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社會工作在花蓮:一位社工老師的觀察

黃盈豪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在花蓮0403地震的衝擊下,根據花蓮縣政府統計,截至今年七月一日,已有六百二十人遭資遣解僱,其中有翰品酒店、山月村、蝴蝶谷、藍天麗池等在地商家啟動大量解僱通報。原處於經濟弱勢境遇或邊緣的家庭在這次災後,受到更加嚴峻的經濟考驗。

  根據花蓮家扶調查,目前共有兩百四十戶受影響、近千名兒童受到地震衝擊。受到地震隱性影響,包括家庭收入銳減,從事觀光業的弱勢家長,對從事計程車、房屋、地陪導遊、遊覽車等職業減少工作時數,甚至遭資遣而失業;也有從事農業的家庭因無法外銷而經濟狀況受到打擊。另外因地震衝擊經濟,家庭日常開銷增加,物價上漲使家庭仍維持日常食用必需品,在購買上因收入減少,而逐漸受限受到影響(更生新聞網,2024)。

  花蓮連續幾次地震和重大交通意外事故真的是多災多難,但在地居民也越挫越勇展現了可貴的韌性,災難社會工作強調從「韌性」的角度出發要看到災民和社區的能動性,也關注災後的社會不平等議題,本文從一位社工老師的角度提出一些觀察。

(一)重新定義災難

  關於這一次的地震跟以往的經驗很不同,主震、餘震一直震,我們真的要稱呼它0403地震嗎?大家記不記得4月22號,震到大家不敢回家睡覺,夜裡東華校園的草地上都是學生還有人搭帳篷,4月23號的餘震還震垮了花蓮市區兩棟樓。這次地震造成影響的型態也很不一樣,不是只有主震那一天的受災,而是後續長時間的持續的餘震造成的恐慌和精神受災,非常多花蓮身邊的人都跟我說,他隨時都覺得在搖。

  另外,過往社政系統面對災難,我們的思考都是家屋跟住宅重建,所有的措施跟補助都鎖定家屋,因為過往對於地震重建的想像,就是房子倒了協助把房子蓋起來,可是這一次的地震,有沒有讓大家去看到說,生活重建跟產業重建是不是更重要?即便災民的房子有人處理了,可是其他房子沒有倒的人的生活還是受影響,花東的產業還是受影響。

  甚至是「環境」需要做重建嗎?就是太魯閣封園或是道路交通的安全及風險,我們怎麼樣看?作為人類怎麼樣看待大自然也需要重建這件事,大自然它本來就需要休養生息?是不是我們該停止開發和對大自然無止盡的榨取?環境致災這件事情很需要更深的反思和討論,何謂災民也需要重新定義,不是只有停在慰助金和住宅重建這個層次上。

(二)反思災後重建

  天災造成的個人苦難和經濟損失,政府要幫多少?個人要承擔、社會要同舟共濟、還是政府應該出手買單?過往社工的工作方法會做需求評估,家訪時社工會畫家系圖然後了解家裡有多少人有多少經濟收入,因為雖然遭遇相同的災難但每個人的家裡需要會不一樣,但災後很多福利和給付卻都是齊頭式平等。

  而且在過往(如921地震之前)把房子當成是私有財,遇到天災房子毀損或倒塌成為災民政府會給你發放慰助金、急難金,頂多協助貸款,但不會蓋一棟房子給你。但現在政府的社會救助跟個人私有財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現在你只要說我是災民,不管你是房子所有人或是租客,你都變成是受災戶,政府或慈善組織都會想辦法或承擔蓋永久屋給你(如莫拉克風災之後)。然後災後重建就成為了政治派系、媒體效益的展演場,不斷地加碼。

  這中間已經很難去把持住說,到底哪一些是政府該做?哪一些是社會團體該做?又哪一些是個人該承擔?就日本的經驗來對照的話,日本強調「自助、共助及公助」之重要性,所謂「自助」是指自己的生命財產要靠自己來守護、而「共助」為社區與家園的安全要靠大家一起共同來守護,最後「公助」意味國民只需努力工作,公共服務就讓政府全權處理」,其比例分別為 7:2:1。那我們台灣呢?

  花蓮這一次0403地震需不需要組合屋、還是需要中繼安置或蓋永久屋?之前政府推出租金補貼,很多災民就遇到惡房東趁機漲租金發災難財,如何因應?之前很混亂的房屋的災損鑑定(紅單還是黃單?)災民要怎麼樣可以決定要不要拆?或是可以決定只要結構補強就好?這次受災有非常多集合式住宅的重建,集合式住宅更需要有社區工作者的投入,在這些集合式住宅的大樓的管委會,或是挨家挨戶的透過工作者的拜訪,讓大家可以有一些好的公民參與的機制,好好去討論,而不是倉促做決定又推翻。更要注意,在這過程裡面會不會有一些聲量比較小、比較弱勢的人,他的需求和他的權益被犧牲了被決定了,就是災後的社會不平等要被看見。

(三)花蓮的重建需要社區發展的視野,更需要中間支援組織的催生

  投入重建時如何關注到「在地組織能力建構」跟「在地人才培育」,怎麼樣培養在地人?怎麼樣讓在地的社區更有力量?怎麼樣讓這一棟大樓的居民,可以好好的一起開會?我們的工作不在於只是提供物資、提供服務,可以做更多社群或組織能力建構的工作,以及長期才看得到成果的人才培育工作。

  舉例來說,如果這次地震秀林鄉很多部落都受災嚴重,外來團隊除了緊急救援和物資協助之外,怎麼樣讓這些部落,可以有部落自己的人自己的團隊在這幾年災後重建過程中逐漸被培力起來,而不是都是要由外來的人進場域做重建。花蓮的多災多難也讓大家都更有韌性,不管個人的韌性或是組織的韌性,花蓮各個救災團體之間,也培養了更多的默契。以災後緊急救援和收容安置中心來說,民間團體都可以在第一時間大家就到位、就進場提供服務,反應之快和井然有序也得到國際媒體的讚譽有加。

  但是我還是要問臺灣,或是問這次的花蓮,我們如何有一個災難的中間支援組織?怎麼樣可以有個中介組織或平台?做更有效的災後組織動員(跨組織溝通、協力和整合、志工招募、資源募集等),也讓相關救援團體和社福組織在災前定期的有一些聚會,有一些機制平常就可以合作,而不是在災難的時候才倉促成軍。

(四)什麼是中間支援組織?

  過往災害防救體系的討論,偏重政府系統的指揮調度與動員,民間(非營利組織或企業)的力量如何與政府系統相輔相成甚至達到公私協力一起投入救災和重建,而不是反而造成干擾和拉扯,是亟待解決和思考的課題。

  台灣過往幾次重大災難的救災或重建總是會發生民間團體搶進災區,在收容所掛滿旗幟和擺滿桌椅的亂象,民間物資的募集與分配失衡、專業人力進不到需要的地方、志工人力爭食災民伙食等等偏頗的事件層出不窮,民間NPO 團體豐沛的社會力是政府與災區需要的,只是需要協調統整的平台或民間團體中形成一個合作網絡共同救災,日本NPO中介支援組織的經驗也許非常值得借鏡。

  日本「中間支援組織」可以說是「為支援非營利組織而存在之非營利組織」,這類型的組織特別強調中介特質,介於非營利組織和資源提供者(政府、企業、民眾等捐款者和志願服務者)之間,藉由資訊提供、諮詢、評估以降低交易成本,並累積信任,進而從事人、財、物與資訊等資源仲介(林淑馨,2014a)。日本阪神地震促進了NPO的發展,而中越地震後中介支援組織的角色和定位被重視,在東日本大地震後更有很多實踐和討論。風見正三、佐佐木秀之(2018)研究東日本大地震後的NPO發展,發現災情初期主要是物資和資金的調配,但隨著災後復原階段的變化,逐漸需要的是資訊和網絡的建立。中介組織的角色也因著不同的災難階段和災區NPO組織的實際需求,而有了不同的角色和任務。

  救災過程政府主導的行政運作模式,若無法對等地將非營利組織視為協力夥伴,造成公私協力效果的侷限。台灣歷次重大災害的緊急救援與重建,不同主事者政府或不同的災防承辦人員對民間組織的態度,決定也影響了民間資源的動員、進場與合作,志願服務系統更需要官方的訊息佈達、組織培訓和災難現場的救災任務協調。反過來說,中介支援組織運用其對網絡的熟悉和建立的信任度,發揮有效仲介和資源分配的角色,彌補政府部門因組織運作僵化衍生的制度缺陷和失靈(林淑馨,2014b)。可知,中介支援組織是能發揮公私協力、民間資源與人力整合分配的強大助力,甚至可以影響重建的工作手法和方向。

(五)、結語

  那我們在花蓮,我們有民間災後重建聯盟?我們有引領公共討論的公民團體嗎?災難重建或善款處理如何有災民的聲音或公民的監督?另外,很多關鍵決定的決定權,會不會反而是政府或是社福團體做出來的決定?我們是不是也要小心所謂的福利殖民主義,是否存在外部專業組織去主導,甚至代表社區重建過程的風險。檢討和回看莫拉克風災的重建跟安置,不管是營區或到後續永久屋的過程,有非常多關鍵的決定是社福團體做的決定。雖然重建會議有災民代表,可是當時的災民在那種倉促的過程裡面,很難做出一個好的共同決定。

  中介組織除了具備積極和正面的角色,但也值得進一步反思和提防,過度強大的中介組織和忽略在地社區的主體性,有沒有可能出現福利殖民?或外來專業組織主導甚至代言了社區重建的進程?

  筆者過去曾實際參與九二一地震、四川地震、莫拉克風災、和花蓮地震的救援與重建實務工作,過往災後重建民間團體各自為政競爭表現,談救援和復原容易陷入碎片化的個人及家戶補助或不連續的重建方案之中。災區與災民多被擺放在一個被救助、被重建的他者,而不是一個有能動性的主體。

  除了資源募集、志工系統的導入、以及被培力和被能力建構的腳本,災後重建如何聚焦在社區內生自主的力量,透過災後長時間的醞釀累積和在地培力,加上大量資源和經驗匯集也讓災區累積了社區復原的能力,重建過程如何更重視「組織培力和人才培育」,而且可以更看重當社區內生性的組織透過承作社會福利服務與部落照顧的方案計畫而帶來新的出路與機會,而不是只有偏重外來大型NGO的角色,也是中介支援組織應該要進一步反思和引領重建方向的地方。

  0403對花蓮來說是場災難但也是契機,重新定義災難、思考人與環境的關係、催生中間支援組織、朝向長期在地組織培力與社區發展,一起期待一起行動吧。


參考文獻:

林淑馨(2014a)。日本中間支援組織的意義、啟示與課題:以仙台.宮城NPO中心為例。文官制度季刊,6(3),109-142。

林淑馨(2014b)。地方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協力之初探:以東日本大地震為例。社區發展季刊,(148),293-302。

風見正三、佐佐木秀之(2018)。震災復興におけるNPO 中間支援組織の果たした役割と課題。載於風見正三、佐佐木秀之(編著),復興から学ぶ市民参加型のまちづくり―中間支援とネットワーキング― (pp.47-72)。創成社。

更生新聞網,日期:2024.07.07,篇名<0403地震衝擊經濟 弱勢家庭更受打擊沒工作 家扶、展望會 有三百多戶家庭、近千名兒童受影響> https://www.ksnews.com.tw/c20240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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