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身在同志婚姻平權運動中的腐女身影— 王佩迪

 王佩廸(國立交通大學與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去年(2016)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天,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等團體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辦同志婚姻平權音樂會,希望讓送進立法院委員會進行審議的民法修正案能得到公眾支持,而當天吸引超過25萬群眾參與。許多團體在這場音樂會中紛紛連署表達支持,包括教師、學生、醫療人員、社工師、律師、司法官、心理師和律師,也有不少藝文界或演藝界的聲援及現場表演。而在這些參與者當中有一群人是所謂的「腐女」,他們是相對地低調、隱身於眾人當中,但仍堅定地站出來支持婚姻平權。

                 腐女是一群喜愛創作或閱讀男男之間戀愛情事文本的女性(或者不一定是女性)。台灣的腐女和男同志社群在早期的關係比較緊張。一方面男同志社群會指責腐女所想像的男男情事根本不是男同志的現實,而腐女們即使能明確劃分出兩者的差別,但仍相當在意男同志的眼光;然而,另外一方面,在社會處境上,腐女和同志卻又有著許多相似之處,同樣因為牽動了社會對同性戀的禁忌而被汙名化。時至今日,台灣的腐女和男同志的關係越來越近,而在婚姻平權的立場上,腐女社群有著極高比例的支持者。

日本的「腐女子」文化

                腐女這兩個字來自日文「腐女子(唸做Fujoshi)」,與日文的婦女子同音,而選擇「腐」這個字,則有著濃厚的自嘲意味,指這是一群喜歡「男男戀」(即Boys’ Love/BL)文本無可救藥的腐敗女性們(雖然也有少數是男性,但在此仍以「腐女」作為總稱)。這裡的「男男戀(BL)」有別於以男同志社群為目標讀者的同志作品,是專指以女性主體意識為中心、由女性創作的、也就是女性妄想的男男戀情節的文本,可能是小說、漫畫或插圖等。這些文本所描繪的內容,雖然是男男之間的戀愛情事,但與現實中的同志生活卻往往相差甚遠。

                政大台史所的李衣雲博士指出(2006,註一)在日本的文化評論界,對於日本腐女們所喜愛的「BL(Boys’ Love)」文本(註二)的發展,有著許多不同論述。包括早期認為BL文本象徵著女性挑戰主流文化、對父權社會中兩性關係的反抗、作為女性的逃避父權社會避風港(安全機制)、或是少女們對理想自我的投射(陽具崇拜);至於近年來則更多評論者指出,BL代表著女性主體意識與性意識的提升、對BL中角色的性對等關係的嚮往,以及讀者自我詮釋所帶來的愉悅等等(同註一) 。

                一直以來,日本的腐女子深知她們所描繪的BL文本,不僅觸及日本社會對同性戀的保守禁忌,且同時也因為她們抱持著「在消費男同志性愛」,且「與真實男同志文化不符」的罪惡感,深恐引起男同志社群的不滿,在「自主規制」(即腐女圈自主進行各種規範與審查)之下,腐女們往往不會公開表明腐女認同,在發表作品時絕對是隱姓埋名,作品的分享也相當低調,只限在同好之間流傳,絕不會任意公開。跟那些在秋葉原到處看得到提著美少女圖案紙袋的男性御宅族比較起來,日本腐女子甚少會在公共場合暴露她們的興趣,就算在東京池袋的乙女之路進行大採購,她們也可能是拖著行李箱,而非有明顯動漫圖案的紙袋。

                腐文化從日本傳到台灣時,其實也承續了類似的低調與隱密性。不過,隨著世代交替,腐文化也逐漸本土化成為一個特別的多元樣貌,最明顯的是隨著性別意識的覺醒,藉由與社會運動、公眾人物與藝文活動的連結,腐女的興趣以及相關的討論,變得更加公開化。

(圖一:Yuri!!! on Ice動畫截圖,作者提供。Yuri!!! on Ice是最近腐女們喜愛的動畫,劇中的男性角色們是腐女BL二次創作的妄想來源。)

台灣的同人女與腐女

                約莫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期,台灣開始出現了同人誌的創作,而這些創作者多為喜愛創作女性向同人誌的女性,因此稱「同人女」。當時最早該是從《聖鬥士星矢》的熱潮開始吧。大然出版社的金歡樂版本《聖鬥士星矢》,將日本同人誌內容同時放入本篇漫畫中,讓台灣讀者認識到同人創作方式。而之後《鎧傳》、《魔神英雄傳》、《銀河英雄傳說》等日本動畫、漫畫或小說也陸續有台灣的同人女進行相關二創。不過,在尚未使用「BL」這個詞之前,同人誌很容易跟「同志」的字眼畫上等號,而媒體報導也常常因混淆而造成大眾的誤解 (註三)。

                可見在那個年代,繪製或閱讀男男戀的故事仍被視為是種社會禁忌,同人女們只能偷偷地互相交流,在網路尚未發達的年代,她們藉由留言本和小型的交流會來進行著圈內的分享。不過,在圈內就算怎樣熱絡,一旦走出圈子之外就立刻隱身不見,在過去,也真真實實地發生過一些不友善事件足以讓人心生警戒。即使隨著時代的演進,台灣同人誌交流活動的規模越來越大,網路平台也加速了這些資訊的擴散,創作這些文本的同人女們都還是習慣維持著低調的姿態,例如在創作網站入口標明警語,擔心讓不知情的人感到不舒服,當然,更不會輕易向圈外的親友表露這項興趣。

                近年來「同人女」這個用詞已經越來越少人使用、甚至是聽聞了,取而代之的是「腐女」兩個字,不過,這兩個詞還是有些許的差異。同人女是指進行同人創作的女性,然而,隨著喜歡BL作品的人口增加,很多粉絲並不進行同人創作,僅單純進行消費、閱讀,因此「腐女」的定義更能廣泛涵蓋所有愛好者。不過也有人對「腐」這負面的用詞感到不安,擔心又被大眾媒體扭曲誤解,因此對使用「腐女」與否感到猶豫。

                無論如何,「腐女」在台灣已經成為眾所皆知的用詞,「腐」作為一種腐女的自嘲,但同時也直接被當作動詞,表示妄想著將兩個男人配對在一起的動作。更重要的是,台灣腐文化在近年來有越來越主流化的趨勢。過去幾年發生了許多相關事件,都促使腐文化浪潮逐漸滲入了主流社會。

浮上檯面的腐文化

                首先是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學運領袖林飛帆和陳為廷因為默契十足、互動甚密,讓許多年輕腐女們開始將兩人妄想為一對CP(couple,配對),還在臉書上設立兩人CP的粉絲專頁(註四) ,不時登載兩人合照或是粉絲的二創圖片,一度引起許多網友和新聞媒體的關注。事實上,早在2012年反媒體壟斷的遊行中,兩人就曾經大方「喇舌」,作為他們支持多元性別與婚姻平權的象徵行動,因此成為腐女們的妄想對象並不意外。而在同年九月香港雨傘革命也同樣出現學生領袖們被香港腐女們拿來做為妄想對象,並在臉書上成立「捍衛lester alex佔領巫山Hehe團」,在香港引起不少新聞版面與評論。在這段期間,腐女的BL妄想藉著與社會運動與公共議題的連結而逐漸公開化,引起更多人的注意與討論。更重要的是,年輕人,包括這些學運領袖本人非但不會排斥,甚至會順應腐女的妄想,強調支持多元性別,製造出更多的社會關注。

                 接著,在2014年年底,號稱首部台灣BL搖滾音樂劇《新社員》在水源劇場上演,2015年秋天則於板橋新北市藝文中心加演,到最後場次甚至還出現一票難求的盛況。這齣《新社員》首次將BL元素帶入台灣的表演藝術舞台,不僅在內容上安排了許多腐女所熟知的經典橋段,演員們也敬業地配合,演出各種BL式的曖昧互動、親吻,甚至連床戲都被搬上了舞台,讓腐女觀眾大呼過癮,當然其他非腐女的觀眾們也等於大開眼界,認識了BL世界。《新社員》風潮因此延燒了整個台灣的表演藝術界,BL這個類別,不僅被視為是「藝術」的一種表現,也被視為具有無限「商機」。

                 2015年夏天,就在新社員於板橋加演之前,台灣也開始有BL學術論述的公開討論。獨立出版社奇異果文創發行、筆者所主編的《動漫社會學:別說得好像還有救》一書中,收錄多篇專論BL的文章(註五),並在一系列的新書活動中舉辦多場BL相關座談,包括邀請日本BL研究學者東園子發表演講。在這些活動中,腐女們不再只是隱身於電腦螢幕後面的暱稱,她們出現在公開場合,與同好或研究者們一起討論著BL類別,將BL帶入文化評論的場域,就如同新社員將BL帶入了藝術評論的場域中一樣。一時之間,腐文化成為主流社會爭相討論的議題,腐女這族群的存在也開始受到更多矚目,無論是在電視、報章雜誌或網路評論上,並且是與過去被汙名化角度有所不同。

                除此之外,中國的影視劇《瑯琊榜》和網路劇《上癮》,也約莫在2015年底得到台灣觀眾的熱烈迴響,《瑯琊榜》雖不是BL劇,但因為許多男角的造型俊美加上互動密切,因此被眾多腐女當作妄想題材;《上癮》則是BL網路小說改編,因為男男之間的愛情表現更加露骨,除了吸引腐女觀眾之外,也受到男同志社群的熱烈討論。而就在這些大眾文化風潮的推波助瀾之下,台灣知名星座專家唐立淇在臉書直播中「出櫃」她的腐女身分,除了提到《上癮》的顏值很高之外,還揭露她作為腐女的資深經歷,受到眾腐女們的認同,成為具有腐女認證的公眾人物代表。

                自2014年以來的這些社會運動、學術討論與大眾文化評論,讓BL文化更加公開化,並且在公眾人物的帶頭之下,讓腐女們有更多機會進入公開討論空間,甚至於參與公共事務。而2016年底的同志婚姻平權運動就是一個具代表性的里程碑。

自主規制的反省?或反制?

                儘管自2014年以來的許多相關事件,讓腐女聲音更加公開化,然而,在腐女社群當中,仍然保有某些自主規制,例如有些人認為個人的「興趣」或「性癖」不應當成為公眾矚目的焦點,更不應該對現實生活中的某些人造成影響。「某些人」特別是指腐女二創的原型可能來自於真實的人物(像是林飛帆或陳為廷,或者是瑯琊榜中的演員),再延伸的話,由於腐女所妄想的男男性愛,不等同於男同志,因此也不應該造成男同志社群的困擾。有些較具有反省力的腐女認為,BL就是在消費男同志的性愛,而被消費的男同志又會作何感想呢?特別是在早期,當腐文化還不被了解時,的確曾經遭受到同志社群的指責,而經歷過這些爭議的腐女們,或者出於自身的焦慮或罪惡感,會避免與同志社群直接牴觸,因而發展出類似的自主規制。

                的確,在過去腐文化仍不被了解時,或許該有如此的考量。然而,時至今日,隨著社會多元化的改變,腐女們開始出現各種不同的聲音,而同志社群也不可能只存在著對BL感到反感的人。

                 首先是BL的內容其實一直在演變中,例如,從過去將男主角描繪成無明顯男性身體特徵的做法(中性化),到今日男性角色有肌肉、寬肩、體毛、鬍子,甚至有些作品在性器官的描繪上都無比清晰,表現出BL已經越來越與現實貼近,甚至有些腐女會直接去參考Gay Porn。可見,就算腐文化的出發點,是給女性所消費的、是女性自身所妄想的理想化男男戀情,在本質上還是與同志文化有所區別,但是,實際上腐文化已經逐漸受到現實的同志文化影響。

                其次,同志社群本身對於BL文本也並非完全排斥。例如《動漫社會學》在2015年的新書活動中,曾有一場座談是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合辦,同志與腐女們齊聚一堂,一方面討論BL文化如何象徵對父權社會與異性戀霸權的反抗,另一方面,男同志代表也現身說法,道出小時候閱讀BL作品如何影響自身同志認同的生命經驗,同時進行「解惑」單元,由同志親自來告訴現場腐女哪些BL的性描繪是不正確的知識。此外,熱線的教育小組成員們也紛紛表示,當他們去高中講習多元性別或認識同志的課程時,只要提到BL都會引起在場學生們相當熱情的反應。

                腐女與同志社群各自有著許多內部異質性,而事實上兩者之間也是有共同交集的。2016年12月筆者所進行的「腐眾對同志婚姻平權的態度」的網路調查發現,在有效問卷4030份當中,性傾向認同是「異性戀」的腐眾有53.2%,「女同志」2.5%,「男同志」1.7%,「雙性戀」33.5%,「其他」(包括不確定、泛性戀與無性戀等各種情況)9.1%。女同志和男同志在腐眾社群當中都佔有一定的比例,而且有高達三分之一的腐眾認同為雙性戀。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在腐眾社群中,其實多元性別者的比例相當高、同樣屬於LGBT社群,不可否認地,閱讀BL的成長經驗與他們的性傾向認同有著相當程度的影響。總而言之,腐女與同志社群兩者早已是密不可分的交集。

                《腐腐得正》的作者Cocome本身就是男同志兼腐女的雙重認同者。在《腐腐得正》的章節中,他曾指出腐女的社會處境──受到家人的責難、被同志化的汙名、以及被認為是色情變態等等──與同志所遭遇到的處境對照起來,有著很明顯的即視感。基於他的雙重身分,他也私心期待腐女與同志平權運動的結盟是可能的(註六) ,而這樣的想法在2016年底的同志婚姻平權的凱道音樂會中,由Cocome和筆者所號召的「腐腐撐平權」之活動予以具現化。儘管當時腐女社群中對於是否加入「腐腐撐平權」進行著許多討論(包括考慮到上述腐女的自主規制等),有些腐女表示一定會去支持,但並不想要拿著「我是腐女」之類的標語,而選擇以其他身分參加,將腐女的認同隱身於群眾之中。

(圖二:腐腐撐同志,作者提供)

                至今在腐女社群中仍常聽聞「並不是腐女就一定會支持同志」、「有些腐女根本覺得現實同志很噁心」等說法,不過這樣的說法其實並沒有很明確的數據證實。根據上述筆者的網路調查,在填寫問卷的腐眾當中,支持同志婚姻平權的比例的確相當高:93.7%同意「二次元中男男伴侶可以結婚」(包含「非常同意」與「同意」者);而95.4%同意「現實社會中男男伴侶可以結婚」;93.2%同意「同志婚姻應該要納入民法」。從這樣的數據可以得知,儘管有許多腐女擔心他們在消費同志、或是選擇低調不公開、又或者其他顧慮而不願直接以腐女身分與同志運動結盟,但實際上,有九成上的高度支持率,可以說腐女在支持同志婚姻平權的態度上是具有相當顯著的一致性。

                隨著世代的變遷,新世代的年輕人對於多元性別的接受程度也越來越高,而時常接觸BL文本的腐女,在許多因素的加乘之後,對於多元性別都可能會有更高的接受度(不過這些因素要說起來應該就是另一篇分析了)。而在此文中,我試圖說明來自日本的腐文化如何在台灣落地生根本土化之後,並且在社會運動與公眾事件的影響之下,而與主流社會、以及同志社群產生了更多連結的現象。最後則冀望能從新世代的年輕人(包括眾多的年輕腐女)身上找出推動社會改革(特別是指多元性別與平權運動的推動上)的原動力。


註釋

註一:請參考李衣雲,<在病態與反抗的夾縫之外──論Boys’Love論>,收錄於《圖像敘事研究文集》,書林,2016。註二:在1970年代,男男戀的類別稱為「少年愛」,此外還有很多其他次類別及名稱,如耽美、Yaoi、June等,日本目前對於此類作品的商業出版稱為「BL」,同人誌則稱為「Yaoi」。至於在台灣,則一般總稱為「BL」。
註三:請參考Miyako,<台灣同人活動的轉變與特色>,收錄於王佩廸主編《動漫社會學:本本的誕生》,p.82,奇異果文創,2016。
註四:例如有「無限期支持帆廷在一起」、「捍衛維廷飛帆戀情開花結果」等臉書粉絲團。
註五:請參見王佩廸主編,《動漫社會學:別說得好像還有救》,奇異果文創,2015。
註六:關於腐女的處境,以及與同志的結盟可能,請參見Cocome,《腐腐得正:男人的友情是姦情》,奇異果文創,2015。

作者介紹

王佩廸,美國紐約市立大學研究中心(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 Graduate Center)社會學博士。國立交通大學與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研究領域包括:動漫社會學、性別研究、性別與全球化、媒體文化研究與粉絲研究。主編《動漫社會學:別說得好像還有救》、《動漫社會學:本本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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