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蔬菜產業之初探──黎德星

黎德星
(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緒論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頻出,使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大受打擊,也使有機食品產業逐漸受到重視。本研究目的在於探究有機蔬菜產業之發展,核心問題是:有機蔬菜產業如何成為另類可行的蔬菜生產模式?而且此種生產模式有何特色?本文首先從農委會「有機」之定義:「有機農業是遵守自然資源循環永續利用原則,不允許使用合成化學物質,強調水土資源保育與生態平衡之管理系統,並達到生產自然安全農產品目標之農業。」(資料來源:農委會網站)進行發想,將有機視為另類的生產活動,那麼此生產活動與即存的農業生產活動有何不同?是不是可從經濟活動過程去分析?

生產模式的探究

        生產模式或可從制度層面去理解,也可以從生產過程之社會關係去認識,國外已經有許多有機產業之通路研究,相關國內外有機農業之商品鏈分析已經有許多,例如:Darnhofer et al (2005)、Buck et al (1997)、Jarosz (2000) 等人之研究。Darnhofer (2005) 針對澳洲農夫由慣性農法轉為有機農戶之決策模式進行探討,主要發現影響農民有機的阻力包括:對機農法價值層面的懷疑,有機農業的經濟效益,以及有機農法所產生額外勞力(除草及控制病蟲害層面),並進而依照其決策動機,分為不同有機栽種之農民類型,而最主要影響農民改變其耕種模式因素在於其有機之信念層面。其次,關於有機蔬菜供應鏈之研究上Buck(1997)等人之研究分析美國有機食物的供應鏈,發現有機生產通路,以及消費層面與傳統生產皆有所差異。Jarosz(2000)也同樣強調供應鏈的社會關係對有機產業的認識及永續有關。而國內關於有機產業的研究,黃璋如(2000)對有機蔬菜產銷模式發現生產者同時是銷售者的經營模式在台灣還是主要有機農業產銷模式。為何有此產銷合一的發展模式?為了探討此議題,我借用了Harvey(2002)的制度經濟的分析觀點,制度經濟過程的特點是將生產過程的生產、交換與消費視為一體進行分析,探討生產過程不同層面的行為與社會關係去說明生產模式的制度性經濟過程的發展與變化。

        本文採用上述之研究方法,針對有機蔬菜產業的生產與通路到消費市場進行研究,首先提供台灣與花蓮有機產業之現況資訊,台灣有機產業開始於1996年,至2013年,目前共有5630公頃,佔台灣農地面積 (81萬公頃) 7%,其中,有機稻米與蔬菜之栽培面積分別佔30%;而在花蓮,有機農作的栽培面積從2005年307公頃增加到2012年1390公頃。其中有機農戶數目從2005年160位增加到2012年的537位,其中從事有機蔬菜農戶有72位,栽培面積107公頃。(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 http://info.organic.org.tw/supergood/front/bin/home.phtml)

        儘管花蓮有機農作的耕地面積不大,但花蓮有機農產的生產量為全台有機農作的重要產區,據統計有63%的有機米、21.4%的有機蔬菜以及43.7%的有機水果都來自花蓮,這顯示花蓮作為有機產業的主要生產基地的潛力無限。本研究進而從其生產、銷售及消費層面進行探討,主要的論點圍繞於這種新的生產模式如何可行?以及可能發展的因素為何?

生產

        有機農業,根據台灣農產品生產與驗證管理法第13條之規定,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不得使用化學農藥、化學肥料、動物用藥品或其他化學品,而且主管機關,會對此進行抽驗。要取得有機生產之標章,就需接受有機農產品驗證機關之認證。換言之,有機農法是透過國家法規去進行耕作行為制度化的規範。例如,2008年行政院農委會就出版「有機農糧作物台灣良好農業規範」,其內容包含:生產過程對於人為作用於農場植物、栽培管理、採收、包裝、鮮銷、儲藏、到出貨,皆有一個完整的規範與要求。(農委會 http://www.afa.gov.tw/Public/saftyAgriculture/2009615110527055.doc) 這種規範,使有機農法不同於過去的慣性農法的生產方式,故農戶轉作有機是需要不同的耕作知識,而非傳統依賴農藥進行田間生產管理工作模式,這對農民在生產過程中掌握其不確定性是一大挑戰。

根據田野調查,有機種植技術是有機農戶生產的重要議題,一位五年種植經驗的受訪者提到:「對我而言,銷售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要種出來。」他帶我去看了一些因為微生物感染而出現的病害,無法採收的青椒,而苦無對策。「大自然氣候變化太大,台灣病蟲害與雜草都是一大考驗。」依照有機蔬菜之生產規範,從農場準備、種植、栽培、到採收,處理過程中對於種子、育苗、資材、水、土壤改良、病蟲害防治都有清楚的規範,並需通過認證單位的認證,以水、土壤為例,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通過檢驗的產品還需檢驗農藥殘留,取得認證之後,定期還要通過抽驗,驗證機構會清楚明定遵守項目,那些是可用的有機栽培方式,並明列禁用項目。要通過驗證需出示完整田間作業、採收、儲藏及銷售紀錄,還明訂田間作業記錄應包括的記錄項目。以符合農委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中所明定的經營業者需提供相關證明及記錄。以病蟲害防治為例,驗證單位明訂可用及不可用之方式:

病蟲害防治技術及資材:

a. 可用:

i) 輪作、間作或混作共榮作物。

ii) 忌避植物。

iii) 繁殖及利用昆蟲天敵。

iv) 利用捕食動物(家禽、青蛙及鳥)。

v) 選用非基因改造生物之抗病蟲害品種。

vi) 捕殺、高溫處理,但不得將整個田區殘株焚燒。

vii) 利用不含合成化學物質之紙袋、網袋、塑膠布及不織布袋等防護。

viii) 設置水溝、各種物理性陷阱。

ix) 果樹基部以麻袋、稻草包裹,防治天牛。

x) 種子以水選(鹽水、溫水等)、高溫及低溫處理、浸泡醋、次氯酸鈣、次氯酸鈉或二氧化氯殺菌。

xi) 利用太陽能之消毒。

xii) 利用性費洛蒙、誘蛾燈、光及有色黏蟲紙。

xiii) 大蒜、辣椒、蔥、韭菜、苦楝、香茅、薄荷、芥菜、萬壽菊、無患子等浸出液或天然抽出液。

xiv) 海藻。

xv) 咖啡粕、苦茶粕或未添加香料之菸葉渣。但苦茶粕使用於水稻等水田每期作每公頃,施用量不得超過五十公斤。

xvi) 草木灰。

xvii) 釀造醋、酒類、砂糖、麵粉、奶粉及植物油。

xviii) 石灰、石灰硫黃合劑。

xix) 不含殺菌劑之肥皂。

xx) 矽藻土。

xxi) 蛋殼。

xxii) 非基因改造之蘇力菌、放線菌、枯草桿菌、其他微生物及病毒性製劑。

xxiii) 植物性中草藥浸出液。

xxiv) 波爾多、作物休眠期使用之窄蒸餾溫度範圍製之礦物油及亞磷酸。
但亞磷酸於使用時須先提報使用計畫,送經驗證機構審查認可。

b. 禁用:

i) 毒魚藤。

ii) 除上述以外之合成化學物質及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或資材。

iii) 外生毒素。

(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 http://tw-toc.com/upload/201301010001.pdf)

在這種嚴格的生產規範與要求下,找到合適的耕地,以及進行有機規範下的耕作模式,不是許多農民可以完全理解並支持。受訪者表示「對於病蟲害的防治和相較於慣行農法大量使用化學合成農藥上,有機更需要知識與判斷病因,才能提出防治辦法,這遠比去買農藥來噴灑費時費事太多了。」以至於在產量上確實較難控制與掌握,生產上的不確定因素,無法透過制度化的模式進行處理,完全在於個人層次的經驗技術的累積。面對自然力量卻要以合乎自然方式種植謀生常是充滿挫折。

那麼,為何會有農民從事有機農業呢?主要是透過農民自身的社群網絡對有機耕作的推動有主要影響。從訪談中發現,投入有機農作的農夫,主要分為兩類,除了是利潤追求導向為考量之外,其次就屬於農夫本身的宗教價值感召扮演很重要的推手,其中佛教的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成立於1997年,即致力於台灣有機農業之推動,民國100年成立的慈心驗證單位使慈心成為主要有機農作的培力團體。而另一個主要有機推動團體則是MOA(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其宗旨為「實現融合真、善、美的真文明及以自然農法保持自然生態來追求世界永久和平。」(MOA) 強調自然農法,也和慈心相同扮演認證作業,以及有機農業的推廣。根據受訪者表示,有機農戶中約有80%是屬於這兩大團體的成員。

銷售通路

生產層面的不確定與銷售通路有密切關聯,過去相關研究發現有機蔬菜的銷售管道,以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為主,包括,農場出售、農夫市集以及與其它農戶共同銷售。其中宅配模式變成較為主要的銷售模式,配合電子商務的服務,有機農戶可宅配蔬菜給客戶,此種銷售模是對有機小農較有利,因為售價方面主要由農戶決定,同時銷售時的內容,依照合約,通常不會明定蔬菜種類,故蔬菜種類與組合由有機供給者主導,此種模式更以會員制的模式進行,使得有機蔬菜的供給者掌握其蔬菜供應量,在生過程不確定的時候,生產者還是能依照其生產限制適度調整供給內容,這也使有機農戶必須同時扮演供應商的角色。以訪談的農戶表示,他的出貨型態以農夫市集為主,與其他農戶合作直接運到台北市有機市集販賣,同時也經營二三百戶的蔬菜宅配工作。

        另一種有機蔬菜銷售模式是由中間商代銷,代銷者為控制整個產銷過程,一方面要確定供貨來源的穩定,常以契作合約與農民簽約,另一方面,為直接掌控生產供貨,就直接扮演有機生產者,相較之下,通路商更能提供固定穩定的量給超市與量販店,此通路優點為訂單穩定,但要求是能穩定供貨。這兩種生產銷售關係在目前都有存在,現在也發展出有機產品的連鎖大型通路,通路端的主導力量將會是影響有機產業的重要力量之一。

政府角色

有機蔬菜之推動與政府角色扮演密切有關,一方面扮演規範性角色,一方面扮演積極輔導之角色,近年農糧署訂有年度有機農業輔導具體措施,其補助項目包含:驗證費、檢驗費、有機農產品標章印製費、有機質肥料、有機農戶設置簡易堆肥設施補助、小型農機、有機作物生產設施補助、輔導設置有機農夫市集、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提供有機農糧產品經營業者低率貸款、有機農業技術服務團。涵蓋層面包含了產銷層面。更重要的是政策面推動上,近年的農地活化政策以及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有機示範專區,扮演積極性的作為。

結論

從上述分析,清楚說明為何有機是一種不同的生產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有機產業推動源自於對農業的新價值與自然生產的信念所主導,不以利潤為主要考量。然而本研究也發現有機蔬菜產業發展之議題,首要是關於有機蔬菜栽種的技術層面,如何提升與普及有機栽種的能力,提升產量,是產業發展方面的首要議題。有機產業無法提升生產效率,生產面積無法具備規模經濟,使產業規模無法提升,也就無法跳脫既有小農、小面積生產模式,將無法使產業提升與突破瓶頸。然而,花東地區之農業發展,推廣有機產業有其優越條件,同時也有賴有機產業之活水入注,使地方社會得以永續發展。

誌謝

本研究感謝所有受訪的有機農戶,有機通路業者以及農委會花蓮農改場楊大吉研究員及其同仁撥冗提供許多寶貴建議與資訊。


參考資料

1.          農委會2008葉用甘藷良好農業規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編,擷取日期:2014/3/9

2.          農委會 有機農業簡介網頁,擷取日期:

2014/3/9 http://info.organic.org.tw/supergood/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981。

3.          MOA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擷取日期:2014/3/9 http://www.moa.org.tw/。

4.      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擷取日期:2014/3/9 http://toaf.org.tw/ch/index.asp。

5.      黃璋如(2000)有機蔬菜直接銷售之利弊與展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擴大直接運銷通路建立多元化運銷通路之研究」,89科技-1.6-輔-61(03)。

6.          Buck, D., Getz, C. and Guthman, J. (1997), From Farm to Table: The Organic Vegetable Commodity Chain of Northern California. Sociologia Ruralis, 37: 3–20. doi: 10.1111/1467-9523.00033.

7.          Darnhofer et al (2005) Converting or not converting to organic farming in Austria:Farmer types and their rationale, Agriculture and Human Values, Spring 2005, Volume 22, Issue 1, pp 39-52.

8.          Jarosz (2000) Understanding agri-food networks as social relations, Agriculture and Human Values, September 2000, Volume 17, Issue 3, pp 279-283.

9.          Harvey 2002 Exploring the Tomato: Transformations of Nature, Society, and Economy, London: Elgar.

http://www.afa.gov.tw/Public/saftyAgriculture/20079712204270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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