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納納:籃子裡的檳榔與咖啡—張瓊文

張瓊文(台灣文化學系助理教授)

  舞鶴臺地東側一個地勢凹陷的小谷地,當地阿美族人以其形勢貌似「籃子」,稱之曰「加納納」。1980年代以後,加納納與花蓮許多其他部落都面臨到青壯人口的流失;儘管千禧年前後有零星人口回流,但主要是年長者返鄉。根據2016年的調查,部落人口數為401,常住人口的數字更低。一位長期參與部落培力的農業專家受訪時在字裡行間透露出對於部落前景的關切:「…世界不會因為它不在而停止運轉…它消失好像也沒有甚麼關係,可是你就眼睜睜看著那個地方沒落、不見」(註一)。此般景況並不為加納納所獨有,不少文獻揭示了教育環境、醫療資源與社會救助等各項公共福利體系的不完備,使得許多部落苦於結構性的社會經濟排除,而其生活條件的窘況與在地經濟能量的匱乏關係密切(王增勇 2002)。

  近晚綠色消費需求日增,友善土地的農業生產被視為提振部落經濟的解決方案,一方面有機會為部落爭取更多利潤,而一方面也有助於生態環境相形脆弱的原鄉地區朝向永續性發展(註二)。儘管如此,部分學者相當關注以部落孱弱的產業體質如何接應規模化的市場競爭(謝若蘭 and 吳慧馨 2010,顏愛靜 et al. 2011),尤其憂心族群的勞動價值乃至於身體習性是否反為綠色資本主義所宰制(張瑋琦 2012)。這些批判觀點對於部落能否順利承接綠色商機不表樂觀,並直指部落將可能陷入更深層的資本/文化剝削。政治經濟途徑側重於權力結構的基進分析,但卻可能將各個部落發展有機農業不同脈絡「均質化」。我們並不否認市場競爭與制度排除的確牽制著有機農業的發展體質(陳世雄 2003),不過全覽式的結構主義視角將造成我們在觀察部落產業動態時忽略掉部落行動者在有機農業發展過程中參與的能量。本文將以加納納部落為案例,透過Gibson-Grahamm引用Foucault的倫理主體(an ethical subject)概念所論述的「經濟主體化」(Gibson-Graham 2003),來觀察部落小農如何在市場導向的經營模式外,發展另類途徑的農業實踐。


加納納部落在行政上隸屬瑞穗鄉舞鶴村,2005年參與以行政村為單位的農村再生計畫。兩年後,舞鶴村獲得「十大經典農村」,但部落居民卻發現「用村里的劃分來做為發展藍圖,無法兼顧小區域的文化思維;用商圈的擴張來做為空間設計,也擠壓了部落的生活型態」(註三),於是決定脫離以行政區為範疇的社區發展計畫,在2008年另成立「部落發展協會」,藉以提升部落主體性。協會在當地大學師生的協力支持下(註四),於隔年向原民會爭取到為期三年的「重點部落計畫」之補助,成立部落教室,並由十五位小農共組部落合作農場(花蓮縣瑞穗鄉迦納納部落發展協會 2010)。

部落合作農場的經營考慮的不只是營銷層面,而是強化部落農業的「集體性」,共同學習是集體行動的核心能量。首先為修補長期以來慣行農業對於在地生態環境的破壞。農場透過當地大學推廣友善土地耕作的專家學者引進樸門農法與綠生農法:前者由澳洲學者所提出的一種生態設計方法,強調師法自然的永續生活實踐,後者是由日本學者發展出一套自製益菌堆肥,通過循環生態系統培育有益細菌來涵養地力。在此之外,農場只收購田地未施用農藥與除草劑的作物,鼓勵小農以適當的田間管理取代農業和除草劑的使用。當然小農在轉型之初,仍不免噴藥省去除草的麻煩,不過農場幹部為確保生產過程符合土地友善的原則而長時間向小農溝通說服,彼此建立信任關係,以求部落農業能朝向永續性發展: 

…我覺得這是與農夫關係的維持,讓農夫知道「這個年輕人他知道我有噴藥」,他就會警惕注意下次不行一個禮拜噴一次,要改成兩個禮拜噴一次、要一個月噴一次,甚至不噴…因為他發現你還蠻常注意這些事情。所以我一開始當然就會先說好原則,並請部落的年輕人幫我注意…那是相互的信任關係,我比較相信是用正面的方式去相信農夫,用相信的方式去界定這種事。

(註五) 

  部落小農的共同學習並不限於農業技術的層面,還包括去認識與作物相關的「商品文化」。農場在成立之初便選擇具有部落共同記憶的咖啡作為「品牌性」農產。舞鶴臺地在日治時期為住田株物產式會社的咖啡農場,曾經是全臺規模最大的咖啡栽植區(毛利之俊 2003),年紀較長的部落小農甚至在童年時代有參與過這項日人「殖產事業」的勞務。部落大約在2003年前後重新開始咖啡的栽植;農務對小農並不是一件難事,但多數小農卻從未啜飲過一杯咖啡。農場幹部意識到「不懂得品嚐咖啡的美味是難以生產出優質的咖啡豆」,於是規劃一系列講座,邀請小農共同品嚐來自世界各地的著名咖啡,藉由不同風味的咖啡來認識咖啡文化,另外更安排參訪咖啡館,小農在咖啡的消費現場實地體驗到一杯優質咖啡如何被呈現在消費者面前,並開始對咖啡產業的市場輪廓有較多理解。當咖啡對小農來說不再只是農業勞動,而且是部落生活的日常,大大激勵了小農提升咖啡豆品質的意願與信心。


  部落農場的經營存在著許多結構性的瓶頸。(1)勞動力老化:如前文所述,外移的青壯人口充填了臺灣工業化的勞力需求,高齡化的部落人口組成卻為勞動參與的質與量帶來衝擊。(2)農場規模狹小:合作農場的組成是由部落小農自願參與,農場本身並不實際擁有土地,耕地分屬於個人,其土地多半零碎,因而加總起來面積不大。這使得農業產量受到很大的侷限,在無法大規模生產的情況下難以吸引盤商,影響到市場通路。(3)資本額不足:小農欠缺充足的資金支付有機認證費用,這意味著農場的產品直接被法規排除在「有機」市場之外。

  這些問題在在突顯出部落農場的孱弱體質,不免讓人悲觀預測部落農業終將在商業市場的激烈競爭中被邊緣化。不過我們觀察到部落農場儘管未能創造利潤優渥的產出,但也並沒有遭到淘汰(李和謙 and 張瓊文 2013)。Gibson-Graham在討論地方如何對應/抵抗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論述的霸權時,強調必須在主流經濟體系中進行自我覺察(self-awareness),才能完成自我轉變的主體化實踐(Leyshon and Lee 2003,Gibson-Graham 2006),而不是「眼睜睜看著那個地方沒落、不見」。那麼部落農場如何檢視這些在主流經濟「所謂」難解的根本性缺陷時,並進而採取什麼自我轉變的經濟實踐呢?

  前述三個癥結點放在商業邏輯中似乎已無從因應;就此,農場幹部決定回歸部落「原點」尋求對策。首先,農場成員採取阿美族文化傳統中的malapaliw處理缺工的窘況,小農在繁忙季節交換勞動力,輪流為彼此貢獻時間和勞動。第二是有關產量的問題。咖啡樹本身是半日照植物,因此在傳統上是種植於林木間,讓咖啡樹在遮陰下所形成的濕潤微氣候中生長。不過在高度商品化導向的熱帶栽培業莊園中,生產者通常淨空其他林木,獨留咖啡樹以追求產量最大化(註六),當然後大量化肥、農藥與用水對於環境生態與小農經濟的巨大傷害,一般消費者是無法在品嚐香醇咖啡時感受得到。有鑑於此,部落農場既然因規模太小而不足以在產量上取勝,那麼就放棄追求單一作物的量產,轉而力保咖啡生長的最佳生態,在原有的檳榔底下遍植咖啡樹。農場幹部更進一步鼓勵小農採複層植栽概念,讓多樣化的生產為部落打造「食物森林」(註七),讓部落裡的農田依地勢與水文條件的不同,栽培稻米、鳳梨,以及其他果樹或旱作,小農可在全年間生產各式農作,降低單一作物面臨價格波動的風險(註八)

  銷售通常是小農最棘手的一環。小農對一般市場行情並不熟悉,故多將產品交由盤商換現;但在部落卻可時聞盤商利用作物已屆熟成亟需賣出的時間壓力,以不合理的低價取得農產。除此之外,儘管有機農產在市場上有機會取得較高的價格,但驗證過程耗時耗費,特別是以部落農場的規模來說,參與認證在成本上是一大負擔,因此農場幹部與小農放棄認證一途。有鑑於此,部落農場嘗試自己建立一個能與消費者直接聯繫的銷售管道,其策略是透過社會網絡的連結,向消費者傳達產品訊息。

  一開始農場是透過參與部落培力團隊的社會網絡,向外連結到都會地區的親友以及對土地友善具意識的潛在消費群體。在同時,農場幹部也善用網站釋出當季農產品的訊息,並透過部落格和臉書分享農耕的日常,與喜愛部落產品的顧客交流。部落農場擺脫傳統銷售路徑,以直接銷售作為方針,積極與消費端聯繫,以發展長期而穩定互信關係。例如2012年咖啡豆產量不如預期,農場幹部遂與客戶協調在下一個產季補齊先前已預約的品項。換言之,社群化的消費客戶有利於穩定支持小農,並且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共同承擔潛在風險。農場進一步將「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操作概念導入農場對外經營(李和謙 and 張瓊文 2013),以穩固原來的客群,也為了擴大處及潛在消費者的機會。農場透過不同形式的農事體驗與部落導覽,甚至成為友善土地農法的課程場域。堅持多年的友善土地耕作讓部落從過去慣行農法下的枯槁地景中逐漸恢復生機,於是消費者親臨現場成為部落農場的驕傲。農場幹部在訪談期間不止一次強調自己的農產不是有機驗證,而是讓許久未見的留鳥回到部落為農作物進行「生態認證」。


  本文簡要地介紹了過去幾年在加納納部落合作農場的觀察。有機農業對於部落經濟的發展是解方還是陷阱,恐怕難以在這短短四千字篇幅中詳盡分析。不過,在加納納部落的有機農業歷程當中,可以發現到小農在努力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也回到部落的「本位」尋求主體的利基–包括選擇與部落歷史記憶緊密連結的「咖啡」生產作為品牌農產、善用換工傳統尋求勞動力的循環互助、透過部落生態修復來替代制度性的有機認證…等等。「檳榔底下種著咖啡樹」的地景不正是農場實踐的最佳寫照?上述種種農業實踐的基礎除了有來自外部資源給予長時間的實質支持(例如部落培力團隊與土地友善取向的消費群體)之外,還包括農場成員的共識與互信的持續累積;後者尤為重要。這是因為我們很難想像以部落農業的現實條件,若少了共同參與來凝聚主體性,個體小農如何在商業化與規模化的市場邏輯中不被「邊緣化」。

註釋

註一:訪談紀錄 2012.12.14。
註二:參見余馥君2009〈當部落遇上「有機農業」〉環境資訊中心http://e-info.org.tw/node/42346;林銘洲2005〈國內有機農業發展趨勢〉全球有機農業資訊網 http://organic.niu.edu.tw/01-introduction/data/國內有機產業發展趨勢.pdf
註三:參見林劭璚2010〈籃子裡,誠實的咖啡豆─花蓮迦納納部落〉https://goo.gl/S1mccK
註四:參見陳亞平2010〈檳榔樹下的咖啡—嘉成與加納納的故事〉花蓮樸門部落http://hualien-permaculture.blogspot.tw/2010/10/blog-post_15.html
註五:訪談紀錄2012.12.14。
註六:參見廖靜蕙2004〈公平交易與遮蔭咖啡〉環境資訊中心https://e-info.org.tw/node/8286
註七:參見王玉華2012〈打造一座食物森林—加納納部落的香醇故事〉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http://www.huf.org.tw/essay/content/1296
註八:必須一提的是,農作產量的確不如其他農場,但收益基本上可滿足小農需求 – 這是因為農場成員多是老農,不是家計重擔的主要承擔者。這個環節所投射出的問題不只是部落的經濟層面,而且是部落所面臨更深刻的社會文化困境。

參考書目

Gibson-Graham, J. K. (2003). “An ethics of the local.” Rethinking Marxism 15.1. 49-74.
Gibson-Graham, J. K., Ed. (2006). A postcapitalist politics.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Leyshon, A. and R. Lee, Eds. (2003). Alternative economic spaces. London, Sage.
毛利之俊 (2003). 東臺灣展望. 臺北, 原民文化.
王增勇 (2002). “從原鄉經驗看社會救助政策與原住民文化的相容性.” 中大社會文化學報 14. 131-166.
李和謙 and 張瓊文 (2013). 有機農業的非制度性信任產銷網絡之建構-以加納納部落合作農場為例. 東臺灣區域與環境學術研討會.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臺東,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花蓮縣瑞穗鄉迦納納部落發展協會 (2010). 部落誌:籃子裡的生活. 臺北,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張瑋琦 (2012). “原住民成為有機專業農歷程的省思:知識、食物主權與身體規訓.” 臺灣原住民研究論叢 12. 245-289.
陳世雄 (2003). 我國有機農業發展之瓶頸與解決之道. 臺灣地區有機農業產業發展研討會專刊. 陳榮五. 彰化縣, 行政院農委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127-138.
謝若蘭 and 吳慧馨 (2010). “吉拉卡樣的開心農場:契機與困境.” 看守台灣 12.2. 33-39.
顏愛靜, et al. (2011). “原住民社區永續農業發展之實踐—以新竹縣尖石鄉石磊部落自然農法為例.” 臺灣土地研究 14.2. 67-97.

作者介紹

張瓊文,英國諾丁漢大學經濟地理學哲學博士(PhD. in Economic Geography,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UK),任職於國立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過去以高科技產業的跨國生產網絡作為研究議題,試圖從經濟全球化視角來理解北臺灣與長三角的經濟脈動。現在則是聚焦在歷史背景、社會脈絡與自然環境迥異於西部都會的東臺灣,其研究興趣圍繞在資本主義體系「之外」的另類樣貌,例如部落有機農業。在同時,也針對一個被視為後山偏鄉的花東發問:「有沒有機會在主流經濟之外走出一條新的發展途徑?」因此目前也嘗試採用行動研究的方法進入田野場域,參與在地合作經濟的空間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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