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植喬 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教授暨人社院副院長
十八年過去了,我仍清楚記得2006年6月5日我在諾丁漢完成博士論文口試的情景。修好完稿、正式印出畢業論文後,我在6月16日從倫敦希斯洛機場搭機離開英國。當時心中一方面如釋重負,因為終於在將近四年的時間完成研究,取得學位;另一方面卻也充滿依依不捨,因為真的不知道何時才會再有機會重返英國。這一等,就是將近十八年,感謝人社院的鼓勵與規劃,終於在這些年以後,於2024年1月下旬,由人社院燕淑副院長帶領,與經濟系嘉瑜主任,諮臨系効樺老師,以及臺灣系潤華老師,到英國多所大學洽談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在院辦雅萍的精心安排下,我得以重回攻讀博士故地,圓了多年的夢。
當飛機在倫敦希斯洛機場準備降落時,因風雨過大,機長一連試了好幾次才成功著陸。飛機在空中上下顛簸,身體隨之搖晃,心情也格外忐忑不安。2002年我第一次隻身來到英國的時候,雖然旅程一切順利,但是抵達諾丁漢的第一週,竟接連遇上一場暴風雨和一場罕見的地震,當時這兩起自然現象發生時,我心裡還在想:「我是在做夢嗎?怎麼來到英國,還是遇到了臺灣常見的颱風與地震呢?」沒想到這一次來,竟然又遇上一場少見的的強風大雨,讓我不禁懷疑,這趟旅程是否只是我人生中的另一場夢境呢?自然的巧合,彷彿替這次重遊故地的經歷添上一層奇幻的色彩。
這次旅程與2006年飛到英國準備口試時的場景不同。我在2005年年底,因為論文初稿大致完成,房租租約也已滿,所以便決定再多住一個月後不續約,回臺灣繼續完成論文。2006年5月30日,我再次飛英國,當飛機即將降落時,雖然已是傍晚7點左右,但因為英國8點後天色才會暗,所以在夕陽照耀下,窗外的天氣非常好,我看著下方的倫敦眼與西敏寺,有一種凱旋歸來的感覺。即使準備博士口試的心情是緊張的,因畢竟耗時將近四年的論文已經完成,而所有在諾丁漢的事務也在2005年年底逐一結束,包括結束房子的租約、賣掉車子、結清銀行的戶頭,這些當初在英國時花了好大功夫才辦好的事。這次到英國雖是因為公務,但心情仍忍不住激動。我真想大喊:「我又回來了!」十八年前,我還是準博士生,此刻,我已是教書近十八年的大學教授。
我到英國的第二年才買車的,是透過一位學長幫忙介紹及殺價購得,雖然僅是一輛 Vauxhall Astra (即台灣的 Opel Astra) 的二手車,但確實如學長所說,有了車後,在英國的視野開始變得不一樣。在沒買車之前,我們出遊都靠搭公車和火車。公車的車資不菲,曾經,我的一位高中同學來英國找我,搭了兩趟公車,來回各花了一英鎊,當年一英鎊約60台幣,所以他哇哇叫,直稱這是他此生坐過最貴的公車。這次來英國,公車單程的費用已經漲到兩英鎊,但因為匯率約是1:40,所以約80台幣,以18年的漲幅來看還算合理,但的確也不便宜。相較之下,現在搭公車相對便利多了,因為可以查詢公車的動態,也透過 Google Maps 就能確認地點,不像當年,除了幾個固定來回的地點外,若要造訪新地方,就要先做好功課,確認好上下車的地點,而且也無法預知公車何時會來、何時會到目的地。
坐火車的經驗也很特別,因為英國的火車是惡名昭彰的不準時。在臺灣,鐵路由臺鐵一家公司經營,除了幾條支線外,基本上鐵路環繞臺灣一周,路線很單純。但在英國,鐵路由多家民營公司經營,部分還是聯營,路線如蜘蛛網般,許多是呈十字交叉的路段。雖然他們不會像馬路一樣形成十字路口,但不論架高或走地下交會,都使路線變得複雜,由於政府完全不管火車交通,在協調上沒有單一窗口,導致常常出現誤點、取消班次、甚至事故。我聽過最讓我訝異的火車事故是在我英國朋友的生日宴會中,他朋友轉述的一件奇事:他有一次搭火車時,中途突然停車,火車上也沒有廣播,等了好一陣子,才見列車長走過來向大家說明火車停下的原因:因為火車撞到了一頭牛 (“The train hit a cow.”)。乘客們似乎見怪不怪,等了幾十分鐘後,車才再度出發。但沒想到,旅途不久後,火車居然又突然停了下來,等到姍姍來遲的列車長宣布原因時,大家都傻了眼,因為火車竟然又撞到了另一頭牛 (“The train hit another cow.”)。這真的有點誇張,連他都說,到底有多少牛會走到鐵道上啊?
我的經驗是發生在某一個週末,一行人要從我住的小鎮搭車去一個景點,在火車站等車時遇到的狀況。英國小鎮的火車站週末是沒有人上班的,所以我們都是預先訂票並取票。原本預計搭10:00的車,月台上的人也不少,但過了10:00時,螢幕上突然顯示誤點的訊息,指火車約晚30分鐘才會到。大家既是要出門旅遊,就當作可以聊天的機會 (當時還沒有智慧型手機可以用來殺時間)。不料,到了10:30時,螢幕居然又顯示火車可能會再晚30分鐘!由於當時已安排了出遊,又非搭火車不可,便只能耐心等待。當天太陽也不小,我們在月台上曬太陽,聊盡所有話題。沒想到,超過11:00時,螢幕上又顯示訊息,我心裡嘀咕,該不會又要再等30分鐘吧?結果仔細一看,下巴都掉下來了:該班火車竟然直接取消!就見大家摸摸鼻子,四散而去,瞬間月台上只剩我們幾個臺灣人不知所措。一個週末的上午就這樣泡湯了,我心想,如果在臺灣發生這種事,售票處大概擠滿了抱怨與抗議的旅客,新聞也很快會開始撻伐臺鐵,甚至怪罪交通部。但在英國,卻沒見到任何人面露不悅,彷彿這是家常便飯。而且說實在的,即使要抗議,也沒有車站人員可以受理,甚至不清楚是哪一家鐵路公司的問題。
這次到英國,正值鐵路大罷工的時期,我們本來有些擔心行程被耽誤,因為所有的旅館皆於幾天前在臺灣預訂的,與各大學洽談的行程也早已排定,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準時回倫敦搭飛機。幸好,我們的路線都恰好錯開了罷工的時間 (因為罷工的確切時間並未即時公告,有時還是臨時決定的),總算整趟的火車旅程堪稱順遂。
在出發之前,我們也曾考慮自駕,但考量長途旅程對路況不熟,我們又有多所不同地點的大學要去拜訪,行程滿滿,再加上英國是靠左行駛,駕駛座在右側,我們認為自己不大適合這樣開車到處奔波。這也正是我當年到英國的隔年,要出遊前去租車時所考量的問題。那時租車不算貴,而且我已在臺灣申請了國際駕照,但想到要靠左行駛,就覺得有些猶豫。然而旅行時的行動可以更自由且具彈性,又因有臺灣的親人來訪,所以便決定租車幾天看看。剛租到車時,試著開車上路,踩離合器和煞車都沒什麼問題,但一時之間若要換檔,總是不自覺地右手伸出去,才發現握到了門把,再趕緊用左手抓排檔;而要停車時,也得提醒自己要用左手拉手剎車,而不是用右手。其實,在英國開車最困難的是開進圓環。英國人在許多交叉路口並不設置紅綠燈,而是採用圓環的設計,顯然他們很相信駕駛的禮讓習慣。通常進圓環的人要禮讓已在圓環裡行駛的車輛,這個道理不難理解,但若在臺灣開車開習慣,駕駛本能在路口減速時常是先往左看,確定左方沒有來車就加油往前進,然後再轉頭看右方。但在英國,開進圓環前必須先往右看,因為車子是順時針在圓環裡行駛,所以若第一時間看錯邊就貿然進入圓環,便可能被直接撞上。有一次進圓環後,右方的車大聲按喇叭,呼嘯而來的情境,至今回想起來都還餘悸猶存。還好當時年輕膽大反應快,才有驚無險。
車子加油也是一個需要學習的事,因為在英國加油站一律自助加油。目前在臺灣自助加油的地點已愈來愈多,但當年可都是由加油站的人幫忙加油的。雖然曾在電影中看過歐美的駕駛自己下車加油,但現實生活中在英國遇到是第一次。拿起油槍,即使是擔心會加到油箱溢出,也得硬著頭皮試試看。還好,油槍感應到油箱快加滿就會自動跳槍,所以過程還算順利。接著,自己到站裡的商店排隊付款,也可以藉此機會買些東西。當時我就在想,英國人確實很相信大家的自律,否則加了油後就開車揚長而去,不是加了霸王油嗎?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英國的油價很貴,約將近臺灣油價的三倍;這次到英國,我在路上瞥見加油站上的油價,仍是約兩倍多左右。但因為英國的加油站由多家公司經營,所以價格每家不盡相同。通常我們會去超市附設的加油站加油,價格會較好一點;但若出遠門,能找到加油站就得加油,很難再去挑價格。
後來,有了自己的車後,許多大眾運輸不易到達的地方,我們都能驅車前往,確實拓展了我們在英國各地的見聞。其中,有一個路段及相關景點,是在有了自己的車後才比較有機會常去的:這路段是通往峰區 (Peak District) 的路;相關景點則是由國家名勝古蹟信託 (National Trust) 管理的古蹟園區。大多數人對英國的湖區 (Lake District) 不陌生,特別是浪漫詩人如霍茲華斯 (Wordsworth) 的讚賞,使這個地方成為觀光客必遊之地。相較之下,峰區就沒那麼有名,且因為地處山區,交通相對不方便。峰區離諾丁漢不算太遠,所以我們有機會就開車前往。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查特沃斯莊園 (Chatsworth House),這是個很漂亮的地方,無論是建築、花園、森林,還是整個景觀,都令人嘆為觀止。而且後來電影版的《傲慢與偏見》在這裡取景,不論是伊麗莎白看著達西從暮光中翩翩走來的瀟灑身影,或她在房子裡看到達西家中豪華擺設的場景,都令人印象深刻,想到當年我們能親臨其境,真是令人感動。至於國家名勝古蹟信託的景點,因為需加入會員才能免費參觀,且多位於比較郊區的地方,因此有車確實很方便。由於他們管理的地點中,少有外國人,因此我們一家三口的出現,算是當地的奇觀,當地人確實也會多看我們幾眼。當時我的大兒子,從他兩歲多開始,去了好幾個景點,在英國的大自然與古蹟中徜徉,我認為這是給他幼時的極佳禮物。雖然他如今可能已不記得,但我深信,當時的一景一幕,對現在與未來,都是一種無形的慰藉與力量。

這次回到英國,我們一行人住在倫敦,並搭火車前往艾塞克斯大學。參訪回程的傍晚,我約了目前住在倫敦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 John McRae 見面 (註一)。以往我們都透過電子郵件聯繫,這次因為知道有機會親自拜訪他,就特地加了他的 WhatsApp 帳號,果然聯絡變得非常方便。他說要在我們返抵倫敦時請我們喝杯咖啡,還特地問清楚我們的火車時刻,在車站等候我們。當我們抵達利物浦街車站時,遠遠就看見他熟悉的身影,我立刻給了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內心無比激動與感動——真的很開心能再次與他相見。他一如往常風趣健談,同行的老師們才剛見到他,就立刻感受到他的幽默與魅力。我還記得當年旁聽他上課時,他講到 “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 這首詩,配合優雅迷人的手勢與聲調,講者與聽者都完全沉醉在詩句中,那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疫情期間,他還傳了一些他錄製的線上課程給我,看到他依舊充滿熱情地講解莎士比亞的多部劇作,我再次感受到那種如沐春風的溫暖。
還記得之前回英國參加博士口試時,他已經搬到倫敦,那次我們也在倫敦見面。他請我吃早餐,聽著他爽朗的笑聲,我原本緊張的心情一下子就放鬆下來。英國的大學口試相當特別,指導教授不能參加,John 特別告訴我,他口試當天會刻意不去學校,就算去也會低調行事,避免在我口試的地點附近出現,以免影響口試的公平性。於是那天,就只有我一人,面對內審與外審兩位教授,進行學術論文的辯證。
內審教授 Peter Stockwell 將口試安排在他的研究室,還準備了茶與餅乾,我們三人坐在沙發上,圍著小茶几,形式上更像是輕鬆的下午茶,但討論內容卻十分專業且具建設性。在我簡要介紹了自己撰寫的460頁論文後,兩位審查教授除了指出幾處可修正的文字,也提出多個理論觀點來質疑我的論證,要求我依據自己建立的理論架構進行辯護。英國稱博士口試為 “viva”,也就是 “oral defence”,我們一邊喝茶吃點心,一邊針對我的論文進行深入的攻防。這也讓我更深刻體會到英國口試和臺灣口試的差異——在臺灣,口試老師的角色較像是「考官」,但在英國,這更像是一場既輕鬆又嚴肅的學術對話。他們不僅真正讀過我的論文,對我的論述方向也非常清楚,整場口試的重點,是希望將我的研究置於更大的學術脈絡中,進一步產生有意義的對話與貢獻。
這樣的經驗,讓我重新回想起當年與 John 面談時的種種趣事。英國的博士生並不需修課,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做研究、寫論文。John 當時住在法國南部,每次來諾丁漢都得搭飛機,他還自信地說,比起那些住在倫敦的老師,他花在通勤上的時間還比較少呢!他每年有一半時間在世界各地巡迴講學,代表 British Council 推廣英語文教育,因此能夠與他面談的機會相當難得。好在他回信總是很迅速,除非剛好在搭飛機或因時差正在睡覺,幾乎不會已讀不回。但也因為沒有固定課程,我只能靠旁聽大學部和碩士班的課程,或選修一些針對研究生開設的短期訓練課程,與指導教授的會面,就成為我寫論文最重要的依靠。也因此,在剛到英國的半年裡,曾一度感到有些受騙——畢竟一年繳了7,520英鎊的學費 (註二),卻可能一年見不到指導教授十次,CP 值似乎極低。有兩次與 John 通信的經驗,甚至一度讓我動念想放棄學業直接回國。當時,因為實在太難得能與他見面,我便想透過電子郵件討論一些研究問題。他學期一開始就表明,既然我在申請學校時有寫了研究計畫,那就表示我應該已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因此必須先自行釐清研究議題,再來與他討論。於是我花了好些時間,列出接近兩頁 Word 文件的問題,洋洋灑灑,共約二十幾題,滿懷期待寄給他,希望能得到一些具體的指引。
原以為這麼多問題他應該會花些時間才回信,沒想到隔天就收到回覆。我懷著緊張又期待的心情打開郵件,結果內容竟只有兩句話、四個字:“Good questions. Keep thinking.” (註三),當下真的傻眼了,只覺得:白問了,而且還白費那麼多力氣與時間寫那麼多個問題。甚至開始懷疑,我來英國讀書是不是根本就是個考慮不周的選擇?過了一段時間,我打算換個方式,試著請他推薦書單。因為前次的經驗,我不敢直接問他該讀哪些書,就先自己去圖書館搜尋資料,列出二十幾本可能相關的書籍,請他幫忙指認幾本是我必讀的書。他回得還是很快,但答案仍然讓人沮喪——他說:「這是你的研究,你必須自己判斷哪些書重要、哪些無關,我無法幫你決定。」當時的我不禁懷疑:如果一切都要我自己決定,那我到底需要指導教授做什麼?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飛越半個地球,到英國來「自己摸索」呢?
在還沒再度與他當面談話之前,我其實感到非常氣餒,甚至有些憤懣,覺得自己來英國攻讀博士或許真的是一個大錯誤。出國之前,我已經在大專院校教了四年書,後來也申請到了更好的教職,還考上了國內的大學博士班。但我始終覺得,自己讀的是英美文學,卻一直在教授語言課程,多少有種「有志難酬」的感慨;沒出國進修,更讓我覺得自己的學術視野如隔靴搔癢。於是,我毅然辭去了專任講師的職位,放棄了新找到的工作,也婉拒了臺灣博士班的入學資格。雖然身邊親友苦口婆心勸我留在臺灣,有妻有子,應保住穩定的工作養家糊口,但我還是踏上了這條艱辛的留學之路。如今卻遭遇這樣的「冷處理」,如果真的就此打道回府,似乎正好應驗了當初那些反對我出國讀書的人所擔心的:我只是衝動行事,缺乏深謀遠慮。然而,在指導教授沒有積極協助的情況下,我還有能力繼續做研究嗎?
回想在臺灣讀碩士的經驗完全不同。當時的指導教授極為嚴格,不但課業要求繁重,每週還得寫出至少一頁內容與他討論,而他給的回饋常常比我寫的內容還多,每次見面幾乎都是他提供想法給我。當時的我萬萬沒想到,在英國讀博士竟是截然不同的情況——老師風格大異,所得到的回饋根本無從比較。“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哈姆雷特的這句名言,在我腦中反覆迴盪,揮之不去。每當我茫茫然不知要怎麼推進我的研究時,從學校回到家裡,看著陪我來英國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內心就滿是愧疚感。
但我終究撐過來了。因為在諾丁漢大學,博士生在入學滿一年後須接受一次年度檢視 (Year Review)。我回顧自己這一年近乎盲目的探索找尋,也陸續與 John 有幾次面談。他在一次談話中,給了我一個讓我深受感動的比喻:我就像一個學走路的小孩,指導教授是個大人。他無法替我學會走路,我只能自己去摸索平衡,跌跌撞撞,慢慢學會步行。他的角色是在我跌倒時扶我一把,但真正能走穩這條路的,永遠只能是我自己。他也告訴我研究的真諦:其實他和系上的其他老師也都有尚未解決的研究問題,他們並不比我知道更多答案,只是比我花了更多年的時間去尋找答案而已。
這樣的說法,讓我想起寫碩士論文的經歷。那時,我每次交出的論文頁面都被老師批改得面目全非,評語密密麻麻寫滿空白處,甚至寫到背面,讓我一度懷疑自己是否能畢業。但寫了一年多的時間,有天老師突然告訴我:「你可以準備口試了。」他說明:這並不表示我的論文已經無懈可擊,只是從起步到現在,已有明顯進展,足以獲得碩士學位。
我永遠記得那場碩士論文口試,在其他兩位委員提問完後,我的指導教授堅持還要從第一頁問起,一頁一頁逐字逐句挑出我的問題,整整問滿兩個小時,最後才對我說「恭喜你」,稱我為「master」。那一刻我才明白,學術研究的目的從來不是要解決所有問題——因為問題永遠存在——而是要展現我對這些問題投入了多少時間與心力。論文不是一次寫就,而是經過反覆讀寫、修訂、回饋的過程 (註四)。
這樣的經驗,讓我在攻讀博士的過程中體會更深。只是這一次,不再有老師帶領我走,而是得靠我自己在暗室中摸索。研究的成果,不一定是打開暗室的燈,而是在黑暗中創造出自己的行動路徑。後來學成歸國,每當在研究上感到困頓時,我總能憑藉這段經驗武裝自己,學會獨立思考、堅持探索。畢竟,這就是一名學者的宿命,一段非得獨自完成的使命。當年對指導教授的不滿與怨懟,最終竟成了我學術成長的重要養分——這是我當初萬萬想不到的。
此外,在 John 幾乎「放牛吃草」的指導方式下,我反而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學術自由,也深刻體會到在人文領域做研究,不應該有太多限制。以論文格式為例,當年在臺灣讀碩士時,我們被教導必須使用 MLA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格式。當時我從不知道「格式」其實有多種選擇,以為 MLA 就是唯一的學術標準。但到了英國,才發現幾乎沒有人用 MLA,甚至很多人根本沒聽過。我查閱資料才知道,除了 MLA,還有 APA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Chicago、Harvard,以及許多期刊自訂的格式,不一而足。當我問 John 應該用哪一種格式時,他反而說:「你可以自己創造一個 Joseph’s Style。」他強調的只有一點:「要前後一致 (be consistent)。」於是,我便融合幾種常見格式,自行設計出一套適合自己論文的格式,全篇皆依此撰寫。這讓我深深體悟到,臺灣有很多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標準」,其實只是某些美國學術體系的慣例,而我們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奉為圭臬,反倒變得像井底之蛙,不知天外有天。若不是 John 從不替我設限格式與方法,我恐怕也無法跳脫碩士時期所學的那一點點皮毛,始終停留在既有的窠臼中,而發生類似夜郎自大的荒謬景象。
那幾年在英國的點點滴滴,就在我和 John 那次長達兩小時的對談中,一幕幕浮現在眼前。他精神依舊奕奕,彷彿回到當年我們對論文熱切討論的時光。我真捨不得結束這段對話,但離別總是要來臨的,我也有自己的任務在身,只能期盼我們下次重逢不會太遙遠。

至於我的博士論文內審教授 Peter,也就是所謂的 The Second Reader,風格則和 John 完全不同。我們在前往諾丁漢大學拜訪前才得知,英語文研究學系要接待我們的正是他。初見時,他仍帶著一貫的淺笑,嘴裡親切地說:「Joseph, my old friend.」這句話我早在2009年德國 Philipps-Universität Marburg 的一場研討會上就聽過。當時他是 keynote speaker,而我是壓軸的論文發表人。會後他向他人介紹我時,便說我是他的老朋友。說實話,我真不敢當,畢竟我和他不像和 John 那麼熟絡;但他對我的影響卻也不容小覷。不僅口試時是由他負責,他所著的書其實也成為我論文理論基礎的核心。當年 John 曾推薦我閱讀 Peter 於2002年出版的 Cognitive Poetics: An Introduction,說裡頭的內容可能會對我有啟發。果不其然,我在書中找到了許多原本想討論卻不知如何下手的切入點。他也因此成為我的 Second Reader,後來也擔任論文內審委員。
我對 Peter 最深刻的一次印象,是在系辦走廊偶遇時,向他請教一個困惑已久的問題。當時,幾位同系的臺灣同學在研究應用語言學,對質性 (qualitative) 與量化 (quantitative) 研究非常熟悉,並認為我必須先釐清研究類型才能繼續進行我的研究。但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概念,也感覺自己的研究似乎與這兩類皆不相符。我去旁聽了一些相關課程,仍感一知半解。後來問了 John,他建議我去問 Peter。當我將疑惑向 Peter 說明後,他不假思索地說:「你的研究絕對是質性研究。」他接著說:「你和我都會同意,一首詩的詮釋不會因為有一百人這麼解讀就更正確,也不會因為只有一個人那樣詮釋就比較沒道理。既然詮釋不是靠數量取勝,那就是質性研究了。」 (註五) 據我所知,在臺灣的外文學門裡,研究文學的人幾乎不會特別去區分質性或量化研究。但我還是非常感謝那幾位臺灣同學,讓我看到跨領域思維與方法的差異,不只是內容上的不同,連整個思考邏輯與研究方式,其實都大相逕庭。

這次到英國,因為有機會參訪諾丁漢大學,我便趁坐車經過諾丁漢市區時,稍微觀察了一下城市的變化。由於行程緊湊,沒能前往以前常去的幾個景點,只能憑路上所見略作印象式的描述。最明顯的變化是在火車站附近,那裡整體改造得非常現代化,甚至還新建了電車系統,而且電車可以一路從市區開到諾丁漢大學。不過票價不便宜,所以我們還是選擇搭公車。電車的興建,讓我感受到英國社會科技化的進展。如今連搭公車都可以直接刷信用卡,整座城市已擺脫當年工業起家的老舊面貌,不再只是我們過去笑稱的「搶匪的家鄉」(The hometown of bandits)。當年說這個玩笑,是因為諾丁漢以羅賓漢的傳奇而聞名,從市中心搭公車一個多小時的雪伍德森林 (Sherwood Forest) 是羅賓漢與他「快樂的夥伴」居住的巢穴,森林裡有一棵傳說中羅賓漢和瑪麗安為了躲避追捕而藏身的大樹,樹幹中空,非常特別。市區所剩不多的城堡遺跡旁,有羅賓漢拉弓射箭的雕像,也是觀光客喜歡拍照的景點。另外,市區裡有一家酒館 Ye Olde Trip to Jerusalem,建在城堡下方的岩石洞穴裡,是個相當有特色的地方,據說自中世紀以來就存在,當年英國北、中部的人要到耶路撒冷朝聖的路上,一定要在這家酒館吃上一餐或住上一宿。
去年我們參訪諾丁漢大學時,住宿的旅館位在我當年居住的 Beeston 鎮上。我和幾位老師便從旅館步行前往大學,一路上既有熟悉的商店,也看到不少新開的店鋪 (註六)。當我走到當年租屋的地方,心中頓時熱血翻騰,往事歷歷湧上心頭。站在舊居前回想這一切時,効樺老師還特地跟我說:「如果你想哭,我們可以先閃避一下。」其實我雖然百感交集,卻並沒有落淚的衝動,只是內心深處湧現的記憶實在太多,一時之間也說不清楚那是什麼情緒。就像走進夢境中那種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四周彷彿成了真空,時間與聲音都靜止了。
我當年獨自先到英國,是為了申請學校的家庭宿舍,好讓太太與孩子能一起過來住。不過,學校暫時沒有空房,只能先住在臨時找的 B&B,一邊在校園附近尋找適合的住所。當時,諾丁漢的臺灣同學會會長介紹我認識一位同樣攜家帶眷來英國的臺灣研究生,給我幾個找房子的重點建議:第一,要找有瓦斯中央暖氣的房子,不要每個房間用電暖器,因為英國電費很貴;第二,窗戶最好是雙層玻璃 (double-glazing),才不容易讓暖氣流失;第三,浴室最好有淋浴設備,因為英國許多老房子只有浴缸,加上他們為了保暖即使在浴室也是常鋪地毯,使用浴缸一定要放水在浴缸內且在浴缸內洗澡,這樣子不僅耗水,也難以保溫。當然,有冰箱、冷凍櫃、洗衣機等附設電器就更理想了。我照這些原則去找房子,但過程波折不斷,幾度讓我想放棄租整棟房的念頭,乾脆找個單人房住著,等學校宿舍空出來再說。
英國很多房東是印巴裔 (註七),所以打電話詢問空房時常陷入「雞同鴨講」的情況。儘管我在臺灣的大專院校教英文已有四年,打通電話後對方一開口就是一連串濃重口音的英文,即使我再問一次 “I beg your pardon?”,仍完全聽不懂,只好草草結束:“Thank you.”
有一次,我看到一則還不錯的租屋廣告,接電話的是一位聲音親切的英國老太太,那溫和的語調讓我以為終於找到理想的房子了。她說她就住在附近,會步行過來帶我看房,但因為她年紀大,走得不快,請我到了要稍等一下。我準時到了她說的街口,卻怎麼也找不到像是要出租的房子,站在原地等了近二十分鐘,始終不見老太太出現。街上雖然也有幾位看起來像是她的人經過,但她們對我視若無睹,沒有一個停下來和我搭話。那一刻我忍不住懷疑:是不是因為我是亞洲人,所以房東有所顧慮就不來認我?還是說,這是房東在測試我的耐心?當時我沒有手機,只好走到不遠處的公用電話亭再次撥電話聯絡她。老太太顯然已經出門了,打了好幾次才終於接通,她跟我確認地址後請我再走一趟,但我再次前往,依然沒見著她的身影。特別的是,那天正好是我生日。我原本滿懷希望地祈禱,或許老天會在這一天送我一份生日禮物——一間理想的房子。然而,結果卻是重重波折。我反覆在公用電話亭與約定的會面點之間奔走,老太太大概也在她家與租屋處之間來回,但我們就是怎麼也碰不上。那天陽光炙熱,我滿頭大汗,心裡卻是一片困惑。這件事看起來並不像是房東故意爽約,但又始終無法即時聯絡上她。我不想就這麼放棄,至少要搞清楚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在烈日底下仰望藍天,我忍不住在心裡呼喊:「老天啊!幫幫我吧!別再折磨我了,好歹給壽星一點安慰吧!」我已經不記得到底試了幾次電話,因為我一方面擔心在打電話時她會剛好來了卻沒看到我,一方面又怕她若年紀太大,這樣反覆走動會讓她心生不悅,不再接我電話。整個早上,我都在與人約見、等待、聯絡,但始終徒勞無功。終於,在又一次撥通電話之後,我聽見她氣喘吁吁地在電話那頭說:“You must be a very patient man.” 她保證自己的確來了幾次,確實沒看到我,以為我已經不想租她的房子了。我們終於決定再確認一次地標與街名——就在這時,我猛然發現整個事件的荒謬所在:原來,我從頭到尾都搞錯了街名!那間房子是在 Imperial Road,而我卻一直在 Peveril Road 上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當我終於見到這位老太太時,時間已過中午。她果然如電話裡的聲音,是個相當和藹的人,我也總算看到了那間房子。可惜的是,這是一間相當老舊的住宅,設備簡陋,也沒有家具,不符合我當初列出的幾項基本原則。於是這場期待許久的看屋之旅,也只能黯然作罷。回想起來,真的是 much ado about nothing (大費周章,卻毫無所獲)。
我花了好幾個星期找房子,最後先租了一間小房間,和房東談妥可以隨時搬走。不過,房東似乎不相信我能在短期內找到一間家庭式住房,所以我們還是簽了正式的合約。其實,我之所以急著找房,也是因為身上帶來的現金已經愈來愈不夠付訂金了,而簽約時又無法用信用卡付款,因此還得同時解決資金的問題。弔詭的是,我想開一個銀行帳戶,好讓臺灣的家人可以匯款給我,但自從前一年911事件後,英國的銀行對開戶的規定變得非常嚴格。他們要求我必須證明有學生身分,還得有一個永久地址 (permanent address),否則無法開戶。也正是從這段時間開始,我深刻體會到英國的排隊文化 (the culture of queuing)。我曾經連續好幾天在學校的住宿服務處 (Accommodation Office) 排上好幾個小時的隊,最後只換來一句:“Sorry, no family house is available now.” 接著我又到國際事務處 (International Office) 繼續排隊,查詢學生證是否已印好,結果總是被告知人數太多,正在趕工中,而且他們也需要我證明已經有住處與銀行帳戶,才表示我確實會留下來就學。於是,我又去銀行排隊開戶。這家沒下文,就換另一家,但得到的回應都是一樣:因為規定限制,他們幫不上忙。這讓我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困境:沒有房子,就沒有永久住址,也就無法開戶;沒有銀行戶頭,又無法取得學生證,也不能收到家人匯來的款項,更別說能付訂金租房。當時我原本暫住的 B&B 房東願意讓我借用她的地址開戶,但銀行不接受。住在其他郡的英國朋友也願意讓我用他的地址試試看,甚至親自帶我去大一點的城市裡詢問,結果還是碰了一鼻子灰。有幾次眼看就要簽約租房了,但房東聽到我沒有銀行戶頭後,堅持我必須簽至少一年的合約,還要先付兩個月的房租當押金。我思量再三,覺得這樣反而更不能草率簽約,否則後悔就來不及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只好先租了一間和幾位陌生年輕學生合住的雅房,總算有了永久住址,才能向學校申請學生證明,接著去銀行開戶,讓臺灣的家人匯款給我,然後再繼續找理想的家庭房。
能夠開戶的那天,我雖然排了很久的隊,但因為所有條件終於都齊備,那些繁瑣的手續對我而言反而甘之如飴。值得一提的是,開戶完成後,銀行不僅給我一張信用卡,還發給我一張金融卡 (debit card) 和一本支票簿,一切都讓我感到非常新鮮。在臺灣時,我從未接觸過 debit card,當時還以為它只是提款卡。經過銀行人員的解說,以及後來到商店實際使用後,才發現這張卡非常方便,大多數商家都能接受,反而信用卡得在規模較大的店家才能使用。更特別的是,最普遍的付款方式竟是使用支票。印象中在臺灣只有做大生意的人才會使用支票,我對支票長什麼樣子也沒什麼印象。而在英國,銀行給我一整本專屬支票簿,上面已印有我的帳戶資料。只要消費時填上金額、簽名,那張支票就等同現金。支票簿用完了,還可以再申請一本新的。那時使用支票的感覺就像是自己成了金融界的貴賓,一撕一簽都帶著一種儀式感;將支票遞出那一刻,彷彿是明星在簽名。當然,這樣小小自我陶醉的感受,也隨著我關掉帳戶、回臺灣後成了絕響。
那時學校提供國際生的住宿真的不多。剛抵達機場、準備通關時,我認識了一位來自敘利亞的碩士生,他到諾丁漢大學讀醫學。新生訓練結束後,他連宿舍房間都排不到。我們幾次在學校的住宿服務處排隊時遇見,總是相視苦笑、彼此無奈地傳達眼神表示:「你又來啦?」直到有一天晚上,我收到他的電子郵件,信裡他說,前一天早上排了半小時的隊後,他終於忍無可忍,在櫃檯前拍桌大聲抗議,控訴學校對國際學生的冷漠:「收了這麼多學費,居然連個房間都提供不了!」沒想到辦事人員立刻改口說:「那你稍等,我再幫你查查看。」結果隔天,他就搬進學校宿舍了,所以他勸我說:「你也去拍桌子,一拍桌就會有宿舍啦!」看完信後,我內心一陣激動,情緒沸騰,想到難得能發火咆哮,而且還得用英文表達,我當晚就氣憤難平、輾轉難眠,寫了一篇情辭懇切的抗議信,打算隔天一早就去學校的住宿服務處大顯身手。隔天起了個大早,前往住宿服務處,依舊是排隊排了好一陣子,緊張到手中的草稿都被汗水浸濕了,終於輪到我站到櫃檯前,卻聽到對方用公式般冷淡的語氣問我:“How may I help you?” 我竟然……竟然連一句話都說不出口了。看著對方不耐煩的臉,我扭扭捏捏,最後只小聲地問了一句:「請問現在有空房嗎?」其他要抗議的話,完全都沒講出來半個字。前一晚幻想的震懾全場、高聲抗議的畫面,終究只是我自己編的戲,顯然是個人一廂情願的癡人作夢罷了。最後我得到的回覆是:「你可以排入候補名單,但可能要等兩三年。」我心裡 OS 是:「兩三年?我那時都可以準備畢業回臺灣了吧!」回過頭只好再去買報紙,繼續看租屋廣告。

就這樣,我花了超過兩個月的時間,除了偶爾和指導教授聊聊論文方向,其餘時間全都在找房子。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我最終找到了一間理想的房子。那天我到現場時,房東已經在裡面等待。剛好一位看起來像中國學生的租客正離開,嘴裡還嘟噥著:「房東真難搞,看來租不到了。」邊走還邊好心勸我不要抱太大希望。沒想到我一踏進門,房東便笑容滿面。看完房子後,我們很快達成共識。原以為是我租屋經驗豐富,談條件俐落,但後來聊到這段插曲,房東告訴我,上一位看房的人與他「氣場不合」,談不下去。而我從遠遠走過來時,他心裡就浮現一句話:“This is the guy.” 他剛買下這棟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對房客期望甚高,而我似乎正符合他的理想人選。房況我非常滿意,他也願意添購一些我需要的家具,我們便約定日期簽約。2002年12月,我終於搬進這個家,也終於結束了與妻兒分隔兩個多月的日子,一家三口在異國團聚。
這間房子是連棟住宅中的一棟,位在一條名叫 Manton Crescent 的街道上。這條街之所以稱為 “Crescent” (弦月),是因為它呈新月形,因此不稱為 road 或 street。房子的前院原本應該是花園,但看來前屋主已經改成一片水泥地,像是車庫的用途。我們買車將近一年後,突然收到地方政府的通知,信上說,由於我們的前院與馬路之間有路緣 (curb),而路緣屬於政府財產,我們將車開上路緣停在前院,是違法的行為。若不改善這種情況,政府可能會對我們提出訴訟。更讓人驚訝的是,改善的方法不是自己把路緣削平成斜坡就可以了,因為這樣做會構成破壞公物。我們必須支付上千英鎊給地方政府,由他們出面重新設計與施工,才能合法地讓車子進出前院。這個通知讓我們驚嚇不已,一方面震驚於自己竟然一直在違法卻渾然不知,另一方面也無法接受:只是把車停在自己家前院,居然要花上這麼高的費用!我們多方詢問,包括英國朋友與學校的學生服務機構,大家一致建議我們應該找房東協助。可是房東回應說,當初我租屋時並沒有車,是我之後才買的車,所以他沒有義務出這筆錢。但我堅持,當初他曾誇口說這房子有停車位,而且如果政府真的要起訴,房東難道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幾次與房東據理力爭仍未果。幸運的是,這件事最後不了了之。原來政府的通知只是「善意的警告」,直到我搬離那間房子都沒有人來稽查,也沒有真正提起訴訟。只是我們每次把車開上前院,都得猛踩油門「衝撞」上路緣,心裡總是有點不安,像是在默默毀損公物。這次回來再看那棟房子,我特別留意了一下,發現路緣已經被削成斜坡,不知道是誰在什麼時候做的,但總算合法了,也替後來住在那裡的人感到高興。
我們的「老家」還有一個很大的後院,大概是前院的兩倍大。這次我沒能再走進去看看,但記憶仍然鮮明。當年房東對這個後院倒是十分肯花錢,一開始就請了幾位園丁 (gardeners) 來整理土地,弄得美輪美奐。整個後院是一大片草地,左側是一排花圃,右側則是一條通道,通往後方的小菜圃與一間儲物小屋 (shed),小屋裡擺滿了園藝工具。再往後走,是由樹叢組成的綠籬,開啟後門後可通往一條消防巷道,繞過鄰居家就能接到大馬路。草地整理完後,等到草再次長高了,房東便要求我自行除草,剛好那位介紹我買車的學長有一台除草機,我便定期向他借來使用。英國的氣候乾爽,赤腳走在草地上特別舒服。後院成了我們野餐、玩耍、踢足球的好地方,我兒子常和來訪的小朋友們在這裡奔跑玩樂,有很多非常快活的時光。後院同時也是我們晾衣服的空間:屋子原本設有一條伸縮曬衣繩,我們可以將繩子拉到小屋綁住,形成一條長長的曬衣線;中間還需用一根桿子撐起來,否則衣服太重會垂到地面。平常若衣服不多,我們就將繩子綁在左右圍牆的柱子上,十分實用。
每年春天來臨,草地旁的花圃裡各種花朵就會陸續綻放。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種粉紅色、心型且前端垂著水滴狀的小花,我從未在臺灣看過這種漂亮的植物,英文名叫 bleeding heart,中文是荷包牡丹。我的英國朋友還給了它一個更浪漫的名字:love lies bleeding,不管是聽起來還是看起來都覺得美麗動人中帶著幽幽的哀傷。
小菜圃原本不知道該種什麼,有一回我太太以便宜的價格買了五公斤的馬鈴薯,幾天內吃不完,就有幾棵發芽出來;我們有聽說不要吃發芽的馬鈴薯,因此她乾脆就和兒子兩個人一起拿著小鏟子在後院菜圃隨便挖洞埋起來,沒想到都不用照顧,不久後每一顆土裡的馬鈴薯底下都長了一串,竟然收成了好幾顆小馬鈴薯,意外的驚喜令我們全家雀躍不已。當晚就吃到了這些「自產自銷」的小馬鈴薯,格外美味。
後院的籬笆也有一段小插曲。那一圈樹叢愈長愈高,最後幾乎有兩人高。原本我沒太在意,直到有一天,一位素未謀面的鄰居從自家後院對我招呼,提醒我在英國每戶人家都需自行修剪圍籬,否則若影響到鄰居的採光或視野,還有 window cleaners 經過受傷,是可能被告的;他還加碼說道:倘若前後院草地長太長,小孩來玩因此受傷也會被告。一開始我想去買一把大剪刀來修剪,卻發現那片樹枝實在太粗太多,無力處理,只好再次求助房東。他為了省錢,便自己提著電鋸來幫我鋸掉過高的樹叢。我問他能否將電鋸留下,他卻說電鋸太危險,我從未用過,最好別嘗試。為了不讓他總是跑來幫忙,我從此只要發現枝葉稍長,就趕快用大剪刀修剪,連消防巷內也不放過,避免枝幹妨礙通行。於是,照顧後院也成了我們那段英國生活裡的重要日常之一。
後院還藏著一些令人難忘的小驚喜:夜間有小動物出沒。由於房子後方本來就裝有自動感光的照明設備,所以我們偶爾會在夜裡看到後院的燈突然亮起。一開始只要確認不是有小偷闖入,我們也就不太在意。後來有位來自不丹的同學借住我們家幾天,有一天他就告訴我們他在晚上看到有狐狸出現,於是我們便開始留意起來。有一次,我在二樓臥室哄兒子睡覺時,後院的燈又突然亮起。我透過窗戶往外看,瞥見一隻像是貓的動物。由於燈很快就會自動熄滅,我只看見牠在黑暗中一雙圓溜溜的眼睛望向房子,當燈再度亮起時,已經不見牠的蹤影。根據模糊的印象,那動物身體偏棕黃色、耳朵尖長,我們猜測就是一隻狐狸沒錯。另一次,我那位英國朋友來訪,看到後院燈亮時,就教我們準備一個小碟子,倒些牛奶,信心滿滿地說:「很快你們就會知道這位不速之客是誰了。」果不其然,下一次燈亮時,他立刻開門走出去,沒多久便拿著一條毛巾抱回來一團東西。我們一看,竟是一隻刺蝟!牠緊緊縮成一團,一動也不敢動 (註八)。雖然模樣可愛,但朋友提醒我們絕對不要觸摸牠,倒不是因為身上的刺,而是因為刺縫之間可能藏有許多髒污甚至寄生蟲,與我們在圖片中看到的乾淨刺蝟形象相差甚遠,接觸後恐有感染風險。
英國房子的格局,和臺灣常見的房屋大不相同。一進門是一個小小的玄關,迎面就是通往二樓的樓梯,全鋪了地毯。左側是一扇門,打開便是客廳,同樣鋪有地毯。客廳的主要設施是一座用瓦斯控制的壁爐 (fireplace)。除了房東提供的沙發組和茶几,其餘如電視、電話、立燈等家具都是我們日後陸續添購的。這座壁爐非常重要。雖然每個房間都裝有暖氣 (radiator),但壁爐既有火焰的視覺效果,也提供局部加熱功能,特別適合冬天招待客人時使用。如果不想開啟整間屋子的暖氣,只開壁爐就足以暖和客廳。不過,這設備每年都必須請有執照的水電工 (plumber) 進行檢查並更新使用許可證。每到檢查期限,我就通知房東,由他找人來辦理。根據規定,這類安全檢查應由房東負責,費用通常為40至60英鎊。有一次水電工發現有疑似漏氣的情況,就直接關閉了瓦斯管線,並通知房東,如果要繼續使用,得花約100英鎊更換壁爐前方的那塊玻璃。經我們請求後,房東也勉為其難地答應負擔這筆費用。後來我和這位水電工熟稔起來,他問我來英國做什麼,知道我是花了一大筆錢來讀博士後,就問我回臺灣後薪水多少。我大致說了一個數字,他立刻一臉認真地說:「要不要考慮當我學徒?你一個月的薪水,我一星期就能賺到了,何必花時間寫論文?」當時我也啞口無言,只能乾笑,不知道怎麼和他說明才是。說實話,如果人生目標是追求高收入,花錢來英國讀好幾年的博士的確划不來;但我終究還是選擇回臺灣從事收入不高的教職工作。如今回想起來,那段被勸留下當學徒的經歷,也是彌足珍貴的一課,讓我更加認知自己想要的是怎樣的生活。
客廳後方是間小小的廚房,後牆的玻璃窗外就是後院。這樣的格局在臺灣幾乎不可能出現。英國人寧願住在空間不大的房子裡,也要擁有一片寬敞的後院,這主要是為了屋內的保暖效率以及戶外的大空間。冬天辦派對時,一群人擠在狹小的客廳裡,真是摩肩擦踵、水洩不通,有些人只得退到廚房,但在狹小的廚房裡行動也不太方便。廚房裡原屋主留下了洗碗機與瓦斯爐台,房東則搬來他家淘汰的洗衣機、冰箱和一張長方形餐桌。
樓上除了樓梯盡頭的小浴室外,就只有兩間房間。房東只給了我們兩張床和床墊,其餘一無所有。浴室雖然狹小,卻有一座浴缸,洗澡時需站在浴缸內使用蓮蓬頭,並將浴簾拉進浴缸邊緣,否則水濺出弄濕地毯就麻煩了。連馬桶都是裝在鋪有地毯的地面上,因此訓練我兒子如廁成為當務之急,畢竟我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清洗地毯才合適。廚房是唯一沒有鋪地毯的空間,冬天赤腳踩在瓷磚地上,格外冰冷,這是臺灣生活中完全無法體會的細節。
這次和老師們重返當年的住處時,我特別注意了左右鄰居。一側看起來仍有人居住,但不確定是否還是原來那位住戶;另一側不確定還有沒有人住,當年屋主是一位獨居的英國女士 Joyce。當時我們剛搬入時,經常看見她開車離開和回家,沒有機會打招呼。後來某次在門口偶遇,閒聊之中,才知道她的職業是救護車駕駛,作息早出晚歸,所以不大容易在家裡遇到她。2006年我返英參加博士口試時,曾特地拜訪她,那是我第二次進她家,第一次是在我們家三口要搬離英國之前,那一次她送了我們好多她收藏的東西,我們推也推不掉。我們搬回臺灣後曾寫信給她,卻沒有收到她的回信。我和她當面提了這件事,她說她的回信一直沒寫完,因此從未寄出。她家裡的格局與我們家類似,但風格更為傳統,櫥櫃裡擺滿瓷器,家具上蓋著蕾絲套,連她泡的茶也讓我們覺得前所未有的「英國」風味。上次拜訪她時,我原想和她合照留念,但她堅決不肯,說她不想讓自己現在的模樣留下照片,不過她歡迎我拍攝她的客廳。回臺灣後看照片,驚覺櫥櫃玻璃上竟映出她模糊的倒影,就像她一直在我記憶中若隱若現的身影。我後來連續幾年寄新年卡片給她,但從未收到她的回信。這次回去,我看到門前沒有車,也沒鼓起勇氣敲門,深怕她不想見人,或是即使應門了,也不願讓我看到她現在的模樣。畢竟,十八年的變化實在太大,當年我兒子才兩三歲,如今已大學畢業並攻讀研究所,身高也遠超過我了,那麼那位住在隔壁的女士呢?
另一側的鄰居是一個來自伊拉克的家庭,當時正申請移民。爸爸經營一家披薩店,大部分時間不在家,媽媽叫阿拉,兩個小孩,一個叫阿里,一個叫穆罕默德,大兒子比我家大兒子小半歲,小的在我們認識這家人後隔年才出生。起初我們對與他們互動有些遲疑,擔心文化差異太大,不知從何開始交談。有一天,我岳母帶我兒子在二樓,發現隔壁小孩和家人在後院草地玩。岳母和我兒子對他們揮揮手,沒想到對方也開心地回應,就此開啟了兩家的往來。通常是我太太帶孩子過去,戴著頭巾的女主人阿拉總是親吻她兩邊臉頰,以中東的方式熱情迎接她進門,讓她覺得好不害羞。阿拉教了我太太幾道伊拉克傳統好菜,一些煮好讓她帶回家,添加了神祕香料的菜餚,滋味令人難忘。兩家的太太小孩常常一起去 Wollaton Park 散步,來回一趟的路程得花上1小時。阿里家有件事對我們影響頗大:我大兒子每次去他們家玩到不想回來,看到阿里有弟弟,回來後總是吵著他也要一個可愛的弟弟,說這樣家裡才不會太無聊。果然,我們回臺灣後的第二年就生了小兒子,讓他也當上了哥哥 (註九)。這次回去看那戶人家,車子變了,屋內擺設也大不相同,我便沒有貿然前去拜訪。
在英國生活的那些日子,彷彿歷歷呈現在眼前。我兒子那時還小,我們作為居民 (resident),享受到英國對小孩的優厚福利:教育和醫療完全免費。英國的季節變化影響了生活的節奏。夏天晝長夜短,送孩子上下學就像出遊,只要不下雨,陽光高掛在晴空,令人心曠神怡;冬天則晝短夜長,早上八點上學時天色才矇矇亮,下午五點放學已是一片漆黑,帶著孩子在黑夜中往返,總覺得有些可憐,心情不免低落。
我兒子從一開始整天黏在幼兒推車上 (除了上廁所一兩次,連用餐都在推車上),到後來適應了英國幼兒園的生活,甚至交了朋友。小孩滿三歲時,居民只要在離家最近的小學登記,小孩就能免費上學半天,還能帶蘋果及牛奶等小點心回家。我兒子除了上學的生活外,也經歷了校外教學的趣事,還遇過種族歧視的家長,讓我們得去找校長 (The Head Teacher) 溝通。這些點點滴滴,酸甜苦辣,實在難以三言兩語道盡。
2002到2005年間,我們住在英國,結識了許多在諾丁漢大學唸書的臺灣同學。他們有些留在英國,有些回臺後成為社會重要人士。當年我們常聚會,除了在我家辦派對,也輪流到其他同學家熱鬧一番。英國朋友常問我,離開臺灣後,若不考慮親友,最想念的是什麼?我不假思索地說是臺灣的食物 (註十)。問其他臺灣同學,答案幾乎一致,這種對家鄉美食的執著,在一次烤肉派對中展露無遺。那時搭飛機還沒有限制攜帶肉品,臺灣同學回國後總會帶回一堆家鄉食物。有次,有人帶了臺灣香腸來烤,一群人興奮得像發現珍寶,直呼是「天上的美食」。不料,負責翻烤的同學一個不小心,把一根不知道是黑橋牌還是新東陽的香腸掉進炭火堆,又滾到草地上,沾滿炭屑、草葉和泥土。本以為會丟棄或至少清洗乾淨,沒想到一位學弟太心急,隨手拍了拍就塞進嘴裡,邊吃邊露出陶醉表情;一旁的另一位學弟還敲邊鼓,頻頻點頭極力讚賞這個珍惜食物的行為,認為我們不應該暴殄天物,尤其是這麼難得、這麼好吃的臺灣香腸。這一幕讓大家都笑翻了,多年後仍成為留學生間的傳奇故事。
站在住了三年的老房子前,這些往事瞬間湧上心頭,難以一一重現。同行老師們鼓勵我敲門,但我猶豫了——18年過去,房子不知轉手多少住戶,房東還是那位巴基斯坦人嗎?在「進」「屋」情怯下,我只請効樺老師幫忙拍了幾張照片,讓回憶定格。會再回來嗎?我想,八成不會再有機會了。我佯作瀟灑,想揮袖離去,卻仍忍不住頻頻回首,拖著沉重的步伐緩緩離開。
這趟旅程中,我與英國友人羅晨白(Robert Chambers)短暫相聚。火車站送行時,他笑問:「不會又要18年後才見吧?別讓我等那麼久啊!」是啊,18年後我們都已垂垂老矣!但人生聚散無常,有緣自會再相逢。下次踏上英國土地,我會記得這趟旅程——拖著行李奔波於希斯洛機場、倫敦街頭,從艾塞克斯到巴斯、布里斯托,再到諾丁漢與雪菲爾,走訪多所大學。這些城市的畫面,將永遠流淌在我的記憶長河之中了 (註十一)。
註釋:
註一:我的指導教授 John MaRae,暱稱 Uncle John,2017年67歲時已退休。他65歲時確診癌症,卻選擇以工作的衝勁戰勝病魔,七年前康復後才退休。如今74歲的他,仍充滿活力,談吐與舉手投足間洋溢著文學的感染力,當年的感覺全都回來了。
註二:當時學費約合臺幣45萬,是當地生的三倍,但入學後學費不隨年遞增。如今,人社院與艾塞克斯大學合作的 3+1 雙聯學位,碩士學費已漲至約84萬,19年間翻了近兩倍。
註三:John後來三次來臺,在三間大學演講或講學,其中一次到東華。他在輔英大學演講時,雖未點名,卻提及這四個字對我的影響,台下的我心領神會。他首次來台在某頂尖大學演講時,見學生趴桌睡覺,直接走過去喚醒,請他離開講堂回房休息,毫不客氣。
註四:後來我教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時,才知這種過程稱為 “yo-yo approach”。
註五:如今問 ChatGPT、Gemini 或 Copilot,它們的回答多從大數據蒐集常見關聯文字,形同「多數人認為的答案」。若將此視為標準答案,對文學研究者而言,實有害而無益,缺乏新意與獨到觀點。
註六:英國的日常生活有幾個臺灣人難適應的現象:商業活動下午五點後多數商店關門,除大型餐館外,幾乎沒營業。一位臺灣學妹曾問我為何英國沒有7-11,我愣了一下,心想:為何要有?忘了當時如何回答,但應學 John 說:“A good question. Keep thinking.” 臺灣人視便利商店為理所當然,卻忽略背後勞工的犧牲。另有同學分享,近五點時衝進店想買一樣東西,但老闆直接說要打烊,隔天再來;在臺灣,老闆多會延後打烊。英國買賣也不流行討價還價,如買印表機時想要店家送影印紙,店家會直說需另購,毫無任何優惠。
註七:英國大型超市老闆多為印巴裔,反映殖民歷史的諷刺:昔日殖民地人民移民英國,成為主要資產擁有者。
註八:見到這隻完全僵硬如石化的刺蝟,是我第一次深刻體會 “petrified” 之意。
註九:我們決定不在英國生小孩,一因擔心論文進度,二因英國醫療制度令人無信心。曾聽同學因心臟病急診仍需排隊,隊伍後方車禍傷者血流滿面也得等,甚至自行清理後再回來排隊。我看牙醫需預約,無現場掛號,遲到還罰40鎊。看家醫科診所也要等兩三天,有次我高燒39度,診所說我的醫生休假,建議下個月再去電詢問,若要看其他醫生最快也要兩週後才能排診。無奈之下,只能多休息、多喝水,自行去藥房買退燒藥服用。整個醫療環境與臺灣大不同,因此不放心在英國生小孩。
註十:我曾反問他,離開英國到其他國家時,最懷念英國的什麼?他說絕對不是食物 (我也覺得不會,英國的食物除了少數一兩樣,實在不怎麼令人回味)。他提到的是英國的天氣和新聞報導。這兩點確實很特別,我承認臺灣在這兩方面確實比不上英國,但這篇文章恐怕無法再深入細談了。
註十一:這趟旅程有三件尷尬事讓我記憶猶新。第一件是過海關時,因為從臺灣午夜登機,經過將近18小時的飛行 (不含中途兩個多小時的轉機),我完全沒睡,結果海關人員的英文我居然聽不清楚。有個問題我反問了快五次才聽懂,後來當被問到職業時,我超難為情地說自己是大學教英文的教授,感覺就像個編造身份試圖非法入境英國的騙子。第二件是從機場搭火車到倫敦,準備出站轉地鐵時,我刷了車票,先推著大件行李通過閘門,沒想到背上的背包被迅速關上的閘門夾住,進退兩難。前方的老師們已經通過,幫不上忙,後面的旅客見狀紛紛改走其他閘門。我就這樣卡在那裡大概三分鐘,超級出糗,最後硬是擠壓背包才脫身。第三件是參訪艾塞克斯大學後準備離開時,其他老師已走遠,我和効樺老師還在後頭忙著拍照。當時下著小雨,我一邊撐傘一邊拍湖邊美景,結果一陣風吹來,竟把我的傘吹進湖裡!我試了好幾次都撈不到,本想放棄,想到說要是我為了撈傘不小心掉進湖裡,那就很丟人了,但因為一把來自臺灣的傘漂在人家湖面上實在也太難看,只是左試右試都失敗,其他老師都快看不見人了,効樺老師在一旁也幫不上忙。這時,一位高大魁梧的學生走過來,表示願意幫忙。我擔心他失足落水,萬一出事我可擔待不起,於是真想放棄,畢竟只是把傘。但這時湖面上的風又把傘吹近岸邊一些,我們靈機一動:我緊緊拉住他的左手,他跨到水邊伸出右手,試了好幾次,終於幸運撈回我的傘!我連聲感謝,一時不知如何表達,他幫完後就離開了。沒想到,這整個過程居然被効樺老師拍下來,還說那位學生是「英雄」,化解了一場「國際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