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淳(臺灣文化學系學士生) 哈爾.賀札格(HAL HERZOG)著,李奧森翻譯 書名: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2016全新譯本) ( Some We Love, Some We hate, Some We Eat: Why It’s So Hard To Think Straight About Animals) 出版社:台北縣,遠足文化 出版時間:2016/08
說到「動物」,你會想到什麼?是在自然中恣意逍遙的野生動物?有家有主人生活不愁的同伴動物?在路上四處遊蕩的流浪動物?或是動物園、馬戲團等地看到的展演動物?還是被我們所忽視的實驗動物?甚至是餐桌已不見實體的食用動物呢? 為什麼同樣是動物,處境如此天差地別,這是本書作者想要理解並討論的核心重點。
作為一名人類與動物關係學者,本書作者哈爾.賀札格藉由實地走訪和觀察,將自己對於動物與人類關係的疑問、以及相處經驗撰寫成書,使讀者藉由一次次接觸不同動物議題的過程中思考人與動物的關係。書中有許多議題,例如為了人類虛榮心而育出的純種犬和隨之引起的各種風潮,或者純種犬隻在近親結合下帶來的隱疾風波;或動物保護意識抬頭後,強調不買賣動物的新興標語「領養代替購買」。有些議題也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為了人類的好勝心而培養好吃、好喝、好生飼養,最後「光榮」戰死的鬥雞,或是滿足人類食慾而改良的品種雞,卻終身受制於一方鐵籠並且飽受環境髒亂和各種疾病纏身的肉雞。也有些議題與實驗動物相關,這些為了人類健康而過度繁殖的好鼠、壞鼠、剩餘鼠,牠們被作為實驗對象所引發的道德問題等。每個議題中,作者藉由資料論證,嘗試以中立的態度評價正反方的觀點,使得全書讀來引人省思。唯一可惜的是,中譯本雖已至發行第二版,書中仍有校稿不全之處,但不致影響閱讀。
全書分為動物議題、人類議題、動物與人類互動的議題。以下將分項為各位讀者進行介紹。
一、動物的面向
你是否時常看到路上人們總是牽著一隻精緻小巧的紅貴賓、馬爾濟斯或是可愛的柴犬、薩摩耶,甚至高大的黃金獵犬、藏敖?但更多時候看到的,應該是成群結隊的流浪犬軍團,或四處亂晃的遊盪犬吧?狗的祖先─「狼」,其與人類本是互相敵對的物種,但何以人類最後能馴服其後代並繁衍出這麼多種類的狗?為什麼同樣是狗,卻有這麼不同的生活樣貌?作者也抱有相同的疑惑。根據查爾斯·勞勃·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推論,現代犬應是土狼、狼與財狼的混種。但隨著近代科學技術的進化,有一說法為狗的祖先為北美灰狼,然2015年的《科學人雜誌》卻說明狗的祖先其實另有他種,因此目前祖先由來仍是未知數。但可肯定的是,狗的祖先作為家犬、融入人類社會可上溯至距今一萬四千年前至一萬七千年前,作者藉由許多科學與考古文獻資料,釐清狗由狼演變為家犬,進而成為人類夥伴的歷史進程。隨著1884年美國狗會成立,舉辦各種商業型的展覽,狗一舉從工具的角色變成時尚的象徵,育種者開始培育各種被視為可愛的奇特外觀,人類社會興起追求品種狗的熱潮,將狗放置在看似完美,但卻不適當的軀體中,造成狗的身體與心靈的負擔。透過狗在人類社會中的歷史的梳理,包含隨後動物保護意識抬頭,作者將混種狗的議題帶出水面。狗的命運看似只是自然的一環,卻被人類的社會與文化緊緊抓住與宰制。
除了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寵物犬外,在日常生活中與我們最息息相關的莫過於作為食物的動物,例如雞。究竟是當一隻光榮死去的鬥雞好?還是慘烈過一生的肉雞好?作者拜訪鬥雞界赫赫有名的選手,並且詳細記錄鬥雞的文化與規則,實地觀察鬥雞賽場的景況。選手們並不認為從事的「鬥雞」具備殘忍或殺戮的特性,反而認為這是鬥雞的天性,雞天生就會打鬥,與其渾渾噩噩的生活著,等著最後被宰殺,倒不如轟轟烈烈過完一生。作者從肉雞與鬥雞的辯證,反思身為始作俑者的人類,與輕易掌握生殺大權的劊子手又有何區別?人類合理化社會與文化中的一切行為,並強調他人的錯處,但我們不妨看看肉雞的景況再做判斷。「(…)廉價的肉背後必然有其代價。肉雞的骨架根本無法承受激素發育的肉體。巨大的雞胸壓垮了肉雞的腳,造成氣力衰弱、肌腱斷裂以及跛腳。……工業養殖肉雞普遍有關節炎、心臟疾病、猝死症與代謝失調等問題」(p.287-288)。除此之外,肉雞的生活環境,宰殺過程,在人道屠宰尚未出現之前皆是過著如此生活。作者點出兩種迥異樣態的雞,其實皆與金錢、權力和階級相關,肉雞是商人追求利潤的商品,而鬥雞則是社會階級的縮影。在這些權力階層的掌控下,我們能做的便是由下往上的影響,讓動物就算是為人類社會服務,我們也應注意這些動物的福祉。正如現在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所訴求的福利雞,人民並非沒有作為,而是在等待時機。
二、人類的面向
除了動物因人而改變的議題,作者發現不同性別在面對動物時的態度也有所差異,並實證指出女性因動物而影響情緒的比例確實多於男性。但不同假設所獲得的結果也有些許差距,作者將所有的可能與例外一一釐清,例如:女獵人艾芙蘭·克蘭斯。而這也牽涉出另一個議題,難道人類對於動物的態度真的與性別有關嗎?如果只與同性別的人進行比較,差距是極為巨大的。如前例女獵人與多數女性的動物保護團體執行人即是最好的對比,雖同是女性,但顯示出面對動物議題,仍是有所差異。
當人類對於動物有著過度豐沛的情感,例如:極度喜愛與厭惡,都會影響人類處理其與動物間的關係。在臺灣的私人流浪收容所,上百隻流浪貓犬被圍困在難以負荷的小空間中,雖然有愛爸、愛媽負責飼養,但不良的生活環境以及與不同生物住在相同空間的心理壓力,對動物而言都是極大負擔。在本書中則有更詳細的說明;根據「動物囚藏小組估計,美國每年約發現兩千件動物囚藏案件,其牽涉動物高達二十萬隻」(p.239)。調查發現,多數囚藏案件犯人皆為女性,但反觀因厭惡而虐待動物的性別比來看,「那麼幾乎所有針對動物的醜陋犯罪者多為男性」(p.237)。針對不同性別對於動物的對待有如此大的區別,作者認為人類會願意與動物親近的原因,或許能夠歸咎於荷爾蒙的作用,如文中提及當男性的的睪固素越高,同理心則會降低並提高攻擊力,因此以睪固素解釋動物虐待的高比例多為男性的主因。但,此說法尚未獲得證實。
三、人與動物的互動:寵愛、食物與實驗
世界寵物百百種,舉凡能想到的動物都能成為寵物,但有沒有想過動物如何成為寵物?早期的動物僅作為人類工作時的工具,以餐桌上的食物出現在人類生活中,「十九世紀晚期,當時飼養動物被視為家庭生活美滿的象徵,…第二次寵物浪潮則發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當時郊區住宅概念蓬勃發展,人們更相信養寵物絕對是童年時期的必備經驗」(p.127-128),由此可看出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逐漸變化,動物的重要性逐漸從工具、食物演變成朋友與家人般的存在。但作者針對動物為何成為人類的寵物一說,隨著各地區文化的不同,人們與動物的相處關係也不盡相同,僅能透過當地的文化猜想,而不同學科的解釋也並非完全一致,顯示在這個區域的研究尚未結束。
動物除了是寵物外,也可能是食物。作者在書中也同時談論到各種不同的肉食與人類之間的關聯。人類是食肉動物,美國每年都會吃上720億磅的肉類,因為「對世界上許多文化來說,肉類為富裕的象徵,而每當社會的發展更進步的時候,眾人就會希望吃到更多的肉。」(p.299) 。人類吃肉,多數原因來自於社會發展變遷中悄然而生的慾望,因為社會進步代表人民能夠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於是在飲食上有相對多數的選擇,這樣的例子在全球各國(包括臺灣)似乎皆能瞧見。「自1960年以來,日本人平均每人口消耗肉量已成長了6倍,而在中國更成長了15倍」(p.299) 以中國如今的人口成長倍數,不禁為動物的未來感到憂慮。
有些影響人類社會非常重要,但是我們不見得容易見到的動物,便是實驗動物。舉凡藥品、化妝品、甚至疾病研究,都有一群動物被迫付出他的一生為此付出。究竟小白鼠是否該為了人類健康而犧牲自己的性命?作者認為,「反對動物實驗的論點,根基於小鼠與黑猩猩應屬於人類道德關懷的範圍,而番茄植物與和機器人則否。這是因為動物有植物與機器人所欠缺的精神特徵。舉例來說,哲學家湯姆•雷根認為擁有知覺、情緒、信念、渴望、概念、記號、動機、以及對未來知覺的生命體,都應該擁有道德權利」(p.386-387)。若由此定義而言,老鼠也同樣應該擁有這些權利,然而事實是我們每年花費可能約上億隻的老鼠與其他動物,日復一日的實施各種有用或無用的實驗,甚至連「如何得知何等動物有此特徵(情緒、情緒等特徵)?答案很明顯的,就是經由動物實驗」(p.386-387)。動物們是否應該為人生付出生命?作者面對這殘酷的問題,似乎給出了無奈卻肯定的答案:小老鼠仍舊沒有掌控自己生命的權利。
四、結語
在本書中,作者透過不同章節的書寫,討論存在於人類社會中不同類型的動物,無論是寵物、食物或是實驗行動物。喜歡動物的你,或許可以透過這本書來思考,所謂「動物」究竟是什麼?以及存在於人類社會中的意義與定位。經過長時間的融合以及人類的複雜性,人與動物之間的相處邊界早就難以界定。透過作者對於不同動物的省思,我們可以發現動物的困難處境其實就發生在你我的日常生活當中,並且無時無刻在進行著,而這將會是全人類與動物之間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