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保障體系在花蓮好事集的實踐──吳其璁

吳其璁(花蓮好事集經理人)

農夫市集在台灣

        2007年開始,合樸農學市集、興大有機市集相繼成立,農夫市集風潮開始吹入台灣。農夫市集的概念是從歐美傳入,台灣多以友善耕作、有機作其核心的理念。「農夫市集」就是一種:「以小農為主,於固定時間在固定地點舉行,由農民親自販售農產品的行銷經營組織」。美國農夫市集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armers’ Markets)的定義表示:「農夫市集是由農夫、種植者或生產者等,在指定區域裡親自、直接販售其生產的產品予一般大眾。所有在市集販售的產品都應由市集攤販生產、畜養、採集、釀製、烘焙、煙燻、加工等」。也就是說,農夫市集是由農夫親自販售、地產地消、提供消費者選擇新鮮蔬果的通路、農夫與消費者溝通的平台,消費者可透過農夫市集平台直接向生產者購買需要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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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花蓮好事集

花蓮好事集的成立與規範實行

        花蓮好事集成立前,是由一群花蓮無毒農業的農友共同前往台北進行產品銷售,經常因蘇花公路多次坍方造成農友無法前往台北銷售;另一方面,政府對無毒農業發展逐漸漠視,部分無毒農戶開始思考地產地銷的可能性(李建緯,2012)。2010年9月,農友開始在花蓮觀光酒廠進行設攤;10月中旬前往花蓮文化創意園區設攤,屬於活動性的邀請;11月中旬結束後,便有輔導團隊協助討論成立在地農夫事集的可能性。

        花蓮好事集自2010年12月成立後,有許多農友想加入,但是好事集在尋找適合在地小農的產品檢驗方式時,擔心若使用有機驗證許多小農無法負擔費用、記錄工作等,而花蓮無毒農業又遭到政府漠視,輔導團隊進而開始思考以非主流體系的驗證方式,做為花蓮好事集的驗證方式。

        2011年4月,市集農友共同推出市集理事長並籌組委員會,首先針對市集產品檢核、驗證問題進行改善,委員會開始針對各項規範進行討論、設置驗證組委員,由專門的委員與經理人共同負責市集產品審查。2012年3月正式將市集各項規範重新擬定並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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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農場體驗分享

有機驗證遇到的問題

        台灣2007年頒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法」,將有機農產品的生產、驗證納入管理,並將「有機」做為法律上的用語,未經過核准的驗證機構檢驗,其商品不得以有機的名義販售。目前有機驗證還是有其他層面的問題:

一、 氣候與土壤天然條件問題

陳世雄(2003)提到:「我國氣候炎熱多濕,沒有足夠低溫的冬天,蟲害病害綿續不絕,不易防治。國內土壤有機質含量普遍偏低,全國超過 65%耕地土壤有機質含量在 2%以下,發展有機農業的先天條件有所不足」。有機栽培過程除了法規規範,更需要正視地理環境與氣候條件。

二、 生產成本偏高

台灣以小農居多、土地分割零碎,同時因氣候環境容易孳生病蟲,在種植上增加了許多困難。整體來說,包括:有機栽培產量較低、投入人力多,如除草或生物防治次數多等、低級品比例較高、平均生產面積小。造成台灣地區有機農產品生產成本相對較高,消費者採購的意願及接受度,將是有機農業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陳榮五, 2009)

三、 驗證制度問題

農業生產經常有產品過剩問題,有製成其他加工品的需求,但現行法規門檻太高,導致農民無法成立工廠或做加工品驗證;另一方面,對驗證機構的認證人員,不僅要熟習有機認證法規,更應該具有農業專業背景。國內部份認證機構具有專業背景的認證人員不足,專業能力及權威性不夠,這也是國內有機農業發展的一大隱憂。(2003,陳世雄)

四、 消費者認知與信心不足

台灣的媒體誇大渲染,當假有機新聞被播報後,就立刻降低消費者對整體有機產品的不信任。而消費者未能普遍接受有機農產品之原因,就包含了「對有機農產品的認知不足」、「品質沒保障等」。(鍾瑞貞,2003)

五、 消費者的參與度不足

透過與消費者分享、直接面對面,確實有效提升消費者的信任程度(王柏誠,2011)。有機驗證體系是透過科學方式操作,提供驗證結果。然而,「食物」權利關係人之一的消費者,在驗證過程中被摒除在外。若透過消費者的參與,讓有機耕作的生產流程被檢視與關懷,除了建立消費者的信心之外,也能體諒有機耕作的苦心,進而支持有機的農業生產方式。現行有機驗證則完全忽略消費者參與有機驗證的部分。

一種非主流、非體制的驗證

        農夫市集近年來持續被推廣、支持的原因,也與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有相關的影響,無論是毒澱粉、三聚氰胺、塑化劑,甚至到農藥殘留、基因改造作物等,讓消費者對於「吃」的「安全」被更加注意。

        主流通路以外的農夫市集面對這樣的情形,採取兩種不同的做法,一種是以目前政府頒布的有機法規作為市集標準,替消費者把關的「有機農夫市集」;另一種則是透過市集自訂公約、檢驗標準,強調「友善耕作」的生產方式,以「非體制驗證」作為市集農產品檢驗的標準,花蓮好事集是以非體制驗證—參與式保障體系,作為市集的核心理念。

        參與式保障體系(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PGS)是一種體制驗證之外的替代方案。IFOAM近年來致力推行參與式保障體系,定義(註一)為:「參與式保障體系是小區域有機耕作的保障系統。藉由生產的過程中,讓當地利益相關的活動者對生產農戶以參與、分享的方式進行認證,並建立在信任、社會網絡與知識交流的基礎上」。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s are locally focused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s. They certify producers based on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stakeholders and are built on a foundation of trust, social networks and knowledge exchange. (IFOAM,2011)

        參與式保障體系強調一種小農的生存方式,也是有機耕作的本質,希望透過一種替代性的驗證方案,促進新社會願景的想像。另一方面,世界各國雖然都是以第三方驗證做為政府官方的有機驗證方式,但是在這樣的驗證系統中也產生了缺陷,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在於這樣的驗證方式限制了有機運動的成長,因為這樣的驗證方式需要付出的費用與過程中所需要繳交的資料,會使的最小規模的生產者無法加入,或者是遇到困難( Ron Khosla,2006)。

         IFOAM將參與式保障體系的運作原則進行了分析,包括有(註二)共同願景、參與、透明度(依靠可追溯系統)、信譽—誠信為本的政策、學習過程與分享等六大原則,透過這些原則的指導與操作,以達到一種超越體制驗證的成果,並能有效地避免我們所遭遇到有機耕作的困境,這些原則包括:

一、共同願景:參與式保障體系的一個根本的力量在於對共同願景的認同,也就是農民和消費者都有一個核心的指導原則。

二、參與:參與驗證是基於一種方法,也就是假定他們會積極的參與,且有興趣的生產和消費這些產品。有機生產的原則和規則由利益相關的生產者、通路者和消費者所設想和應用的,生產品質的信譽度來自是他們參與的結果。

三、透明度(依靠可追溯系統):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農民,必須意識到保證機制如何準確地運行,過程和決定是如何作出的。人們應該知道驗證決定是如何作出的標準,這意味著必須有一些應有關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書面文件,而生產者的隱私和敏感的商業機密在參與式保障體系運作中必須被保密,在劃清隱私和商業機密的同時,也不影響到資訊透明度原則。

四、信譽—誠信為本的政策: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提倡者堅持信任農民和有機驗證制度應有的理念。團體必須有能力通過其不同的社會和文化管制機制,提供必要的監督以確保有機農民有機的誠信。因此,在文化上各個地方的定量和定性的管制機制是用於展現和量測有機的誠信獲得承認和鼓勵。

五、學習過程:多數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意圖不僅是提供證書,也提供可持續的團體和農民生計能得到加強的工具和機制。驗證過程最重要的在於有利於所有參與有機產品的生產和消費者來架構知識網。農民、顧問和消費者的有效參與也培養一個長期學習能力的參與過程。

六、分享:這裡指的是權益分享,一個有機產品或過程的品質驗證不是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所有參與驗證過程的人都享有共同的責任和權益,以確保有機產品或過程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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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農場體驗活動

在花蓮好事集如何執行

        花蓮好事集的生產者規範中提到:「好事集為一學習型市集,透過參與式保障體系(PGS)的方式,以共同的願景、參與、透明度、信譽、學習過程、分享彼此學習與成長;在參與式保障體系(PGS)下,由好事集委員會與各會員討論出好事集的共同目標與理念;透過消費者與農戶之間彼此的活動參與,確保其產品品質;於好事集建立公開、透明的生產資訊於消費者;另一方面由好事集委員會與顧問團提供必要的監督機制,以確保農民的誠信與信譽;好事集以小農為主,許多小農在生產技術、產品銷售上會遇到許多問題,則藉由好事集的平台,彼此交流分享與學習;所有參與者享有共同的責任和權益,以確保產品生產的過程與品質」。此外,也包含:「市集將不定期舉辦各項田間參訪、體驗等活動,以實踐參與式保障體系(PGS)的精神,包含農民—農民與農民—消費者參與之活動,對象以好事集會員/準會員為主」。目前花蓮好事集以每個月一場開放式的體驗活動,邀請消費者一同報名前往田間體驗;另外也有由市集委員會、專家學者以不定期的方式前往不同農場進行訪查。這段過程當中,市集以問卷、訪談的方式,發現透過讓多方利益關係人「參與」在農民的生產過程,對於市集、農民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本文將從參與式保障體系六大指標分為三個主題來探討,則可分為:

一、「參與與透明度」與多方利益人之間的關係

(一)      多方利益人一致認為,以「參與」的方式可以讓自己更容易瞭解農友的生產理念,並能與生產者進行對話,提升對於農友的信任感。

(二)      專家學者建議:市集對於生產者應持續進行長期觀察,創造出第三方驗證的可能性。這樣的過程不僅是監督,也是教育的過程;參與者可以清楚檢視生產區域的環境;在與生產者的對談過程,能瞭解生產者的人格特質,這樣的方式能更容易尋找適合市集的生產者。

(三)      市集成員在活動過程中會針對所看到的提出問題與質疑,這是彼此學習的過程,對信任會有正面的效果,並瞭解不同生產區域、種植環境會有不同的問題產生;這些過程都可以確保有機耕種的品質。

(四)      讓消費者參與,可以使消費者跟農夫成為朋友,達到面對面的信任;讓消費者更清楚瞭解有機耕種者的辛勞、更珍惜食物;對於體驗與訪視活動也提出建議。

(五)      參與與透明度,能彌補台灣有機耕作困境與驗證問題當中所提到的「消費者認知及信心不足」、「消費者的參與度不夠」,讓消費者進入生產區域內參與有機耕作與驗證執行過程,透過直接與生產者面對面,提升信任,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認知與知識上的建構。

二、多方利益人如何進行「分享與學習過程」。

(一)      多方利益人共同提到:透過農場體驗與訪視,可以互相學習、交流、經驗分享,彼此建構知識網絡,培養持續、長期的學習參與過程。

(二)      專家學者與市集成員共同認為,這樣的方式能對生產者提供協助與建議,「氣候和土壤天然條件不良」是許多有機耕種農民遇到的問題,透過訪視與體驗,可就自身經驗提出建議,讓農友能更多元的進行有機栽培、協助解決部分問題;另外,讓農友更瞭解在有機驗證上需注意的事項、提供生產者在農事、生產技術的諮詢與協助。

(三)      專家學者認為在過程中,多方利益關係人參與的驗證方式是一種進行反思的過程,以不同角度與立場觀察,發現更多事情;同時也可以進行監督。

(四)      市集成員一致認定這是一種相互學習的過程,可以透過彼此的分享、交流,建立更穩固的信任關係。

(五)      消費者認為,透過與生產者面對面,更瞭解生產者的生產理念與耕作環境,建立信任,也可以學習不同的耕種知識,彼此進行資訊分享與交流。參與過程中,增加消費者對於農產品的認知,提升消費者的信心。

三、維持多方利益人之間的「信譽與共同願景」

(一)      花蓮好事集成立之初便清楚提出市集理念,讓加入市集的生產者或消費者瞭解市集成立之初衷;透過規範制定,讓市集成員共同遵守規範;不定期進行田間訪視與體驗,確保市集誠信與彼此的信任。

(二)      多方利益關係人認為信譽與共同願景,可以讓他們更理解市集的願景、建立彼此的信任關係;透過參與式保障體系,進入生產者的田間進行觀察、監督,也能確保彼此間的誠信,對信譽有提升的作用。

(三)      專家學者對信譽與願景,一再強調過程其實離不開「教育」,亦即透過訪視與體驗,仍然有學習的意涵在裡面。

(四)   市集成員則認為,讓大家能夠瞭解生產者的耕種理念、市集理念,確保了市集與農民的誠信;這個過程也帶出市集的價值,價值並非是以金錢進行衡量,而是市集能以交流平台協助更多的農民。

(五)   消費者在過程中看到農民生產過程的問題,透過與農民面對面的互動建立的彼此的信任,願意再給農民一次機會;這樣的方式也可以讓消費者在驗證過程中成為監督者的角色之一,彌補有機驗證制度中無消費者參與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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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市集農友分享會

結論

         不同的生產環境、面積,需面對的困難與情境均不相同。參與式保障體系的作法與內容,並非是要取代現行的驗證制度。參與式保障體系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小農戶的驗證方式,強調的是區域性、參與制度,與現行ICS與驗證制度應該是相輔相成。花蓮好事集自執行參與式保障體系以來,以參與式保障體系的六大精神與理念做為好事集產品驗證的理念。在參與式保障體系中的多方利益關係人,包含生產者、消費者與專家者,應彼此建立一個三方公正的組織,進行驗證時,由這個組織找多方利益關係人來進行訪視與體驗。花蓮好事集至目前止,已經有生產者與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團體,但是對於消費者的部分,目前好事集以每月舉辦的農場體驗,讓消費者能參與到田間生產、農民耕作問題的瞭解,尚無法正式建立消費者組織的部分,這也是在執行過程遇到的困難。目前好事集整體的發展上,將以邁向參與式保障體系為目標,未來會逐漸建立不同的多方利益關係人的團體組織,讓整個制度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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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  市集農友合照 

註一:IFOAM 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s 之定義(2011年4月15日) http://www.ifoam.org/about_ifoam/standards/pgs.html註二:中華有機農業協會台灣有機動態(2011年8月15日)http://www.coaa.tw/Main/TW/NewsBrow.aspx?nk=GHFMABCMYAAA&tk=FGW0T7B1MVAA&pk=31

參考資料 

王柏程(2011)。有機產業關係品質、消費情境與顧客忠誠度之研究─以農夫市集為例。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李建瑋(2012)。農夫市集消費者綜合態度與忠誠度之探討-以花蓮好事集為例。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碩士論文。陳世雄(2003)。推行有機農業之省思(上)-發展瓶頸。鄉間小路,29(1),20-23。陳榮五(2009)。台灣有機農業發展之瓶頸。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中區農業鍾瑞貞(2003)。台灣有機農業發展的趨勢。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Ron Khosla. (2006). “ A Participatory Organic Guarantee System for India”. FAO International Consultanti on Organic Certification Systems .  

作者介紹

吳其璁,台灣嘉義人,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碩士畢業,與研究所時與指導教授共同協助花蓮好事集成立,並投入擔任志工協助市集,2012年畢業後由市集聘任擔任花蓮好事集經理人;2014年7月開始與夥伴共同創業,成立好事友善小舖,透過網路台,將蔬菜彙整、組合為綠籃子,協助農民進行台灣本島的網路蔬果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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