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詩與英語教學 ─ 楊植喬

楊植喬(英美語文學系副教授)

在英文教室裡,文學課常被歸類為枯燥難懂的課,而英詩閱讀在文學課中更被歸類為艱澀難懂又無用的文本,但英詩其實是深入理解英文這個語言說話技巧及文化根基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為數不少的人認為一般人必先學好英文才能讀英詩;的確,無足夠的字彙量與基本的文法認知,我們將難以閱讀任何英文文本,但閱讀英文詩歌是可以與英文學習同時並行的,讀英詩甚至可以增進更有效的英文學習。強調文學作品的歷史背景與文學技巧的傳統的文學教學往往讓許多英文的學習者對於讀文學作品興趣缺缺,尤其對讀英詩望而卻步。當學習者的學習動機不高,教學者又缺乏理論與應用的支持與實證時,英詩教學就成為課程設計中刻意被忽視的一環。而當英詩閱讀被排除在課堂以外,我們也失去了認識此項在英文課程裡極佳的教材。本文 (註一) 試圖說明:若將英詩的閱讀導向對文字的認識與運用,藉著解析英詩中的文法與修辭,我們一方面能讓學習者認識英文這個語言的趣味與實用,另一方面能讓教學者掌握更多教授英詩時可以採行的途徑。英詩不單是教學者能夠能更多元利用變化的教材,也是讓學習者發現英文教室更有趣的途徑。一旦英詩的教學有了成效,學習者將會願意透過讀英詩加強自身的英文能力,進而充分的將所學應用到日常英文中。 

這幾年來,在全球化的影響之下,英文成了現代人必備的語言條件,英語文教育在臺灣大專院校裡也愈來愈重要。除了英文系 (註二) 的學生有必修的英文相關課程,各系的學生也需修習若干通識英文學分。許多大專院校規定學生畢業前必須通過某個程度的英語檢定考試,加上很多各系專業課程教授開始嘗試以全英文授課,學好英文似乎已經成了必然的趨勢。英語語言能力的優劣影響到所有大學生的學習成效或畢業與否的問題,所以從事英語文教育的教師應正視這樣的現象,重新檢討如何更有效地教學,調整授課內容,以符合目前學生的需求,學校的規劃,以及社會的期望。

不過,大部分的高中生或非英文系的學生對於一般英文系總存有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英文系的教學就是加強英文聽、說、讀、寫的能力,所以對於選擇英文系就讀的學生來說,英文系的學習環境與他們的期望有不小的落差 (註三)。耐人尋味的是,大部分的大學英文教師都是念所謂的「本科系」 (註四) 出身的老師,因此,在英文系裡,英文文學相關科目是不可或缺的課程,也是在選修課裡一定會有的課程,而在通識課程中,文學課也很少會從開設課程中完全去除。無論是英文系或者是其他科系,當前所面臨的相同問題是:到底學習英文時要不要念文學?念文學到底對語言學習有什麼用?是不是將文學課留給英文系就好,或甚至留給要念英文研究所的學生修習就好?

這些問題的答案其實並不複雜,因為就像我在〈文學的饗宴:從「文學是什麼」談文學教學〉(註五) 一文中提到的,大家不會認為從小學到中學一路學來的國文課可以捨棄文學作品,而只要學習中文的聽、說、讀、寫就好,所以,要學好英文,當然要和英語系國家的學生一樣熟念英文文學 (註六)。但是,雖然這個答案看似容易,作法卻似乎很困難。很多學生不但認為文學作品是艱深的,也認為念文學是沒有用的。在學生這樣的心態之下,學習動機自然相當薄弱。如果原本專長不是文學的老師,則覺得教授文學作品有其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如果能避免教授文學作品,似乎老師和學生都覺得比較輕鬆。英詩尤其是大家敬而遠之的一個文類,通常小說或電影,甚至戲劇都可能比較受歡迎,只有英詩幾乎一般都認為太過晦澀,不但難讀,而且難教。再加上詩的語言似乎與日常英文相去甚遠,所以,就通識課來說,英詩很少是必開的課程,開設之後也不會是熱門的課。即使是在英文系裡,英詩通常是選修課,也很難每年都開設,常見的情況是,相較於其他文學的選修課,英詩的選課人數總是敬陪末座。

不讀英詩或沒有英詩相關課程,學生的英文未必會學不好;然而在學英文的過程中,融入英詩的教學,是有相得益彰的效果的。教授英詩如何能幫助學生增加英文能力?教授英詩與閱讀英詩其實是一件既享受又收穫很大的一個過程。首先我們應該揚棄所謂詩的「崇高」(註七) 目標,將英詩的學習對象轉化成初學者,尤其是英文非母語的學生。如此,每個人都能很容易上手,很簡單就可以詮釋欣賞詩,這是增進自己語言能力的一種很恰當的途徑。傳統的文學教學或研究者也許會質疑:讀詩怎能成為英文學習的方向?必須澄清的是,今天談以教授英詩來學英文並無意貶抑詩的傳統地位與價值,反而是要藉由不同的教法與學法,將英詩課注入另一種動力。對英文系的學生來說,他們會瞭解英詩的創意與實用性,而對非英文系的學生來說,他們則能發現英詩對語言學習的極大幫助。將英詩閱讀方式大眾化,學習者讀英詩學英文的意願與興趣將會提高。也就是說,本文強調的是入門的學習,讓英詩成為大眾文學、成為學習語言的一項利器。

如果讀英詩真的對學習英文有幫助,則應該怎麼教是一大課題。如何讓看起來很難的一首詩容易被接受、被閱讀、乃至於被詮釋應該是一個英詩教學者所要思考的方向。本著讀英詩是有用的,是有助於英文學習的信念,本文要介紹兩首詩的可能讀法。如果能夠藉此充分運用在英詩的教學上,也就是其他的詩也以同樣的方式來教授,那麼英詩的教學應該能活化學習,讓學習者喜歡英詩,進而使用英詩。

以下本文要介紹用來教學的兩首詩,一首是十六世紀詩人克里斯多佛·馬婁 (Christopher Marlowe) 的〈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The Passionate Shepherd to His Love”),另一首則是同時期的詩人沃爾特·羅利爵士 (Sir Walter Ralegh) 的〈牧羊女給牧羊人的答覆〉 (“The Nymph’s Reply to the Shepherd”) (註八)。這兩首早期的英詩在教學時會面臨時代背景或語言與現代英文不同的問題,不過,本文要呈現的是,即使在臺灣,不論是否為英語系的學生,這樣的詩仍然可以用來增進學習者的語言能力,同時讓學生學會如何運用他們既有的語言知識來閱讀與詮釋這樣的詩。而本文的目的,一如之前已經提過的,就在讓英詩發揮教育語言的效用,促使更多學習者樂於修課與讀詩,也讓老師願意開英詩相關的課程,或者將英詩融入既有的英語課程。以這兩首詩作為範例,藉此拋磚引玉,期盼國內的教師能更熱烈的推廣英詩教學,不再讓英詩流於只是少數學者欣賞或研究的對象。

我們可以怎麼讀〈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這首詩呢?先看如下全文,整首詩共6段,24行:

Come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And we will all the pleasures prove

That valleys, groves, hills, and fields,

Woods, or steepy mountain yields.

And we will sit upon rocks,

Seeing the shepherds feed their flocks,

By shallow rivers to whose falls

Melodious birds sing madrigals.

And I will make thee beds of roses

And a thousand fragrant poises,

A cap of flowers, and a kirtle

Embroidered all with leaves of myrtle;

A gown made of the finest wool

Which from our pretty lambs we pull;

Fair linèd slippers for the cold,

With buckles of the purest gold;

A belt of straw and ivy buds,

With coral clasps and amber studs:

And if these pleasures may thee move,

Come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The shepherd swains shall dance and sing

For thy delight each May morning:

If these delights thy mind may move,

Then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註九)

                首先,很多教師教授這首詩時可能會先介紹作者的生平,可是介紹作者的歷史背景其實對於閱讀一首詩的幫助並不顯著。課堂上要花時間在探討當時的時代以及作者的各種歷史史實甚至是傳說,雖然內容可能十分有趣,但是教學的進度因此極可能受到延誤,讓學生只有極少的時間能在課堂上仔細的研讀詩的文本。如此一來,要教導讀詩的目的很容易變成在教導介紹作者;即使作者的生平的確是多采多姿,學生恐怕還是學不到該怎麼欣賞一首詩。當課堂上學到的只是許多作者的資料,未來探討這首詩甚或其他詩時,學生總是循這樣的作法去閱讀,因而在做報告或寫申論題的時候,學生也總是在作者生平的點點滴滴上打轉,至於文本的實際閱讀則與他們漸行漸遠。這是一種對讀詩的偏見,也就是學生會認為讀詩一定要(或者只要)蒐集作者的資料與知道作者的生平資料。這樣的讀法並不是完全不對,這的確可以是某些文學評論影響下所走的方向,可是真的對於語言的學習沒有太大的助益。以下列出一段介紹作者的文字,看看這些介紹如何和這首詩產生關係:

克里斯多佛·馬婁是坎特伯里一位鞋匠的兒子,比威廉·莎士比亞早出生兩個月。西元1580年他領取專門給未來要任神職的學生獎學金,進劍橋大學基督聖體學院就讀。他領了獎學金最長的六年期限,但是卻沒有接受任何神職安排,而是開始寫劇本。…馬婁的劇本有些是描寫激烈的追尋絕對的自由,有些則是刻劃消極否定全面的破壞力,都是在他29歲被謀殺前風風雨雨的幾年內完成的。這些劇本在他死後,持續地讓讀者與觀眾一方面感到驚艷,一方面感到十分的震撼不安。

(註十)

                 這段文字點出了許多馬婁的身世背景,學生也應該很有興趣知道這些細節,只是這些資料與〈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很難找出連結。介紹作者生平應該選擇與所教的文本有關的資料,而且應該要將這些資料在閱讀文本時搭配使用,而不是在閱讀文本前就先介紹。也就是說,作者生平應選擇能幫助閱讀與詮釋作品額外的資料,避免喧賓奪主、讓學習者誤以為作者生平是必備的知識。課堂上介紹作者生平背景固然有其重要性,但不應佔據過多篇幅與時間。一來我們不可能將作者資料介紹透徹,更何況有些內容(尤其是馬婁的相關資料)只是後人的臆測;二來這樣的課程內容會讓學習者感到某個程度的挫折,以為讀英詩不可不知作者生平,而且這與語言學習關係不大。

撇開生平背景,知道馬婁其他有名的作品,實在是無助於我們進一步了解這首詩。雖然可以讓讀者更加認識這位劇作家兼詩人,也知道他比較有名的作品是戲劇,尤其是《浮士德博士的悲劇》(The Tragical History of Doctor Faustus) 可能是許多人耳熟能詳的一個重要劇作,但終究與讀這首詩缺乏直接的關係,更不用說能激起學生讀詩的興致。詩缺乏像作者生平或戲劇小說的故事性,語言文字又看似日常英語相去甚遠,這樣教詩只有讓學生對讀詩心生畏懼、覺得如果不知道作者的其他作品彷彿就無法讀懂一首詩。

除了先介紹作者,也有人認為至少要先界定文類,介紹這首詩在英國文學上的定位。但是,如同介紹作者生平或作者的其他作品一樣,這種教法也會引起想要直接讀詩,或者想要藉讀詩學習語言者的反彈。就〈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來說,定義這首詩為田園抒情詩(pastoral lyric)產生的問題就是何謂田園詩?何謂抒情詩?即使教師先給了這些文類的定義,如田園詩就是「談論牧羊人和鄉村生活的詩,該字源自拉丁文的『牧羊人』」 (註十一),抒情詩就是「充滿想像力,韻律,與主觀感情的短詩,通常給人一種單一而整體的印象。」(註十二),試問這樣的定義為何對讀這首詩有所幫助?當學生得先去了解並熟記這些定義,再找出這些術語來套上這首詩的每個環節而符合這些定義,這種讀法其實已限定了學生的閱讀,讓這首詩非得是這樣的類別不可。而這些術語跟語言學習的關係就更有待進一步商榷了。

那麼,介紹〈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是一首情詩可以嗎?這樣的介紹也不甚妥當。第一、情詩的定義是什麼?第二、即使有了定義,如何拿定義來讀這首詩?第三、這首詩如果是情詩,對學習英文有什麼幫助?況且許多人可能認為這首詩不算情詩(a love poem),而比較像是誘惑的詩(a seduction poem),或者是一首威脅的詩(a threatening poem)(註十三)。職是之故,讀詩之前先定義詩的類別其實是造成學生對讀詩更大的恐懼感,讓學生擔心讀不出來詩的類別就是讀錯,或讀不懂該首詩了。殊不知,一首詩的分類其實是按照不同的讀者不同的讀法所加以定義的,亦即應該是讀了詩之後,從對詩的詮釋來界定詩的類別,而不是先界定詩的類別才來詮釋詩。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從讀詩學英文,這首詩是不是情詩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這首詩的語言應用得宜,這些語言使用如何加強這首詩要傳達的訊息?不論是感情表達也好,威脅利誘也好,甚至於只是牧羊人與牧羊女之間的輕鬆談話也好,重點是這首詩用什麼方式來達到目的。本文要提倡的教法乃在教導「如何」(how it tells the meaning)而非「是什麼」(what it means)的問題。

所以,閱讀英文詩,到底用什麼作為學生學習的主軸呢?本文建議從英文文法的重點教起。臺灣的學生對英文最熟悉的部分就是英文文法,對於英文學習感到學習不足的地方也是英文文法,所以,從英文文法的角度切入教導學生讀詩,能讓學生發現學文法不單純只是考試用。讀詩時文法的分析能幫助對詩的理解與詮釋,而且讀詩的同時,既能複習,又能應用已知的文法。熟稔文法的學生,必然覺得如魚得水;不熟文法的同學,則是可以借讀詩重新認識文法,從非文法書的角度來加強對文法的認知。無論如何,當讀詩與文法學習可以並行不悖時,語言的學習和文學作品的欣賞就可以相輔相成,這對於不論是語言課或文學課都提供了一個新的但不難的教學內容,也對學習者提供一個十分可行的學習方式。以下,我們就來看看〈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可以怎麼教以達到這樣的目的。

一個英文句子最重要的部分主要有兩個要素,一個是主詞(the subject),另一個是動詞(the verb)。我們先從這首詩主要子句的主詞來看:這首詩裡的第一人稱代名詞複數的主格 “we” 一共使用了兩次(在第2與第5行)(註十四),第一人稱代名詞單數的主格 “I” 使用了一次(在第9行),而第二人稱的代名詞主格則未被使用過,另外,在主要子句中唯一不是使用人稱代名詞當主詞的是 “The shepherd swains” (在第21行)。不過,第二人稱的代名詞主格其實在三個祈使句中被省略了:

Come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1)

Come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20)

Then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24)

                學生應該很容易從事這樣的觀察,並且將這些觀察結果列出來。接著,老師就可以引導學生去思考這些主詞的使用。在英文文法中,主詞通常是動作的發出者或狀態的發生者(the doer; the actor; the agent)(註十五),所以,從這首詩的使用來看,最主要發出動作或發生狀態的人其實是 “we”,也就是主要是 “you” 和 “I” 要一起發出動作或發生狀態。至於說如果 “you” 也應該是動作的發出者或狀態的發生者的話,那麼,在三個祈使句的句型裡 “you” 是被暗示(implied)的動作發出者或狀態的發生者,也就是說,雖然 “you” 要發出動作或發生狀態,可是這首詩刻意不明講(註十六)。

 其次,我們要搭配觀察動詞的使用來看以上主詞使用的效果。學生應該也不難發現以下的事實:“I” (9) 和 “The shepherd swains” (21) 後面接的動詞都是未來式,也就是說這兩個主詞發出的動作或產生的狀態都是在未來的情況,亦即目前還未發出或發生。同樣的,“we” (2, 5) 所接的動詞也都是未來式,所以 “we” 做的事或發生的狀態也不是現在。相對的,隱含的第二人稱代名詞所接的動詞均是現在式,換句話說,現在唯一要做出動作或發生狀態的其實是 “you”,這也正是所有祈使句所要呈現的訊息:現在做,或現在發生。而如上段所述,雖然對 “you” 要求發出動作或發生狀態,可是這首詩的說話者(the speaker)的表達方式其實是委婉的。

再來我們要從動詞的作用來看發出的動作或發生的狀態與動作的接受者(the receiver; the recipient; the patient)或者主詞與狀態的關係。“I” (9) 為主詞的句子是用第二人稱的受詞 “thee” (9) 來當 “make” (9) 的間接受詞(indirect object);“The shepherd swains” (21) 發生的狀態 “dance and thee” (21) 則指向為了第二人稱的目的 (“For thy delight” (22))。另一方面,“we” (2) 所接的動詞 “prove” (2) 其受詞是 “all the pleasures” (5),而 “we” (5) 所接的主要動詞 “sit” (5) 是狀態。三個幾乎一樣的祈使句 (1, 20, 24) 則是狀態,但都和第一人稱有關連:“live with me” 與 “be my love”。不論這些動詞是及物動詞還是非及物動詞,也就是不論是發出動作或發生狀態,每個句子主要都在連結 “you” 和 “I” 與 “pleasures” (包含 “The shepherd swains”)的關係。承接上面對主詞與動詞的分析,再加上這個部分的觀察,老師可以引導學生得到這樣的小結論:說話者(the speaker; the addresser)——也就是 “I”——希望聆聽者(the listener; the addressee)——也就是 “you”——可以現在產生和 “I” 的關係,那麼不論是 “I” 還是 “The shepherd swains” 才能為了 “you” 做出動作或產生狀態,而 “we” 也才能做出動作或產生狀態,進一步來說,所作的動作和發生的狀態都和 “pleasures” 有關。

最後,我們再來看動詞的時式(tense)和語態(modality),對於這首詩的主要用意應該可以推演出初步的總結 (註十七)。這首詩的句子全部都是肯定句,除了三句祈使句(imperative sentence)外,都是陳述句(declarative sentence)。如上所述,詩中的說話者幾近重複的使用這三個祈使句來表達其懇託之意,而且,與這三個祈使句一起的對等子句(coordinate clause)或從屬子句(subordinate clause)都加強了說話者的期望。第一個祈使句之後接著的三個對等子句均是未來式: “And we will all the pleasures prove…” (2), “And we will sit upon the rocks…” (5), 與 “And I will make thee beds of roses…” (9)。這三個句子恰恰表示了說話者期盼因為聆聽者同意其懇託之後發生的事;換句話說,只有聆聽者接受了說話者的懇託或請求之後,這些事情——都是屬於 “pleasures” 的事——才會逐一發生。還有,這三個子句的主詞從 “we” 轉換到 “I” 也暗示著說話者的動作其實比兩人一起更有主動權(initiative);也就是說,當聆聽者同意了說話者的懇求之後,說話者才會進一步採取行動。

這首詩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出現未來式的句子在第21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句子出現在第二個與第三個祈使句之間,而且所用的助動詞是 “shall” 而非之前的 “will”。因為 “shall” 比 “will” 含有更強烈的必然性 (註十八),所以呈現出 “The shepherd swains” (21) 未來要做的動作端視兩個祈使句中聆聽者的動作發生與否。也就是說,未來的情況不只是「可能」而已,是「必然」、「非得如此不可」。

不過,說話者在最後的兩個祈使句都保留了某種餘地,因為在這兩個祈使句之前都用了條件子句(conditional clause),且在兩個條件子句都用了 “may” 這個助動詞:“And if these pleasures may thee move” (19) 與 “If these delights thy mind may move” (23)。說話者如果捨棄 “if” 而使用 “when”,再把 “may” 這個助動詞拿掉,則語氣將更加強烈:“when these pleasures thee move” 或 “when these delights thy mind move”;不過,就像之前談到的委婉語氣,說話者並不想要給太強烈的命令語氣,所以,「一定」要發生的事是 “The shepherd swains” 要做的動作,雖然這個未來也還是要靠聆聽者的首肯不可。 

綜觀整首詩的時式,除了之前談過的未來式,整首詩都是使用現在式,而且未曾使用到過去式。現在式除了三個祈使句外,其他的現在式都是談到 “pleasures”,或者說是欣賞自然(nature),徜徉在大自然的 “pleasures”。所以,將這些觀察的文法事實,也就是針對句子的主詞與動詞部分做整理,再歸納分析這些文法使用的結果,學生們應該可以推斷,說話者承認與聆聽者是沒有任何的過去的,而未來的種種則需要仰賴聆聽者現在的動作才會發生;可是,說話者也不要步步進逼聆聽者,而是委婉而且懇切的要求聆聽者當下立刻做好決定行動,那麼美好的未來才會來到。

當這首詩如此教授的時候,一方面學生可以複習他們對文法的認識,另一方面可以將文法的知識用在解讀英詩上。更進一步,他們可以去探討一首詩這樣寫是否有達到了詩人寫詩的目的,而未來學生自己有類似目的時,是否也能謹慎仔細地運用語言。按詩的標題 “The Passionate Shepherd to his Love” 來看,這是一首熱情的牧羊人寫給他的愛人的詩,所以,積極地要他的愛人「忘掉過去」(因為過去還沒有愛),「把握當下」(請現在接受我的愛),「共創未來」(有了你的愛才有共同美好的未來),不就是一個示愛的人要表現的嗎?但是,如果只是平白的說出這些口號,應該是不會贏得任何的愛;相對的,透過詩人在文法上細膩的安排,說話者的企圖在詩的每一句話中都傳遞出這樣的訊息,應該能更有效的達到目的。而這也正是英文學習者要學會的英文,在讀詩中學到的是如何更成功的運用文字。

有趣的是,馬婁的這首詩的確引起許多人的迴響 (註十九),其中尤其是沃爾特·羅利爵士的〈牧羊女給牧羊人的答覆〉最為有名。不過,本文的目的不在討論這些對詩(response poems)在歷史上的定位,而是特別將羅利爵士的詩拿來與馬婁的詩做對照,凸顯之前提到的文法要素在詩中的重要性與其效用,以及在詩的教學上有其顯著的效果與實用性。

〈牧羊女給牧羊人的答覆〉這首詩全文如下,也是共6段,24行:

If all the world and love were young,

And truth in every shepherd’s tongue,

These pretty pleasures might me move

To live with thee and be thy love.

Time drives the flocks from field to fold

When rivers rage and rocks grow cold,

And Philomel becometh dumb;

The rest complain of cares to come.

The flowers do fade, and wanton fields

To wayward winter reckoning yields;

A honey tongue, a heart of gall,

Is fancy’s spring, but sorrow’s fall.

Thy gowns, thy shoes, thy bed of roses,

Thy cap, thy kirtle, and thy posies

Soon break, soon wither, soon forgotten—

In folly ripe, in reason rotten.

Thy belt of straw and ivy buds,

Thy coral clasps and amber studs,

All these in me no means can move

To come to thee and be thy love.

But could youth last and love still breed,

Had joys no date nor age no need,

Then these delights my mind might move

To live with thee and be thy love. (註二十)

                這首詩除了在長度、分段、押韻的格式與格律 (註二十一) 上和〈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相仿之外,其他部分則一一作出負面的回應。在內容上,包括詩的標題,羅利爵士的詩的確將馬婁的詩裡所有的 “pleasures” 逐一否定,形成絕佳的對比。不過,本文要回到對詩裡文法的討論與教學,同樣的,兩首詩的對比也是十分鮮明。

和馬婁的詩很不同的是,這首詩主要子句的主詞沒有一句是人稱代名詞。這首詩可以請學生重頭到尾找一遍,他們可以確認無任何的 “I,” “you,” (註二十二) 和 “we”。按照上面的推論,這首詩顯然既不要「你」,也不要「我」發出動作或發生狀態,當然更不要有「我們」一起做任何事情。所以,上一首詩說話者極力暗示聆聽者要做的動作,以及他們未來可能會做的事或發生的狀態,在這首詩裡完全不存在。

學生也許會很好奇地提問,難道這首詩都沒有提及「你」或「我」嗎?答案是否定的,只是提到「你」或「我」時都不是動作的發出者或狀態的發生者,或者即使在主詞裡用到 “thy” (相當於現代英文裡的第二人稱所有格 “your”),也一概出現於含否定意味的句子中。第一人稱的所有格 “my” 只被用過一次 “Then these delights my mind might move” (23),而且是在受詞的位置。第二人稱的所有格 “thy” 使用了11次(分別在第4, 13-14, 17-18, 20, 24行),其中第4, 20, 24行都是在不定詞片語裡的補語,而第13-14, 17-18行的8個 “thy” 雖然在主詞的位置,之後的動詞均是負面或否定的字:“break” (15), “wither” (15), “forgotten” (15), “in me no means can move” (19)。還有,當馬婁的詩裡用了三次 “we” (2, 5, 14),一次 “our” (14),這首詩卻刻意避免使用 “we,” “our,” 或 “us”,斷絕了兩個人在一起的任何可能。

如果要學生比較所有的人稱所有格的變化,他們應該也不難發現,只有 “mind” 是屬於 “my”,其他的均屬於 “your”。這樣的安排,正顯露出說話者將聆聽者(也就是馬婁詩裡的說話者)原本要提供的 “pleasures” 原封不動退還,聆聽者——牧羊人(the shepherd)——所擁有的都是「東西」(things),而非「關係」(relationship)。而說話者——牧羊女(the nymph)——只重申了她自己所擁有的 “mind”,也就是說話者的意念想法不是聆聽者可以佔有的,況且,雖然說話者可以擁有,卻不能發出動作或產生狀態,這些語言現象再再傳達出其斷然拒絕對方懇求的事。

第一人稱與第二人稱的受格也扮演了顯著的功用。第二人稱的受格 “thee” (4, 20, 24) (相當於現代英文裡的第二人稱受格 “you”)比第一人稱的受格 “me” (3, 19) 多使用了一次,代表聆聽者似乎比說話者要接受更多的動作。然而,即使 “me” 是 “move” (3, 19) 的受詞,前面的子句是假設語氣,後一個句子則是否定句;“thee” 的情況與動作相隔更遠,不但連在假設語氣或否定句中,更是排在不定詞片語裡的介系詞受詞。假設語氣與否定句的部份下面會再進一步探討,受格部分已經足夠呈現出兩者與動作的不相干。

比較〈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裡不是祈使句就是肯定的陳述句,〈牧羊女給牧羊人的答覆〉一詩裡則不是條件句(conditionals)就是否定句(negatives)。羅利爵士這首詩的第一段與最後一段都是條件句,而這兩段裡的動詞全部都是使用過去式。在條件子句裡的動詞是過去式,就形成了所謂的假設語氣(subjunctive mood),句子裡所陳述的事也就是臆測、不存在、不曾發生、或不可能的事。相對於馬婁的詩裡所用的條件子句,“to move” 到這首詩就變成了不可能。

至於否定句的部分,除了否定詞 “no” (19, 22) 的使用,全詩所用的多數動詞、形容詞、與名詞都是負面的意涵。動詞的部分,to drive (5), to rage (6), to complain (8), to fade (9), 與 to yield (10) 都是指向主詞「不友善」(the unfriendly nature)的一面;形容詞如 “cold” (6), “dumb” (7), “wanton” (9), “wayward” (10), “fancy’s” (12), 與 “sorrow’s” (12) 則呈現出說話者不贊同的態度(the speaker’s disapproving attitude);再來,名詞諸如 “cares” (8), “winter” (10), “gall” (11), 與 “fall” (12) 都是用來貶低牧羊人所亟欲刻劃的美好景觀。第四段裡所用的負面字眼尤其明顯:

Thy gowns, thy shoes, thy beds of roses,

Thy cap, thy kirtle, and thy posies,

Soon break, soon wither, soon forgotten;

In folly ripe, in reason rotten. (13-16)

承上所述,第二人稱所有格的一切,完全被說話者徹底連結到毀損破敗的一面。

最後,綜觀整首詩的時式,相對馬婁的詩除了未來式多為現在式的狀況,這首詩則是只有現在式與過去式,而無未來式。當馬婁的詩裡的牧羊人想以現在的美好吸引牧羊女共創未來時,羅利爵士的詩裡的牧羊女則是完全排除未來的可能性,即使是現在式的句子,也是全盤否定,加上過去的句子純屬假設,所以,這首詩在文法上的安排徹徹底底地拒絕掉前一首詩所提出的任何建議或請託。

承上所述,〈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是一個牧羊人要他的愛人「忘掉過去」,「把握當下」,「共創未來」,而〈牧羊女給牧羊人的答覆〉則是牧羊女在斬釘截鐵的告訴牧羊人「沒有過去」,「現在不可能」,「未來不存在」。學生學會的是,要拒絕別人除了說 “no” 之外,還可以用文法的安排來傳達「不」的訊息。馬婁的詩有效地示愛,羅利爵士的詩也成功地全面否決,這些說話技巧都是英文裡的語言藝術,深植在西洋文化的根基。讀詩之後,學生學會的語言運用將達到更高深的層次。

以上是本文建議對這兩首詩的一種教法。不可諱言的是,這種教法並非全新的或革命性的教法,當然也不是一首詩所謂全面性的教法。對傳統的文學教學來說,這種教法只是將文本的閱讀與分析排在教學的最前段,然而對語言學習來說,教授一首詩除了讓學生了解詩的風格以及其衍生出來的意義之外,也重新讓學生檢視自己對文法的孰悉度。閱讀英詩的時候,如果可以讓學生感受到讀詩原來不需要繁複的歷史背景,只要基礎的語言常識就能賞析一首詩,學習的動機與領略的樂趣就會提升,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藉著讀詩真正使用語言,而不再是虛擬一些生活實境,停留在所謂教科書式的英語學習,或者死記許多只有在考試的時候派上用場的文法。再者,除了閱讀時運用到語言之外,書寫英文時也能字斟句酌,真的讓文法派上用場。

至於說其他的詩或文學作品也能這樣教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註二十三)。文學作品所要創造的正是文字之學,而文學家只是更精確地、更有技巧地運用了文字。因此,教師要做的事就是持續開發任何文學作品裡語言的要素。相信藉此方法,我們能開發出許多文學作品的教學方式來加強學生的信心、啟發學生學習的熱忱。英詩課堂上,以此引導學生學習,學生未來在自我學習的時候將能夠得心應手。

文學是英文最基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英詩是這個部分裡被眾人視為最深奧困難的媒材。然而,任何的語言學習者都不應該將文學視為英文系學生才應該學的東西,更不應該將英詩當成文學象牙塔裡高不可攀的文本。同樣的,教授語言的老師也不應該繼續讓學生產生這樣錯誤的印象,刻意將文學,尤其是英詩,摒除在課程之外。如此做,學習者將喪失邂逅英文語言藝術,也是英文最精華部分的機會。教授文學的老師有責任讓學生了解英詩的實用性與平易近人的地方,讓英詩閱讀的困難度降低。藉著介紹兩首詩的閱讀方法,本文希望能夠喚起臺灣學界對教授英詩的重視,乃至於進一步的運用。不論是英文系或非英文系的學生,在語言學習上應有更豐富的文本選擇,並且體會到文學與語言的學習其實應該是不相妨礙,反倒是相輔相成的。如此,臺灣學生的英語能力將能提升到另一個層次,英語的學習也能更完善而健全。


註釋

註一:本文大部分的論述曾於2015年在南華大學舉辦的「英語補救教學研討會」中〈英詩與英語教學〉一文發表過。

註二:臺灣的大學以英文為主的科系名稱不一,有些學校是外國語文學系,也有英美語文學系,或者英語文學系,再加上近幾年來的科技大學設立的應用外國語文學系,或者應用英語學系等,本文統一以英文系通稱之。

註三:有人可能會認為只有在所謂傳統的英文系才會有這種現象,其實,所謂應用英文系的課程依然不只是聽、說、讀、寫而已。對於專業英文 (ESP) 的教育,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

註四:一般英文系聘任專任教師時,即使應徵者在大學時就讀的是其他科系,其最高學歷也一定要是英語文相關的研究所。

註五:楊植喬。〈文學的饗宴:從「文學是什麼」談文學教學〉。《人社東華》第13期(2017 年3 月)。

註六:從這個觀點來看,其實中小學的英語教育課程也應該要有文學相關課程,不過本文只討論大學程度的英文教育,中小學的英語教育還要就教於該領域的專家學者。

註七:所謂「崇高」的目標指的大概是英詩可以陶冶性情,或者是可以美化人生。不過,本文並非要否定英詩有這樣的功能,但是反對以這樣的目標來做為教授英詩時所採取的策略。

註八:對於這兩首詩的文本分析與評論,請見 Chih-chiao Joseph Yang, “Literature as Communication: Responses to ‘The Passionate Shepherd to His Love,’” Studies in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29 (2012): 31-49. 本文的分析即改寫自該篇論文。

註九:這首詩引自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The Major Authors, ed. Stephen Greenblatt, 9th ed. (New York: Norton, 2013) 499-500.

註十:本段文字出自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498-99. 原文如下:“The son of a Canterbury shoemaker, Christopher Marlowe was born two months before William Shakespeare. In 1580 he went to Corpus Christi College, Cambridge, on a scholarship that was ordinarily awarded to students preparing for the ministry. He held the scholarship for the maximum time, six years, but did not take holy orders. Instead, he began to write plays. … Whether as a radical pursuit of absolute liberty or an expression of sheer destructive negativity, Marlowe’s plays, written in the turbulent years before his murder at the age of twenty-nine, have continued to fascinate and disturb readers and audiences.”

註十一:見C. Hugh Holman and William Harmon, A Handbook to Literature, 6th ed. (New York: Macmillan, 1992) 345. 原文如下:“a poem treating of shepherds and rustic life, after the Latin for ‘shepherd.’”

註十二:見 Holman and Harmon 273. 原文如下:“a brief subjective poem strongly marked by imagination, melody, and emotion, and creating a single, unified impression.”

註十三:相關說法可見David Riggs, The World of Christopher Marlowe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 2004) 109; Stevie Simkin, A Preface to Marlowe, (Harlow: Pearson, 2000) 217-18.

註十四:如果包含子句裡的使用,“we” 也被用在第十四行。

註十五:通常接及物動詞(transitive verb)的主詞是動作的發出者,接不及物動詞(intransitive verb)的主詞是狀態的發生者;這個部分等一下討論動詞的時候會再提及。

註十六:如果學生對這部分仍不清楚,可以讓他們比較 “You come here” 和 “Come here” 在語氣上的差別,前一個祈使句使用了第二人稱代名詞顯然命令的口吻比較強烈,後一句則相對比較委婉。

註十七:當然,這首詩還可以觀察與詮釋許多其他的要素,但是,本文的目的在呈現如何讓臺灣的學生(主要是大學生)如何運用他們(應該要)熟悉的英文文法來起步解讀這首詩。

註十八:助動詞 “will” 帶有主詞主動的意願,助動詞 “shall” 帶有「不得不」的意味。參見Geoffrey N. Leech,Meaning and the English Verb, 3rd ed. (Harlow: Pearson, 2004) 85, 89.

註十九:例如Stephen Orgel 在他編的馬婁詩選集裡就列了四首詩回應這首詩:Sir Walter Raleigh’s “The Nymph’s Reply,” “Another of the Same Nature, Made Since” (anonymous), John Donne’s “The Bait,” and J. Paulin’s “Love’s Contentment”,參見Stephen Orgel, ed., Christopher Marlowe: The Complete Poems and Translations (New York: Penguin, 2007) 209-16. 另外R. S. Forsythe 在他的論文裡詳細討論了從文藝復興時期到二十世紀初所有可能是回應馬婁詩的作品,參見R. S. Forsythe, “The Passionate Shepherd; And English Poetry,” PMLA 40.3 (1925): 692-742.

註二十:這首詩引自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488-89.

註二十一:〈熱情的牧羊人給他的愛人〉的韻腳格式為 aabb ccdd eeff gghh iiaa jjaa,而 〈牧羊女給牧羊人的答覆〉的韻腳格式為 aabb ccdd eeff gghh iibb jjbb,兩首詩都是使用對句或雙韻(couplet),而且都使用抑揚四音部格(iambic tetrameter)。

註二十二:在當時的英文用法,這首詩第二人稱的主格會用 “thou”,當然這首詩裡也沒有 “thou” 的出現。

註二十三:如欲參考更多例詩,請參見Chih-chiao Joseph Yang, “Teaching English Poetry through Modality,” Journal of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59.1 (2014): 159-79; Chih-chiao Joseph Yang, “Textual Analysis and the Teaching of English Poetry,” KMU Journal of General Education 10 (2015): 45-68; Chih-chiao Joseph Yang, “Employing Stylistics to Appreciate Poetry: An Approach to the Teaching of Elizabeth Bishop’s ‘One Art,’” Studies in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38 (2016): 1-22.

作者介紹

楊植喬,2006年於英國諾丁漢大學取得博士學位,現為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副教授。致力於整合英文文學與語言的研究與教學;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文學教學與溝通理論,認知詩學,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文學,英文詩,莎士比亞。學術論文出版於《東華人文學報》、《英語語言與文學學刊》、《淡江評論》、《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高醫通識教育學報》等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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