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浩哲(台灣文化學系碩士)
每逢過節與親友聚餐時,長輩們都不約而同的詢問晚輩的學習近況,表現傑出的就會被長輩表揚,而表現不佳的就會被給予勉勵,接著,長輩們又會不約而同的提到臺灣的就業環境,說臺灣的大環境不好,要用功讀書才有辦法找到好工作,如果有機會就去西方國家闖一闖,想辦法移民過去,然後就別回來了。每當聽到這一番話,心中即冒出無限的問號,難道臺灣真的是鬼島?直到上了大學,看道一大堆大學畢業低薪的報導後,才逐漸意識到臺灣青年貧窮的嚴重性。
對於大學畢業低薪的問題,有些同學會把握大學四年的時間,善用學校的各項資源提升自己的能力,藉此降低畢業後領22k的機率;另一些則是將大學階段視為青春的尾巴,在大學四年間盡情享樂,至於大學畢業低薪的問題,待遇到了再說。在這個全球化的世代,並不只有臺灣的年輕人有著失業、低薪等問題,對於西方國家而言,青年貧窮的問題也普遍存在於社會之中。人文地理學家 Helena Pimlott-Wilson(2017),以英國西坎布里亞(West Cumbria)的青年們做為案例,說明了英國青年貧窮的脈絡。
自1970年代以來,英國的製造業與重工業逐漸外移,取而代之的是高科技產業以及服務業,造成國內的就業結構產生劇烈的改變。此外,英國為了在全球化經濟中,維持並提升國家的競爭力,政府透過刪減社會福利預算的方式來增加國內的教育資源,藉此提高年輕人的教育水平,讓學生在畢業後,得以進入轉型後的勞動就業市場,如此一來,教育不僅提升年輕人的教育程度與生產能力,也提升了國家在各項產業的競爭力。然而,在這樣的就業環境下,如果你沒有辦法在求學的過程中取得耀眼的文憑,就很容易在就業市場中被淘汰,而政府僅會提供你有限的社會救助,因為你必須自行承擔你自己造成的結果。
這種新自由主義導向的思維邏輯,加劇青年世代之間的不平等。社經地位較高的家庭,在各項資源較充足的條件下,能較容易的讓自己的小孩,在體制中成為獨立自主的優秀青年,反之,社經地位低的家庭,小孩容易在缺乏資源的弱勢下被體制排除,落入失業與貧窮的泥沼。面對這樣的現象,部份英國工人階級家庭的青年,接受了這種新自由主義的思維,認為自己如果無法獲得好的學憑而找不到工作的話,是自己的問題,會變成這樣是因為自己不夠努力的關係:
如果你拿不到好的GCSE(中等教育普通證書)成績,你就等著一輩子撿角(be a nobody)……你會這樣是因為你找不到好的工作,所以你什麼都不能做……但是,如果我拿不到好的成績,應該是我要對自己負責,而不是老師們。(湯姆,工人階級)
(Pimlott-Wilson, 2017: 291)
也有一些英國青年,發現了教育與就業制度的問題,並且嚴厲批評政府以新自由主義導向的思維進行國家治理:
如果我找不到工作,我會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但我還是得找份工作來幹活……這都是政府的錯!……因為政府根本毫無作為,大衛‧卡麥隆真的很該死(so bloody up his own arse),他認為整個世界都是在向錢看齊,如果他真的在乎青年就業的問題,那你跟我就不會看到一群青年在街上嗑藥或酗酒了,就因為他們什麼都幹不了,什麼都不能做。(緹根,工人階級)
(Pimlott-Wilson, 2017: 293)
可惜的是,這些青年們在貧窮的困境下,缺乏一個適當的解方,因此,他們仍舊在既有的體制中,期望自己能透過努力去改變這一切:
現在大家整天都坐著混吃等死,大家啥都不想做,哪都不想去…….你看我的GCSE(中等教育普通證書)成績,我大概只能做一些很爛的工作,但是我不想,我想盡我所能去改變這一切……只要想到這件事我的心情就很差,它讓我覺得自己很廢。但我不打算放棄,這年頭很多事情都很難說。(彼特,工人階級)
(Pimlott-Wilson, 2017: 292)
對於英國青年而言,他們必須取得好的學憑或更高的學歷,才有辦法遠離青年失業或低薪的問題。然而,相較之下,臺灣青年的貧窮脈絡與英國有著結構上的差異。臺灣的青年貧窮雖然跟西方國家一樣,面臨後工業化就業結構改變的問題,然而與西方國家不同的地方在於,西方國家的大專以上失業率,低於高中及國中以下的失業率,而臺灣則反之,簡單來說,就學歷而言,大多西方國家的人民,如果學歷越高就越不容易失業;臺灣則是在高等教育文憑失靈的情況下,人民的學歷越高就越容易失業(如圖1)
當學歷不能保障就業的時候,臺灣的年輕人該怎麼辦?是否得按照長輩所述,趕緊移民海外離開臺灣?但是,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如果移民至已開發國家的話(當然開發中國家或者未開發國家也是不錯的選擇),多半還是會遭遇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經濟所產生的問題,在後工業化的條件下,缺乏專長及專業技術者仍舊不易找到適合的工作。
改善臺灣青年貧窮的現象,成為學界與業界多方討論的當代議題。有些人認為應該改變臺灣的產業結構,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藉此減輕大學畢業生的失業的情況;也有些人認為要強化大學與產業的連結,創造更多產學合作的機會,增進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實力。這些結構性因素的改變固然重要,然而近十幾年來,大學畢業生低薪的現象依舊存在,甚至創下比十幾年前大學起薪還低的紀錄(liu milo, 2016; 中國時報, 2018; 有物報告, 2013),坐等政府與企業去改善臺灣青年的就業環境,似乎一個不切實際的方式。因此,主動去認識及應對青年貧窮的問題,會是一個比較務實的作法。
如果說年輕人應該挺身面對青年貧窮,那麼青年們可以做什麼?對於抵抗貧窮這件事,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然而,對於青年而言,提升自身能動力(capacity這件事,是一種明確且可行的方式。美國社會工作學家Michael W. Sherraden(以下簡稱Sherraden)所提出的資產累積福利理論,提供了青年們一個改變貧窮的途徑。Sherraden (2005)認為,以往對於貧窮的定義多半為「收入過少,以至於消費過少」,然而,能有效幫助經濟弱勢者脫離貧窮的方式,不是著重於增加他們的收入,而是增加他們的「能力」,因此,收入的主要的用途不是拿來滿足日常生活的花費,應將收入著重在各項資本的投資,增加並累積個人的金融資產與各項能力,舉例來說,經濟弱勢者所賺的薪水,不應全部花費在日常生活的開銷,而是將部分收入去做存款或理財投資,並把這些累積的金融資產,拿去從事進修或社交等活動,藉此增加自身專業能力與人際關係,讓自己的金融、人文、文化與社會等各項資本,在資產累積理論的框架下循序漸進的增加。當個人累積足夠的資本時,弱勢者即具備脫貧的各項實力,因此,這種自我賦權(self-empowerment)的資產累積模式,成為一種年輕人脫離貧窮的可行途徑。
然而,有了一條改善貧窮處境的路徑,那麼青年們要怎麼做才能將理論付諸實踐?根據Sherraden的論述,金融資本的累積是突破貧窮困境的第一步,因此青年們應該要有一個適當的金融工具來滿足存款與借貸的需求,才能活用資金來達到各項資本的累積。但是,一般的商業銀行在獲利為主的原則下,經濟弱勢者難以尋求到適合自身的金融商品與服務,在銀行的風險評估下,處於較高風險的經濟弱勢者,必須支付更多的風險成本(高額利息),才能使用銀行提供的金融商品。面對這樣的窘境,年輕人為何不自己成立金融組織,自己訂定金融的遊戲規則,藉此來滿足自身的金融需求?因此,為了滿足青年們的金融需求,本團隊在臺灣成立了第一間屬於大學生的金融組織,名叫「東華校園儲蓄互助社」(以下簡稱東華校園社)。
儲蓄互助社是一個非營利的金融組織,自天主教樞機在1960年代從西方國家引進臺灣後,在臺灣已運行了半個世紀。身為合作社一環的儲蓄互助社,是一種對使用者友善的金融組織,在定期儲蓄的規則下,民眾僅需每月存入數百元,通過理事會審核後,即可成為正式社員,成為正式社員後,社員即可使用儲蓄互助社中的金融商品與服務。儲蓄互助社的各項金融服務與商品皆由理事會訂定,並在年度社員大會中提案討論,在全體社員多數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提供給社員們使用。換句話說,儲蓄互助社內的每一位社員,都可以提出他們的金融需求,例如年利率1%的低利息助學貸款、低利率的機車購車借款,在多數社員同意的情況下,大家可以共享這些服務,因此儲蓄互助社被視為一種「以人為本」的金融組織。
然而,若要在臺灣成立一間儲蓄互助社,其成社門檻對於經濟弱勢者而言,是相當不友善的。在儲蓄互助社的法規規定下,成立一間儲蓄互助社必須達到「社員數需超過100以上」、「社員股金必須超過100萬元以上」以及其他高門檻的成社條件。因此,成立團隊藉由班級和網路倡議,過程中不斷的與主管機關協商,最後,團隊透過社會網絡與校園內外的非營利組織進行串連與社間合作,最終在2016年11月成立東華校園社。
東華校園社的成立實為一項令人振奮的創舉,當大家以為組織成立後,東華學生可以透過儲蓄互助社來自主理財時,才發現這個想法有點過於天真。在主管機關所訂定的現行法規下,過度防弊的組織規範,以及保守的治理模式,壓抑了東華校園社的發展,例如,全臺每間儲互社,必須在每月的15號之前完成理監事會議,而每月的例行會議無法以視訊的方式來開會。此外,組織內的幹部選任年齡必須超過23歲以上才能具備後選資格。面對這些不適合年輕人或大學生的組織管理辦法,東華校園社一度向主管機關反應這些法規的不適用性,然而,主管機關至今仍就沒有針對東華校園社的提案,進行有效的協商來修正不適用的法規。
不何時宜的法規規範,間接影響了東華校園社的金融自主性。此外,過時的金融服務,以及繁瑣的借貸機制,影響了東華校園社的金融服務品質,舉例來說,臺灣的儲蓄互助社無法像歐美、韓國與香港等國家,使用ATM提款機來進行金融服務,此外,臺灣的儲蓄互助社也無法像一般的金融業一樣,使用手機或網路進行即時的查帳與轉帳,必須臨櫃補摺或通訊連絡儲蓄互助社的職員,才能得知自己的存款與還款情況。在借貸的部分,除了要臨櫃完成各項借貸程序之外,連帶保證人也必須一同臨櫃出席辦理各項擔保作業。這些過時的金融服務,造成了東華校園社所提供的金融商品,看似能滿足社員的金融需求,卻在過多不適用青年社員的金融機制下,社員在使用上往往退卻三分,造成社員金融服務使用率低的情況。
現在,東華校園社創造了一個青年友善的理財管道,使部分東華學生在學習理財與累積資產的過程中,不再因為商業銀行金融商品上的排除而停滯不前,某種程度而言,東華校園社實踐了學生的金融普惠(financial inclusion)。然而,東華校園社的案例也說明了,學生雖然擁有了一定程度的金融權,但是在主管機關過度保守的規範,以及缺乏對等協商機制的條件下,即使東華校園社是一種以民主與平等為基礎的合作社組織,在缺乏組織自主的條件下,仍舊無法以公民治理的方式,實際滿足社員的大小需求。所以,對於青年們而言,臺灣的青年貧窮不僅只是制度的問題,它也是一種政治與權力不對等的問題。因此,對於被社會排除的群體而言,若要改變現狀,組織不僅得透過社員的共同參與來創造出滿足成員需求的環境,還必須透過倡議與協商來獲得治理上的自主性,才能藉由集體的力量來改變原本的貧窮處境(Moulaert, 2010)。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主計總處,(2018a),〈表19 歷年年齡組別失業率〉。
Sherraden, M. (2005), 《資產與窮人──一項新的美國福利政策》,(高鑑國, Ed.),北京:商務印書館。
中國時報,(2018),〈新鮮人起薪創新高是偽宣傳〉,中時電子報。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703000735-260109
有物報告,(2013),〈用小學生數學解釋:為何台灣 GDP 成長,大學生起薪卻降低?〉,今週刊。https://reurl.cc/ZWAZM
liu milo,(2016),〈大學畢業生薪資倒退 16 年前,加上通膨差更多〉,TechNews科技新報,https://technews.tw/2016/06/01/fresh-graduate-salary/
Moulaert, F. (2010). Social innovation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In Can Neighbourhoods Save the City?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Social Innovation (pp. 4–16). Routledge. https://doi.org/10.4324/9780203849132-8
Pimlott-Wilson, H. (2017). Individualising the future: the emotional geographies of neoliberal governance in young people’s aspirations. Area, 49(3), 288–295. https://doi.org/10.1111/area.12222
OECD. (2018a). Unemployment rates by education level. https://data.oecd.org/unemp/unemployment-rates-by-education-level.htm
作者介紹
裴浩哲,碩士畢業於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當了兩年東華校園儲蓄互助社的理事長,行政碰多了想回到學術喘口氣。現為106年教育部公費英國留學生,志於社會參與實踐,不喜歡被貼左派標籤,日子過的太順遂會沒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