個世代之人才會顯著起來。不過只有在世代時間經驗中才有「故事」發生,才有值得訴說且傳承予後代的故事。每日生活所需中的言談,由於沒有顯著性,只是平常(average normality),總是落入遺忘。人們只有在沒有日常生活負擔循的空閒之下,才得以訴說那些值得記住的故事。進一步來看,打破了每日循環的相同,出現了突出於日常循環而值得記載與報導之事,那就是歷史。於歷史訴說中,敘事的線性時間(linear narrative time)進一步給予了傳承的世代時間感。世代關連在語言訴說中顯化。

        對每日生命時間經驗與世代生命時間經驗做出區分後,黑爾德將人類「共同生活」的經驗加入思考。滿足每日生命所需的負擔在共同生活中出現了計畫行動的形式,其中有人發號施令,有人執行勞務。成為主人的人將其照顧生命所需的負擔轉嫁到他人身上,而另一些人為了每日所需而服從命令並成為奴隸。如此就形成具有專制形態的社區,其中顯著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關係。不同於此,從世代傳承活動所形成的角色分工關係,即父母,是平等的。婚姻生活(matrimony)是男女進入持續關係而成為生養子女的原初機構。對黑爾德來說,生養子女意謂著世代時間經驗的顯化,而婚姻家庭中的平等關係是民主政治生活之平等性的來源。

        不過,當老一輩的世代以家戶長的地位將子代視為獲得滿足生命所需的工具,也就是當每日生命時間支配著人與人關係,家庭中也會出現依循維護生命所需的專制關係。在此之下,多子多孫是一個重要的生存策略,而女性的生養小孩成了日常維持生命所需的保證與基礎,也就成了勞務。原來男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平等性轉變成不平等關係。如此看來,把生養子女工具化以及把家庭婦女奴化,來自把每日時間經驗與世代時間經驗混為一談。只有把這兩者分開來,讓它們的不同顯化,才可恢復平等關係的基礎。但這如何可能?

        要超越每日生命所需之時間性的捆綁,就要讓人願意將自己歸屬於歷史世代長河中的一個環節,讓世代時間經驗顯化。這也是要人認識到自己是生死之人,而在之前與之後都是有不同世代生存著。當然,每個人自然地都會死,但世代時間經驗不應被化約而奠基於自然論的認識,好像人要承認自己與其他動物一樣受制於生死循環的自然。事實上,為了維持每日生命所需而進行的活動也是自然,而且是永遠的重覆循環而沒有新意的活動。能夠讓新的事物發生才是人的自由,在「度日而生」中人沒有自由。因此,顯化世代生命時間經驗不是毫無選的自然,而是人在自然中行使屬於世代性的自由,即給予新的世代可能性,的結果。只有人不再被自然推著走,才得以超越每日時間經驗的框限。然而,人類如何能夠突破每日生命所需的時間經驗而邁向世代生命時間經驗?

        海德格認為,人要經由對死亡的覺察才能夠超越日常的每日時間性,而死亡向人透露出其可能性首先是經由焦慮(Anxiety)。通過焦慮人理解自己的生死存在是屬己的(ownness)整體。這也是一個根本上的孤獨時刻,因為沒有人能夠由別人來插手自己的死亡。不過,黑爾德認為海德格只提供了人的生死存在整體做為認識的目標,忽略了人的世代存在整體性。黑爾德認為時間的整體性不在於死亡的承認,而是對於世代接續的臣服。

        當人以生育活動給予後代生命,是拾起了人做為親代的自由而去啟動的新開始;這是人做為親代的可能性。這樣的可能性是將死亡鑲嵌到世代歷程之中,而不僅將死亡視為個人所有可能性的消失。進一步來說,給予子代新的可能性並肯定自己的死亡並非理智對於自然的認識,而是一個充滿情懷與情緒且沈著(serenity)的決定:當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的可能性而奉獻/犧牲自己,那是源自於愛。

        從每日生命所需的時間經驗轉換到世代生命時間經驗需要準備奉獻/犧牲的愛。黑爾德認為,對於男女性愛的詮釋不應只是以自然論的看法,只賦予其生產子代的意義。男女性愛也是準備去啟動新開始,即自由的實踐。然而親代對子代的開始於子代尚未出現之時,因此受到愛的對象一開始並非子代,而是相愛的婚姻雙方。是來自婚姻雙方之愛轉移而延續成對子代之愛。黑爾德以此來說明人類如何可以不受制於自然論且同時能夠踐行具有自由特徵的舊世代讓位。

        黑爾德在文章的最後一節延伸地指出,歐洲之所以出現以平等為基礎的民主政治形式源自於以家庭中生養子代的男女關係平等性來做為人們共同生活的形式根源,而非以每日生命時間經驗所導致的專制形態為之。婚姻中經驗到的男女關係平等性進一步在思想史中被認識為自決的主體性原則,於近代的法國大革命時得到了成熟的形式,即現代的自由與人權。

        隨著主體性原則的高張,婚姻制度在當代成為兩名成人因愛結合的形式。家庭因此呈現為因自由的相互之愛而成的群體。從前面的論述一路走來,我們可以看到具備自由選擇與相愛的主體性原則根源於人類世代性中父母間平等以啟動下一代可能性的父母之愛。因此主體性的自由可說是子代被「生進」親代準備來讓其天賦得以自由成長的環境。然而在更晚近的社會發展我們看到,主體性原則也斷開了生養子代與婚姻制度的關係,生養子女僅只是婚姻制度裡的一個選項,而這讓後者只剩下長期的愛慾關係。

        這倒不是在現實上主張每一個人都要進入婚姻並且生養子女,因為還有諸多的其他可能形式可以為後代服務。這裡是在哲學上釐清主體性原則所標舉的自由實是來自超越每日生命時間經驗從而進入世代生命時間經驗的結果,同時也彰顯出這樣的主體性自由在當代卻進入對世代性的遺忘。不可否認地,每個人都是世代的一環;而一旦論及人類根本的世代性,則必須以生育為基礎。

        在此我們考慮世代性的未來發展,就面對了一個難題:主體性對婚姻制度具有破壞性,但又是建立當代和平之人權平等觀念的基礎。能有一種沒有主體性概念的人權與對子代之愛的思想嗎?黑爾德將他的文章結束於這個問題。

II

        讓我們對黑爾德的文章做一些思考。我們可以看到,每日生命時間經驗之原初的「度日」迫切性是產生於肉體的挨餓受凍;生命的維持與死亡的臨近是毗鄰而居。如此,海德格認為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遺忘死亡,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度日」的迫切就顯示死亡的臨在,只是人們以朝向汲汲營營的謀生活動來避免與死亡照面。含藏著維生迫切性的每日時間經驗就對人類具有強大的支配性,其中將人類的世代關係化為專制關係。

       雖然我同意世代生命時間經驗可以做為超越每日時間經驗的轉向之所,但我認為其中對子代的愛與對死亡的沈著卻難以如黑爾德所說的,來自婚姻雙方之愛的轉化。難道非婚生或非自願生產子女就沒有獲得愛的可能?就算是男女婚生且自願,但也不保證相互有愛,也跟父母會不會愛其子女無必要關係。況且,黑爾德在文章中就已指出,在主體性原則張揚之下,當代婚姻的自由相愛與生養子代不再是必要關連。對子代之愛並非奠基於親代男女相互之愛。

        那麼,世代時間經驗的顯化如何可能?我認為,是子代召喚了親代之愛;是做為弱小者的子代以其全心給出對親代的託付召喚了親代的愛與犧牲。法國現象學家列維納斯(Levinas)指出的,他者的脆弱性做為自我超越的條件,更值得被考慮為超越每日時間性之生命所需負擔的動力來源。如此也帶出了黑爾德尚未談到的,在世代性中的子代對親代之愛。比起任何的愛,子代對親代之愛是最毫無疑問的,因此才是親代對子代之愛的根源。我甚至主張,即便在其尚未出生之時,子代就做為想像的對象召喚著親代的愛。親子世代之間是以子代之愛為源頭的相互之愛。

        我也同意人的死亡應鑲嵌在世代性之中,海德格晚期以會死者(mortal)來指稱人的存在正是指向此一意涵。承認自己是世代中的一環即是將自己的必死性納入眼簾。人在世代性中不只要面對子代的新生也要面對親代的死亡,世代時間經驗因此不只包含著對子代新生之愛還有對親代死亡的沈著。在這兩端,黑爾德以啟動新開始,或說創新性來做為自由的內涵就顯得不足。照顧(care),才是一個人對於子代與親代的愛,也才是讓人得以超脫於每日生命時間經驗而獲得自由的根源。在此意涵下,自由的主體即是照顧的主體;照顧主體性是以照顧做為自由的實踐。如此,親代不只是要讓位給子代,也將做為先行朝向死亡者來獲得子代的照顧;這成就了死亡在世代性中的鑲嵌。

        就人類整體來說世代性奠基於生育,然而就個人來說世代性呈現於照顧。這樣的看法避免了將世代時間經驗獨歸於一種特定的婚姻制度,也避免了生育者與不生育者之間的對立。照顧主體性是我對黑爾德文章結尾之問題的回應。

III

        世代生命時間經驗與每日生命時間經驗的區別提供一個具啟發性的角度來思考台灣社會目前所面對的問題。舉例來說,年金改革與長期照護的政策就涉及不同時間性所形成的不同關注點,而其中種種衝突意見的化解很可能有賴於不同時間性思維的澄清。本節在此的討論僅以「台灣時間」主題以及我所熟悉的大學教育現場來進一步展示這兩種時間性所啟發的認識。

        在台灣,我們活哪一種時間呢?現在我們可以由分辨生活中的話語與觀點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賺得多賺得少,賺得夠賺得不夠,總是最能夠引起台灣人的激動,也一直都是台灣人關於經濟目標的話語。其次,照顧的重要性總是次於經濟目標的重要性。一個似乎無法反駁的論點是這樣:不管個人或社會總是要先吃得飽才有餘裕去照顧,不是嗎?或者,人民或社會富有了自然就會讓社會中每一個人獲得照顧。如此以賺取所需做為理所當然的首要目標,其實正是每日生命時間經驗的特徵。每日生命時間性只是循環,沒有新意而且總是迫切,從而永遠不會感到足夠。以每日生命時間經驗過活,上述像是涓滴效應(Trickle-down effect)的說法來期待社會照顧的發生其實是緣木求魚。照顧是屬世代生命時間經驗的結構內容,不會在以「負擔每日生命所需」的時間性中顯化出來。十幾年來台灣對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束手無策,正顯示了長久以來台灣人所活的是每日生命時間。

        思考「台灣時間」的形成因此就需要先分辨每日時間經驗的習性並且加以脫離。每日時間性不具差異,沒有歷史,終將導向弱肉強食的殘酷社會。因此,關注「台灣時間」的生成正是朝向世代生命時間經驗的顯化,恢復台灣人共同生活的世代脈絡軸向。共同生活的世代脈絡軸向即是歷史性,去年八月發生的高中課綱微調衝突事件,現在看來正是不同歷史敘說對台灣世代生命時間性的支配權競爭。

        這也顯示,世代生命時間經驗並不是普遍同一,因為它將進入語言形成歷史敘說。在台灣,歷史敘說具有強烈的政治性,曾經讓人有所忌諱或是過於熱中,形成另一種對世代生命時間經驗的遮蔽。也就是說,以世代生命時間性思考「台灣時間」不是理所當然而是一項挑戰。

        然而藉由時間性的澄清來檢視台灣社會的種種作為仍然有其必要。以世代互動的大學教育現場來說,每日生命時間性的思維似乎已經令人毫無覺察地佔了上風,造成巨大的問題。試以一例說明。

        大約從10年前的五年五百億計畫開始,教育部以研究績效來做為各大學經費挹注的要求項目,各大學也就上行下效地流行起透過限期升等與評鑑等方式,以研究績效來做為金錢獎勵或中止教師聘用的依據。如此的大學治理所根據的種種振振有詞的道理與苦口婆心的呼籲,於此不再贅述。然而10年後我們卻得到了一個難以理解的結果:有著充份理由且投入千億的大學發展政策,為何未見成效?就本文所提示的時間性觀點來看,以研究績效來做為大學教師續聘與否的條件正是將大學教師的處境「每日時間化」:大學中的學術研究工作被綁入每日生命時間經驗中,遠離了創新的自由,成為維持生活的迫切之事。研究成為被迫的工作,維持產量遠比創新重要得多。五年五百億不見成果也就不是意外之事。

        進一步來說,大學教師原本負擔著年輕世代的教育與知識的啟發,是屬於世代生命時間經驗的工作,卻被框架到每日生命時間經驗之中。在大學的研究績效要求中,學生成為維護教師每日生活所需的工具,成為「研究奴工」。師生之間沒有了世代之愛,卻呈現出黑爾德指出的專制關係。學生組成工會要求比照勞基法的勞動者保障,是令人訝異的現象嗎?從本文的觀點看來,這是再合理不過之每日生命時間思維的結果。

        在另一方面,少子化的現象被教育部與大學經驗為學校存亡的危險因子,也就是以每日生命時間思維來面對少子化現象。如此一來,學生被經驗為顧客,是學校生存與教師收入保障的來源。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教育不過只是提供顧客滿意的服務以賺取每日生活所需的手段而已。

        以時間性來思考台灣的大學教育現狀就可以發現,當以「國家競爭力」為理由把台灣的大學編入追求「世界百大」的行列時,大學就成為「負擔每日生命所需」的工具。「高職生設計App 參賽不輸頂大生」(2016年2月22日,聯合新聞網/文教要聞)的新聞不正反映目前社會看待大學的眼光與大學的窘迫處境?也就是說,在台灣不論哪一種大學,注重研究績效的頂尖大學或是擔憂招生困難的大學,都是由每日生命時間性統治,沒有不同。然而每日生命時間性統治下的大學,遲早將被學生拋棄,因為不論是勞工或顧客,都異化了年輕世代的學習者本質。

IV

        大學教師具體思辨「台灣時間」的一個方式即是回到自己所肩負的大學教育任務。大學教師應該檢查目前在大學場域中支配的是哪一種「時間」?是「世界百大時間」、「五年五百億時間」、「教學卓越計畫時間」、「升等辦法時間」、甚至「授課鐘點計算辦法時間」?這些時間歸屬的是世代生命經驗還是每日生命經驗?此外,我們也可能過著「學科時間」,如「心理學就應該教這些,而且應該這樣安排」的想法。這些時間軸決定了我們做為大學教師的教學行動,從而也就要求著學生進入這些時間的架構中。

        這些時間軸透過我們的教學行動安排,競爭著年輕學生「台灣時間」的支配權。然而年輕選民拋棄過去八年執政黨的例子,是不是提示了我們,少子化尚未到來前的研究所招生困境顯示了學生們正在拋棄跟他們生命及未來世界無甚相關的「大學時間」?學生是不是正在拋棄大學?這當然不是大學教師所樂見的,但如果無法脫離每日時間性的統治,如果無法進入世代時間性,如果仍是以頂尖大學的追求與少子化的焦慮來「勞工化」與「顧客化」學生,如果學生無法大學校園內尋得學習者的本質,那麼學生離開大學的趨勢將不會停止。

        重新面對學生,或許大學教師還有機會尋得進入世代生命時間的道路。


作者介紹

李維倫,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學士,美國杜肯大學(Duquesne University)臨床心理學博士。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專長於臨床心理學、現象學心理學、質性研究方法論、本土心理療癒、偏鄉兒童心理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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